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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呼籲臺灣
以符合憲法框架與國際標準方式
確保國家人權委員會之財政獨立性及穩定運作

由澳洲、紐西蘭、韓國、泰國、菲律賓、約旦、印尼等28國人權機構組成的「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sia Pacific Forum of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APF)」是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最重要之國際人權組織,昨(11)日於其官網發布正式聲明,就臺灣國家人權委員會114年度預算遭到大幅刪減之情形表達嚴正關切。該聲明由APF現任主席約旦國家人權中心主席薩瑪爾‧哈吉‧哈珊(Samar Haj Hassan)女士署名,呼籲我國應以合乎憲法架構與國際標準之方式,確保符合《巴黎原則》人權會之財政獨立和持續運作。


APF的聲明指出,確保國家人權機構擁有能「順利開展活動」之適足經費是《巴黎原則》的最低要求,以避免政府透過財政控制方式干預人權機構之獨立性。APF擔憂臺灣人權會超過九成預算遭刪減,嚴重影響其履行法定職能之能力,包括研究人權議題、受理人權侵害與歧視申訴案件、發展人權教育與宣導資源,進而影響社會大眾之權益。


國家人權委員會114年度預算遭立法院刪減幅度高達96.93%,已嚴重斲傷國家人權機構運作之獨立性,迫使114年度多項與民間團體共同關切之重要工作計畫必須停辦,包括「心理社會障礙者工作及就業權監督計畫」、「促進家事移工勞動權益計畫」、「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計畫」、「適足居住權下公產管理衍生強迫遷徙之專案訪談專案計畫」等已排定重要計畫無法執行,損及不利處境群體之權益;同時亦中斷我國與國際人權機構交流合作之機會,無法再續以觀察員身分實體參與APF年會,有損我國國際人權形象。


APF成立於1996年,現由獲得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GANHRI)認證之亞太地區等19個A級人權機構以及9個B級人權機構組成。該組織長期與聯合國密切合作,支持亞太各國依聯合國《巴黎原則》設置獨立之國家人權機構,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在地落實,臺灣國家人權委員會自2023年以來連續2年獲得邀請並由陳菊主委親自率團參與年度會員大會。APF近年為受到威脅之多個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積極發聲奔走,包括聲援因批評杜特蒂政府而被羅織入罪的菲律賓人權委員會前主席萊拉・德利馬(Leila De Lima)女士,並協助在塔利班政權下面臨生命安全危險之數百名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工作人員遷往海外等。此次APF對於臺灣人權會的聲援,顯示臺灣立法院不合比例的刪減預算已引起國際人權社群對臺灣人權發展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