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81",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二屆人權委員到任前業務公告",
    "內容": "<p id=\"isPasted\">&nbsp; &nbsp; &nbsp; &nbsp;由於立法院迄未行使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二屆人權委員之人事同意權，致115年7月31日第一屆人權委員任期屆滿後，無法召開委員會議及行使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之職權，為利各界瞭解陳情申訴業務處理原則，特公告如下：</p><p>1.照常受理陳情申訴案件並進行研析，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02）2341-3183分機343洽詢。</p><p>2.至於陳情申訴立案調查、調查報告之審議及發布，須俟人權委員完成任命到任後，始得依法續行。</p><p><br></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6/8/3 下午 05:41: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78",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教育部 完備解聘辦法並儘速研議第三方處理機制",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5（今）年7月27日退回教育部甫於今年1月12日新修正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並要求主管機關重新檢討修訂。依據教育部7月14日公布的「解聘辦法新制實施以來的初步統計及制度運作情形」報告可知，因新制落實分流制度後，已部分解決先前教師團體強力反映的濫訴問題，案件量已明顯下降<sup>[1]</sup>，然仍屢有訴求廢除校事會議的呼聲不斷。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12月公布「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並於今年1月召開座談會提出現行校事會議應強化改善之處。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各界應藉由此立院退回重新修訂解聘辦法，審慎理性看待現行規定尚未完備之處應如何強化處理，不宜斷然廢除相關制度以保障親師生相關權益：</p><p><br></p><p><strong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1.保護學生吹哨者，人事時地物皆具體的檢舉案件，即使匿名仍應受理</strong></p><p>今年上半年《兒童權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民間審查座談中，兒少代表已多人且多次反映，應保留解聘辦法匿名檢舉制度。有學生表示早上去學務處拿申訴書，當天中午導師就來問是要申訴什麼事情。學生若無法匿名檢舉，多擔心會被老師秋後算帳。因此本會認為，學生檢舉人即使匿名，但陳述的人、事、時、地、物等事實皆完整具體，學校仍應予以受理按新制分流制度進行初步瞭解及調查。此舉也可同時保障若有教師身為吹哨者檢舉同僚，不會因此受到不當對待。</p><p><br></p><p><strong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2.積極保障被害人權益，無論案件分流後運用何種法規處理，被害人皆有取得調查報告的權利</strong></p><p id=\"isPasted\">依據現行的解聘辦法規定，案件只有在主管機關核准作成終局實體處理，即通過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的案件，被害人才能拿到調查報告。換言之，若行為人教師最終的懲處結果是由教師成績考核會決議記大過、記過或以下之懲處，又案件被認定為教學不力案件，被害人可能拿不到調查報告，無法保障其程序參與及救濟權利。建議教育部應明定此類案件無論分流後依據何種法規處理，被害人皆能依相關規定取得調查報告。</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此外，1月12日所公布的新制解聘辦法，在修訂過程中，未落實兒少參與及表意。本會呼籲教育部務必在此次修訂過程中徵詢並廣納兒少意見，以維護兒少基本權利及最佳利益。</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strong>3.就教師遭不當濫訴且已查無違失案件，教育部應設置專責窗口協助平反及救濟事宜</strong></span></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關於教師遭針對性不當濫訴且已查無違失之案件，為避免學校因同一案由一再啟動不同調查程序，造成校方人員龐大的行政負荷及教師的身心壓力，建議教育部設置專責窗口，以協助教師瞭解相關平反或救濟程序，並給予學校支持。</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strong>4.保障學生免於一切形式暴力的機制不可少，第三方機制才能真正解決問題</strong></span></p><p id=\"isPasted\">現行的調查機制各界多有詬病，包含調查人員僅受訓數天即可進入調查人才庫參與調查。本會在議題研究及機關協作時也發現，教育部針對調查人員的訓練或回訓課程內容，均未提及兒童權利公約或兒少權法。教育部於5月下旬與本會召開研商會議時，便承諾會在調查人員新訓及回流訓時將兒童權利納入課程。但本會認為最終能解決現行機制所有缺失的方法，實為建立第三方處理機制。</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本會近年多次辦理座談會，邀請學校校長、行政人員、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參與。最後的結論且為多數的共識，便是成立獨立、專責的第三方調查機制。現行機制調查人員已經是全數外聘，但透過調查報告仍可發現調查人員專業不足。