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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辦公產迫遷系統性訪查公聽會
蒐集多元意見作為制度檢視基礎

國家人權委員會25日舉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聽會,由田秋堇委員、高涌誠委員共同主持,邀集受影響當事人、家屬、民間團體與協力者、專家學者、中央及地方權責機關代表、媒體及關心議題之社會大眾到場或線上直播參與,公開蒐集各方意見,作為後續制度檢視與政策法制建議的重要基礎。

 

人權會表示,本案係回應2022年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對我國「系統性迫遷」風險盤點與調查之關切,並參考亞太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系統性人權侵害調查方法,優先聚焦「公有財產管理」衍生之迫遷議題,透過深度訪談、公聽會、書面資料蒐集與交叉檢視,檢視我國制度、程序及實務作為與國際人權標準之間的落差,以提出政策與法制建議。

 

田秋堇委員表示,人權會前期盤點發現,迫遷議題初步可見於公有財產管理、土地徵收、市地重劃及都市更新等4大類型,本次先以公有財產管理作為第一階段系統性訪查起點,目的在檢視國內制度與作法是否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對適足居住權與禁止迫遷的要求。田委員也指出,公聽會的目的不是追究個案責任,而是希望透過面對面對話,共同釐清制度落差、行政實務問題及未來可能的法律修正方向。

 

高涌誠委員表示,行政機關處理公有地爭議時,常以民事訴訟方式進行,可能弱化國家本應負擔的人權保障責任與程序要求,尤其是事前通知、真誠磋商、社會調查、安置補償等。受託團隊何彥陞副教授也指出,目前初步整理的爭議與待釐清重點,包括政府收回土地前對居住權利義務關係之認定差異、同一區域住民之差別待遇、協商溝通不足,以及遷居後未獲必要法律、醫療、救助與社會扶助等問題。

 

人權會強調,系統性訪查具有既定範圍與策略,主要係就制度性、系統性問題提出建議,並非探討個案違失,亦非個案救濟程序,更不會因納入訪查即直接改變個案既有處分或司法判決。本次辦理系統性訪查,因整體預算及量能有限,現階段僅能先就歷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所關注之公產管理7個案例進行訪查,包括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

 

公聽會中,多位受影響當事人、家屬及協力者代表,陳述長期居住不安、反覆面臨拆遷及追討不當得利壓力、缺乏充分溝通協商,以及遷離後生活支持不足等經驗。與會專家學者則指出,國家面對迫遷議題時,不應僅以形式合法或個案訴訟結果作為處理依據,而應檢視是否踐行真誠磋商、進行完整社會調查,並提供符合人權要求的配套措施。

 

人權會指出,後續將持續彙整本次公聽會、深度訪談、書面資料、網路意見表單及機關回應,納入整體分析,並依規劃於今(115)年7月辦理期中進度說明、11月辦理期末訪查報告說明。人權會也再次呼籲前述7案之案例關係人踴躍報名受訪,協助補足制度脈絡與多元經驗。相關資訊請參考檔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