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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發布「境外生在臺就學及勞動權益案」專案報告,建議政府應提升法律保障位階及強化監管機制

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人權會)114年1月21日第1屆第61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境外生在臺就學及勞動權益案專案報告,報告指出現行法令規範及制度對於境外生在臺就學及勞動權益保障仍有不足,政府應加速立法或提升法律規範保障、加強法令宣導與聯合查訪機制,並強化課程審查及評鑑,以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揭櫫:「任何人不得使服強迫或強制之勞役」、《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之規範。

 

人權會研析發現,自107學年起每年約有10萬至13萬境外生來臺就學,惟自106學年度開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迄今,教育部開設專班初期未能完整建立相關招生及實習與工讀規範,部分學校為能招收大量境外生以填補學校生源及財務缺口,於境外招收學生時宣導透明度不足,資格、財力及語言審核把關不足,且部分學校人員與仲介或代辦業者勾結,利用留學生名義變相輸入勞動力的制度漏洞,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益,致學校招生脫序、亂象百出,接連傳出如:透過仲介招募、境外生收取學費異常、扣留護照居留證、超時工作及淪為廉價移工等血汗學工與違法剝削等問題。

 

此外,2020年至2024年美國國務院出版《人口販運問題報告》也連續五年均提及我國多所私立學校招募外籍學生來臺,以教育機會為掩護卻置外籍生於受剝削的勞動環境中,顯示境外生勞動剝削問題已成國際關注議題,影響我國人權聲譽。人權會為探究境外生在臺權益遭受侵害原因及政策制度上之系統性缺失,以監察院相關調查報告為基礎,耙梳相關政策制度沿革,並與行政部門及專家學者進行研商,綜整提出本專案報告,建議政府應採取以下措施,以提升境外生在臺就學及勞動權益保障:

 

一、加速推動制定「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之專章,或在立專法前提升教育部、僑委會及勞動部現行規範之法律位階,健全法制度保障。

 

二、建議教育部、僑委會及勞動部針對學校、合作企業及雇主加強法令宣導,強化聯合查訪及境外生工讀查訪機制,並檢視現行訪查及勞檢結果是否具預防人權侵害之成效。同時研議提供線上勞動剝削自我檢核表及預警機制,提升境外生勞動剝削意識,並建立即時處遇機制。

 

三、教育部及僑委會應加強課程審查及評鑑,落實「學用相符」、培育優質人才之開設目的,嚴格篩選與查訪實習與工讀廠商,且建立「優良及不良廠商名單」與獎勵機制,並設置轉銜輔導制度,協助境外生適應困難時,順利轉換實習場所、系所或學校。

 

四、建議教育部及僑委會評估得否參考德國設立限制提領專戶機制,以每月限額提領,保障境外生在臺基本生活及就學權益。

 

五、政府有責任就美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所關注議題,適時提供實際現況資訊,並說明政府改善作為,讓國際社會瞭解我國基於踐行人權公約維護境外生人權的決心。

 

人權會強調政府招收境外生來臺就學同時,應落實國際人權公約之相關規範,完善相關法規及制度,確保境外生在安全、尊嚴與公平的環境下學習與發展,並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NHRC_專案報告全文下載QR Code.png「境外生在臺就學及勞動權益」
專案報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