因此本會再次呼籲，唯有成立獨立、專責的第三方調查機制，且專職的調查人員，才有可能透過經驗的累積以及定期的回訓，累積調查人員的專業性。同時避免出現認定標準不一、校方惡整教師、教師包庇同僚、調查缺乏專業造成冤案等各界對於原校調查處理及調查人員專業的不信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促請教育部儘早研議並制定第三方處理機制，以維護教師工作權及兒少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基本權利，方可建立親、師、生三方共好的教育環境。</span></p><p><br></p><hr><p><sup>[1]</sup>115年1月至5月全國檢舉案件共313案，較修法前114年同期586件減少273案。檢舉案件313案中，不受理案件107案，不受理率由修法前18%提高至35%。受理的313案件中，計有136案（占43%）經會議認定非屬解聘案件，依教師成績考核相關規定辦理。其餘70案（占22.4%）認定涉及解聘案件，依據解聘辦法規定辦理。</p><p><br></p>",
    "上版日期": "2026/7/31 下午 05:43: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76",
    "title": "人權會CRC獨立評估意見座談會 兒少聚焦六大議題為自己發聲",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三次國家報告預計將於11月發表，國家人權委員會為撰提CRC獨立評估意見，已於7月分別於花蓮、台北、台中及台南辦理4場次兒少座談會，以蒐集不同地區多元背景兒少的意見。座談會分別從「年齡歧視、活動或會議兒童友善、電子煙、心理健康(自傷自殺)、營養午餐、隱私權、免遭一切形式暴力、休息休閒權、參與權、教育權及少數群體兒少」等議題切入，並由葉大華與田秋堇兩位督辦委員主持，共同聽取各地區的兒少意見與進行交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焦點1:兒少友善參與環境並未落實</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與會兒少表示以年齡區分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比例的方式，過時且缺乏客觀依據。會議參與部分，兒少則分享有學校未邀請學生與會，或是限制發言次數及時間。同時，各級政府兒少相關政策諮詢會議普遍未提供兒少友善閱讀的資料，會前資料也常有提供過慢或未發情事，導致兒少難以即時理解會議內容，不利凝聚共識與有效參與表決。而在參與地方政府的兒少會議時，甚至發生局處施壓兒少撤案的情形。</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焦點</strong><strong>2:</strong><strong>兒少健康風險增加</strong><strong>&mdash;</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校園電子煙氾濫，輔導機制缺乏信任，營養午餐品質堪憂</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兒少反應電子煙極易透過網購或同儕購得，取得成本極低。而現行個案式懲處未溯及背後人際網絡或供貨源頭，遏止成效有限。也有不少兒少反應使用電子煙的同學多數認為該行為「很潮」，或家長本身也有使用電子煙或紙菸的習慣，容易影響兒少接觸與使用，因此對於修法只有罰款的成效持保留態度，認為應強化對於吸食電子煙造成的健康傷害的宣導。另有關心理健康的部分，兒少建議應設立匿名或強化線上諮商的求助管道，原因包含擔憂去輔導室被標籤化，或因學校專輔老師人力不足，需要2天至2週前預約，難以即時求助。更有兒少表示輔導老師向導師或家長洩漏晤談內容，破壞信任關係。營養午餐部分，多數兒少指出品質不佳、難吃且炸物比例高，導致廚餘過剩或以泡麵、外食取代，反而易食用更不健康的食物。而食農教育也多流於形式，到國高中階段多半無相關課程融入，學習效果不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焦點</strong><strong>3:</strong><strong>隱私權缺乏保障，變相體罰仍存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兒少對隱私權保障表達憂心，包含有家長未經同意上傳兒少影像，恐讓兒少淪為同學取笑與霸凌的對象。還有學校未獲授權公開學生得獎照片與榜單，以及電話屢遭外流給補習班精準行銷造成困擾。在兒少免遭一切形式暴力方面，仍有以體能訓練為名的變相體罰存在(如跑操場、做拱橋)。且由於今年初校事會議新制取消匿名檢舉機制，學生害怕遭秋後算帳不敢發聲，形成寒蟬效應。此外，也有學生表示確實有極少數老師會擔心被投訴而採取消極的防禦性教學。</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焦點</strong><strong>4:</strong><strong>教學正常化執行困難，校內參與徒具形式</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與會多數兒少表示，早自習、午休、第八節與寒暑輔遭挪用考試、上新進度情形嚴重，且仍有非主科課程亦頻繁被借課上主科或考試。而第八節、寒暑輔多為強制參加，問卷徒具形式或僅有同意的選項，更有學校以不提供放學搭乘校車或繁瑣離校程序的方式，變相強迫學生參加第八節。若拒絕則會遭老師約談，或被威脅跟不上進度不會補課。而為應付教學正常化的抽查，學校更事先要求學生藏匿考卷或講義，甚至偽造符合規定的教學日誌與課表。另有兒少提到，老師會傳閱成績表讓學生簽名確認，但此舉形同將個人成績及排名公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參與權的部分，兒少直指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淪為符合法規的形式，不僅發言常被忽視，表決票數也比不過老師，意見難以被採納，而索取會議紀錄亦頻頻遭拒。服儀規定則有學校未讓學生參與服儀委員會的討論，甚至透過糾察隊記點「用學生管學生」，或以違反班級秩序為由被記警告的方式，規避不得因服儀懲處學生的規定。