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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際人權公約結論性意見監督之工作計畫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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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行政院就各人權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通過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已訂定「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管考規劃共通性作業規範」,作為各主管機關追蹤及管考之依循機制。本會為落實組織法第2條所定監督職權,亦建構有效且周延之監督機制,以促進並掌握政府各項缺失之改善情形,並於下一次國家報告審查前協助政府逐步落實各項人權公約。爰於2023年至2026年中程策略計畫中,訂定「1.4 強化國家人權業務及國際人權公約落實之監督機制」工作計畫,相關監督成果摘要說明如本報告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