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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法務部114年4月16日修正發布 「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之意見


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第5款之規定,本會得參照國際人權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以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復以基於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之維護,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之基礎條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人權之價值及規範,茲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揭示要旨及國際人權法之要求與標準,就法務部114年4月16日修正發布「執行死刑規則」部分條文提出本會意見,並呼籲法務部應就「執行死刑規則」再行研議,廣徵專家學者及相關民間團體意見,以確保修法內容與憲法規範及相關國際人權標準相符。


 (本意見業經114年4月22日第1屆第64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