</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焦點</strong><strong>5:</strong><strong>人權教育邊緣化，中輟、中離資源銜接應強化</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兒少表示人權教育在公民課本篇幅極少，常以「不考」為由跳過，未就相關權利深入教學，校園環境亦普遍缺乏兒童權利意識，故學生如遇到權利遭侵害時往往不知如何為自己發聲，或甚至會被阻撓。在中輟、中離的議題上，兒少認為返校面臨課業斷層與人際壓力，且缺乏原生家庭支持與校外社福資源銜接，導致再次離校率偏高。故建議學校應深入關心其原生家庭，以及強化中輟學園與高中階段的銜接機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焦點</strong><strong>6:</strong><strong>融合教育配套仍不足</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融合教育現場，兒少反應部分老師缺乏特教專業，對特殊生採取放任、冷處理，或一味要求一般生包容，加深特殊生被孤立與排擠的困境。亦有兒少指出教師助理員非常缺乏，導師無法同時照顧一般生及特殊生，但教師助理員很難申請。此外，兒少也多有反映未被教導如何與特殊生相處，故建議應將認識特殊生納入課綱或融入課程中，強化親師生對於特殊生兒少的認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兒少是權利主體，國家人權委員會鼓勵兒少持續關心並發聲</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葉大華委員及田秋堇委員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誠摯感謝參加這四場座談會的兒少，願意分享切身經驗與寶貴建議，這些都將作為後續撰寫CRC第3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的重要參考。葉大華委員進一步勉勵與會兒少，對自身關切的兒少人權議題，應持續蒐整意見、表達關心與發聲。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會持續關注CRC在政策及法律上的落實，以期打造對兒少更友善的環境。</p>",
    "上版日期": "2026/7/31 下午 05:0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0706兒少座談東區場-葉大華委員、田秋堇委員與東區與會兒少於會後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6/50bc0c22-1a2f-45da-b17b-212b069837ac.jpg);0716兒少座談北區場-葉大華委員、田秋堇委員與北區與會兒少於會後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6/367b2f5a-8887-4be5-9f36-76ae0c91fd60.jpg);0720兒少座談中區場-葉大華委員與中區與會兒少於會後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6/3edf4bd6-0e0f-4b3a-9073-6e49ff4cb064.jpg);0727兒少座談南區場-葉大華委員與南區與會兒少於會後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6/33117519-57aa-438c-8e91-c34a73fbd0a0.jpg);0716兒少座談北區場-與會兒少意見交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6/9f741969-689d-464b-ae55-124ade745816.jpg);0727兒少座談南區場-與會兒少意見交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6/00e06a36-b643-400d-a1c1-d1f6146a00ff.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74",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辦公產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期中報告說明會 初步歸納4大制度困境",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29日舉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期中報告說明會，由田秋堇委員、高涌誠委員共同主持，王幼玲委員、葉大華委員亦到場參與，邀集受影響當事人、民間團體、權責機關代表及媒體到場，並同步透過臉書直播，說明訪查進展與初步觀察，蒐集各方意見，作為後續制度檢視之基礎。</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本案係為回應歷次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對我國居住權保障及強制驅離議題之關切，並參考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系統性人權侵害調查方法，聚焦「公有財產管理」所衍生之迫遷爭議，針對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等7個公產案例進行系統性訪查。本案由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專業團隊共同執行，完成51人次深度訪談，並進入期中分析階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田秋堇委員代表致詞並說明本案政策意涵時表示，兩公約國際審查機制使我國在非聯合國會員限制下，仍能透過國際專家獨立審查，檢視國內人權落實情形，是得來不易的制度；當前國際局勢中人權保障出現倒退風險，臺灣更應珍惜此一機制。田委員指出，本案並非評斷個案是非或作成救濟，而是從制度層面找出可改善之處；如前次公聽會後，已有機關代表主動向三峽劉家了解續約及程序協助可能，顯示系統性訪查創造的對話空間，確實可能促成改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涌誠委員表示，本案7個個案各有不同歷史背景，但訪查過程中可見貫穿多案的結構性現象：行政機關在公有財產管理與處置過程中，有時選擇以民事訴訟、私法契約等方式，處理原本涉及公法義務與人權保障事項之事務，可能影響居民有效主張居住權利。