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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

  • 類別:兩公約,其他

國家人權委員會115年3月24日第1屆第77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平等近用司法-台灣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本報告以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為基礎,輔以利害關係人的訪談,忠實呈現司法通譯及指定辯護制度於現行實務運作所面對的問題,司法通譯制度著重於近用性、正確性、中立性及資源配置;指定辯護制度則討論公設辯護人(含約聘辯護人)、義務辯護律師及法律扶助律師間制度面的差異,並據以提出建議,作為整體司法政策革新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