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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NGO對話會議

115年即將進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回應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涉及人權會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點次,15日與民間團體展開對話交流,共計20位民間團體代表與會。會議開始由王幼玲副主委宣讀原住民土地宣言,並致詞感謝人權夥伴團體到場提供意見。隨後兩場次交流分別由高涌誠委員及林文程委員主持,並由人權會同仁進行簡報。王榮璋委員、田秋堇委員、紀惠容委員、葉大華委員及葉宜津委員均出席參與。

 

第一場次聚焦於第12點「建立人民對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信任與尊重」及第53點「針對系統性驅逐與迫遷問題進行全國性調查」。與會代表關注的議題包括:公開受理陳情申訴案件資訊、居住迫遷問題、兒少表意權、被聆聽權與霸凌問題、原住民族、漁工移工、身心障礙者、高齡者及長照與照顧者等所處不利處境、監督政府廢除死刑,以及人權會提出「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後,如何促進監督各級政府機關訂定相應之合理調整指引及其執行現況等,與會代表也特別建議人權會可以善用國家詢查、建立工作方法,並以實際案例呈現,有效增加人民的信任。

 

第二場次聚焦於第13點「人權會與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建立關係」及第66點「人權會在人權教育發揮主導作用」,與會代表建議人權會雖然無法正式接受GANHRI評鑑,仍可依據相關規範自行評估及檢視,並持續洽請亞太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協助執行能力評估。人權會也應監督各級政府機關人權教育推動狀況,建議在人權議題設計及實施層面充分與職務結合,有效深化訓練品質。

 

現場交流議題廣泛且熱烈,王幼玲副主委結語時再次表達感謝,並強調人權會應與民間團體建立更緊密夥伴關係,在人權道路上與民間團體一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