高委員強調，這並非個別機關或公務人員問題，而是制度框架本身所形成的結構性課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案執行團隊何彥陞副教授指出，研究團隊參考國際標準轉化為人權檢驗指標。期中初步觀察包括協商機制不足、替代方案評估未臻充分、執行過程未充分考量脆弱處境、安置措施多為事後個案處理，以及制度改制或權責轉換可能造成救濟空隙等問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何副教授進一步說明，本案初步歸納4項制度困境：一、居住權與私法所有權間存在制度性失衡；二、欠缺確認居住權受影響者之調查程序；三、強制遷移尚未充分內化於相關開發或管理計畫；四、強制驅離程序保障欠缺具體法制化與落實機制。未來應研議將強制驅離程序性標準法制化，納入協商、通知、替代方案評估、必要安置及司法救濟等要求。</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會中，受影響居民、民間團體及協力者反映長期居住不安、協商不足、訴訟與不當得利追討壓力、遷離後支持不足及歷史記憶保存等問題；權責機關代表則說明行政處理背景及法規限制。國家人權委員會強調，本案係就制度性、系統性問題提出觀察與建議，並非個案責任判斷或救濟程序；後續將綜整本次說明會、訪談、書面資料及各方意見，納入報告修正，並依規劃於今(115)年11月辦理報告初稿說明會。</p>",
    "上版日期": "2026/7/31 下午 01:42: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期中說明會會議資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74/9a01dc03-ba29-4a20-8c2d-b922abb178d8.pdf);期中說明會_何彥陞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74/66b1a1a1-8c09-4692-a7e9-89598c1a6051.pdf);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工作範圍與策略(TOR)(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74/6bd22070-bd74-4a61-af7f-9cde4b954a70.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田秋堇委員(中)、高涌誠委員(右2)共同主持期中報告說明會，執行團隊何彥陞副教授(左2)出席說明本案期中進展。.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4/680a1cb1-7e97-45ee-9b2a-4849946ec657.jpg);受影響當事人、民間團體及協力者出席期中報告說明會，分享自身經驗及對本案訪查之意見。.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4/49dd08c5-e262-4eb6-b97b-1b701227053b.jpg);相關權責機關代表出席期中報告說明會，說明各案行政處理背景及現行法規限制。.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4/ef0a5d02-1c6f-4d04-b5a0-fb8f36373c40.jpg);執行團隊何彥陞副教授說明本案期中階段初步觀察，並分析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之制度問題。.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74/8b84d39a-2b5c-4d36-922c-bbd79bc28515.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67",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攜手台灣人權促進會 <br>聚焦國際移民政策趨勢  深化尋求庇護者人權保障",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於20日共同舉辦「安全有保障的移民途徑座談會議」，邀請國際學者以及政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共同參與，針對國際移民政策發展趨勢、我國尋求庇護者制度，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相關規範，進行深入交流。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及與會專家學者，都認為在難民法立法通過前，應從國際人權公約角度，參考其他國家的移民政策實例，盡速建立明確的保障程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於致詞時指出，《世界人權宣言》第14條明確揭示，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並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這不僅是一項國際人權原則，更反映出國際社會對人性尊嚴的共同承諾。國家人權委員會自2020年成立以來，持續關注移民、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人權議題。今日的座談會議，正是希望透過國際交流及跨部門對話，引進國際經驗，共同思考如何在保障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的同時，也讓每一位來到台灣尋求庇護的人，都能感受到我們國家對人權與尊嚴的重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曾擔任聯合國移民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現為加拿大麥基爾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Francois Crepeau（弗朗索瓦．