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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督促政府正視結構性問題,確保身心障礙者基本權利

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下簡稱人權會)14日舉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布記者會,針對身心障礙人權優先關注權利項目及公約落實情形,提出人權會意見與建議,期待透過獨立評估意見,增進國內外各界瞭解臺灣身心障礙人權落實狀況。

 

王榮璋委員表示,人權會依據聯合國編訂的《CRPD人權指標》,全面檢視臺灣身心障礙人權是否符合國際規範。主要內容包括:身心障礙人權優先關注項目、檢視前次結論性意見之落實情形、人權會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反歧視法》等人權法案之建議,促使政府正視結構性問題,落實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

 

針對障礙兒少、障礙女性等多重身分交織群體的處境,葉大華委員表示,家外安置的兒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數,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約有15%的家外安置兒少被不當安置在成人機構,未符合兒少最佳利益;身心障礙兒少表意權亟待重視,學校應落實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規定、身心障礙兒童代表參與政府辦理的相關會議,應提供適齡、淺白的會議資料與支持措施;身心障礙者易遭受剝削、暴力及虐待,各類保護通報案件(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護事件)被害人為身心障礙者的比率,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身心障礙婦女在性別暴力及跟蹤騷擾中屬於高度脆弱群體,因障礙特質,面臨求助困難、難以迅速離開現場或無法蒐證報警之困境;此外,2018年至2024年,7年間共發生62件長照殺人案,平均一年大約發生9件,凸顯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機制之結構性困境;而國內有醫事人員聲稱,已協助多位身心障礙者家屬對重度障礙者進行「非自主斷食善終」,引發重度身心障礙者的意願未受重視及生命權是否受到保障之質疑。葉大華委員強調,身心障礙者應與其他人在平等基礎上享有生命權,身心障礙不應成為直接或間接結束他人生命的理由,國家應積極保障身心障礙者生命權。

 

王幼玲委員表示,人權會在2023年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身心障礙人權優先關注議題排名第一的是「工作與就業權」。距離2020年政府發布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此段期間身心障礙者就業情形雖略有進展,但仍有諸多待改善之處,包括:身心障礙者的勞參率偏低、失業率偏高,與全體國民相較,存在明顯差距,2024年統計數據顯示,身心障礙者失業率為7.1%,相較全體國民3.3%的失業率高出2倍;身心障礙者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率高出整體工作者甚多,而且呈現增加趨勢,由於非典型就業者的薪資水準普遍較低、勞動條件保障不足,使得非典型就業者容易成為遭受勞動剝削的群體;身心障礙婦女的勞動力參與率僅有16.7%,遠低於身心障礙男性26.3%,更不及全體女性國民51.87%勞動力參與率的三分之一,身心障礙婦女的每月經常性薪資為26,576元,也低於身心障礙男性32,925元,還不到全體女性國民42,752元的七成;身心障礙者在職場持續遭受污名化與歧視,有心理社會障礙者在焦點團體訪談中表示,不願讓公司知道他是身心障礙者,擔心在求職階段如果揭露自己是障礙者或曾經罹患精神疾病,恐怕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另外雖然已被錄取,但雇主經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加保,得知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竟被要求「自願離職」;政府為鼓勵公務人員自我覺察並舒緩身心壓力,新增每年有3天的身心調適假,但適用對象僅限於公務人員,並未納入一般勞工,由於身心障礙者經常需要定期回診就醫,為兼顧工作與醫療需求,建議政府應審慎研議擴大身心調適假的適用對象;此外,行動支付APP、互動式資訊服務站/多媒體事務機的可及性/無障礙不足;AI雖然有助於發展輔助科技,但尚待建立監督機制;身心障礙收容人的權益保障也亟待落實。

 

王榮璋委員表示,針對臺灣身心障礙人權現況,人權會建議行政院應訂定涵蓋CRPD各項權利的國家策略與行動計畫、針對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法規及重大政策,皆應進行人權影響評估;建議立法院修正《CRPD施行法》,將訂定國家身心障礙策略、明訂國家人權委員會為CRPD獨立監督機制等內容入法,並且依據《巴黎原則》,維持人權會預算、人事及運作的獨立性;建議司法院修正《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重新檢視「身心障礙者擔任國民法官的司法協助」各項內容;另建議考試院訂定權責事項之合理調整指引,身心障礙者參與各類國家考試的應考措施審查,應充分考量CRPD合理調整之原則。

 

王榮璋委員另說明,人權會為撰擬CRPD獨立評估意見,於2025年8月至10月辦理4場焦點團體,分別與身心障礙兒少、身心障礙婦女、心智障礙者及心理社會障礙者進行深度訪談,探討多重不利處境身心障礙者面臨的交織性議題;同年12月,於高雄、台中與台北辦理3場分區座談,徵詢各地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組織之意見,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監督,並回應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涉及人權會之結論性意見;2026年1月,舉辦3場機關座談,就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及政府落實情形,與行政機關進行交流對話。人權會感謝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組織、專家學者、機關代表的參與及協助提供意見與資料,未來亦將持續與各界合作,促進身心障礙者人權,確保身心障礙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完整及切實地參與社會。

 

人權會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由王榮璋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幼玲委員擔任督辦委員,共提出139點意見與建議。本次發布記者會,人權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及法國駐臺人權專家周杰顧問等人,亦出席參加。人權會已將獨立評估意見送交國際審查委員會,後續應依據CRPD第9條及第21條之規範,製作各種可及性/無障礙版本(點字版、有聲書、易讀版),但因今年度預算尚未通過,恐將無法於11月國際審查會議前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