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塊

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行政院113年5月2日預告「反歧視法草案」之意見與建議


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本會)成立之目的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之維護,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之基礎條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人權之價值及規範。其組織法第2條第5項  之規定,依據國際人權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以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

 

鑒於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113年5月2日預告反歧視法草案,爰本會於該草案預告期間,就各國際人權公約內容、一般性意見(建議)以及歷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提出對行政院「反歧視法草案」之意見與建議,並於113年6月25日第1屆第54次委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