克雷波），以「安全遷徙：非正規移民制度的國際趨勢」及「侵害預防與救濟：全球移民治理之發展與啟示」為題，深入淺出地分享聯合國及各國推動安全、有序且符合人權保障之移民治理經驗，並探討各國如何透過制度設計，在維護邊境管理與保障移民基本權利間取得平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專題演講後，則進行兩場次圓桌論壇，上午場次是由國家人權委員會高涌誠委員主持，與談人台權會林彥宏理事分析，第一次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即提出應制定難民法，然20年卻未能完成。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劉子愷助理教授則解說緬甸國家政治情勢，讓與會者了解緬甸人流離失所對外尋求庇護的真實場景。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靜慧則建議以Francois Crepeau教授所提到&rdquo;以降低傷害代替零容忍&rdquo;，做為我國非正規移民治理模式的方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下午場次則是由國家人權委員會王幼玲委員主持，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林佳和副教授強調勞動是人格權的展現，本國人及外國人一律平等，尤其是勞動人身保障。台權會涂予尹理事長則建議我國政府應建立明確的法律程序，將尋求庇護者的地位及權利法制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圓桌論壇之後進行分組討論，與會者就各自主管業務經驗進行分享，並回饋此次會議讓他們對於非正規移民的人權保障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也期待相關權益保障能有明確規範。</p>",
    "上版日期": "2026/7/21 下午 04:31: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安全有保障的移民途徑座談會議大合照(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7/a556187a-88ee-4b78-93cf-d52e0ef08883.png);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7/10356229-7594-4967-a018-01813129bd65.jpg);圓桌論壇：我國對非正規移民制度的探討-以尋求庇護者為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7/39f7429e-64f0-4187-a6dd-cc80c69c8a32.jpg);圓桌論壇：從國際人權公約探討我國尋求庇護者的勞動權益及保障(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7/017771fe-4b9b-4a76-901f-999bbdaf1add.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66",
    "title": "CEDAW國際審查落幕 人權會與國際審查委員聚焦國家人權機構之定位",
    "內容": "<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今日邀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審查委員交流，國際審查委員關心國家人權委員會面臨預算大幅削減，影響法定職權運作，並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為監督台灣人權現狀的重要力量，應思考如何在既有困境下持續凸顯國家人權委員會之價值，並應積極倡議修法工作，以達《巴黎原則》規定國家人權機構獨立運作之精神。</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紀惠容表示，感謝國際審查委員關心國家人權委員會面臨之困境，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任期即將屆滿，面對外界廢除監察院之聲浪，恐連帶影響國家人權委員會之存續及運作，嚴重阻礙國家人權委員會後續監督各項國際人權公約之落實。國家人權委員會現任委員卸任後將持續關注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未來發展。</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來自奈及利亞的Esther Eghobamien-Mshelia主席表示，她也曾是人權會的成員，現今各國人權會皆面臨社會的挑戰，即使人權會無法直接提供服務，也可以透過教育、廣播節目等方式進行社會倡議，凸顯人權會之價值，以爭取更多支持的聲音。</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高涌誠委員說明，當初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時，因考慮我國獨特的五權分立政府體制，也為了符合《巴黎原則》所要求的獨立性，經各界長期討論以及國際專家的評估和建議下，最後設置於監察院內，使得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必須兼任監察委員的工作。然而監察權是針對政府違法失職的事後監督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事前預防人權風險的功能並不同，雙重身分也容易讓外界困惑，委員是用什麼身分行使職權。因此，我們提出建議，希望未來修改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不再由監察委員兼任，並藉此完備職權行使法，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能更加完善。</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來自韓國的Heisoo Shin委員也建議修改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讓國家人權委員會不再附屬於任何組織權力之下包括監察院，也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強化社會宣傳，讓人民遇到歧視事件時願意尋求國家人權委員會之協助。她表示，韓國也是透過不斷的爭取，最後以法律明文規定人權會之獨立性，且未設置在任何國家組織底下；其委員則因協商折衷結果，分別由總統、國會、最高法院院長提名選派。即使這樣的組織設計並不完美，韓國人權會的預算及員額是社會協商後的結論，發布之意見書及調查報告也會有媒體主動報導，也確實對公民社會發揮影響力。</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來自芬蘭的Niklas Bruun委員也分享，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更積極凸顯定位和功能。而未來涵蓋範圍廣泛的反歧視法通過後，國家人權委員會更應該發揮保護人民權利的功能。</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王榮璋委員提及在五權分立體制下，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據《貝爾格勒原則》與國會建立關係的困境。葉大華委員則與來自巴哈馬的Marion Bethel委員交流結論性意見中，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如何提供直接救濟。田秋堇委員另分享臺灣推動民主化和人權發展的歷程。</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王榮璋、田秋堇、葉大華也共同出席本次交流，臺灣民主基金會鄭純宜副執行長與彭士宏主任亦蒞會，共同促進國家人權機構的進展。</span></p>",
    "上版日期": "2026/7/17 下午 08:13: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CEDAW國際審查委員蒞會交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6/36a33e67-b85b-4e5b-acc5-0dc776de8617.jpg);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6/24986427-9a4b-4381-af30-748fe1bc39d1.jpg);Esther Eghobamien-Mshelia主席與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6/172bcd89-16ec-48f2-beb2-d455d5b6270a.jpg);人權會與CEDAW國際審查委員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6/82d6c199-fb96-46df-8520-109a670ee1b8.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60",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出席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br>呼籲深化婦女人權保障，落實性別平權",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出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五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針對CEDAW提出獨立評估意見，檢視性別暴力、不利處境群體婦女、國家性別平等機制等面向的實踐及困境，期盼透過檢視現行政策及跨部門合作，持續深化性別平等與婦女人權保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指出，當前性別平等正面臨全新的挑戰，包括全球區域衝突及民主倒退，限縮婦女權利與公共參與；數位科技及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更使婦女暴露於性別暴力的風險；而氣候變遷衝擊及經濟不平等，更加劇對不利處境群體婦女的交織性歧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強調，面對上述種種困難及考驗，政府應透過制度改革、公共對話及國際合作，深化性別平等的實踐，並提醒國人：今日的性別平等成果不僅得來不易，也為區域帶來正面的示範力量，台灣應珍惜這些成果並持續堅守深化，期待透過本次國際審查，協助全面檢視現行政策與制度，成為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力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涌誠委員說明，依據《CEDAW施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皆有推動及落實CEDAW的義務，並應實施考核，然而實際檢視國家性別平等機制運作情形，發現總統府負責推動落實CEDAW的機制不明，新設的三大任務型委員會也有性別失衡問題；行政院女性閣員比例仍長期偏低，又《優生保健法》等若干不符CEDAW的法規，長期未能完成修正。</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委員指出，針對立法院，人權會建議應建立機制，確保所有提案及審議皆能遵循CEDAW等人權公約標準；針對司法院，人權會建議應推動性別友善的司法體制，監測問責機制的成效，改善內部性別歧視與暴力，並應研擬有效措施，提升裁判書引用CEDAW的數量和品質。</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際審查委員針對人權會提出詢問，包括離婚婦女面臨什麼樣的歧視？人權會陳情申訴機制在沒有強制力的狀況下如何有效運作？此外，人權會去年被大幅刪減預算，是否有其他資源可以補足缺口，保障不利處境群體之人權保障不中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指出，行政院在2025年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擬放寬贍養費請求要件，卻又增訂再婚時請求權消滅；基於離婚婦女就業能力減損，人權會呼籲不應因再婚而喪失取得該補償之權利。針對陳情申訴機制之強制力，人權會以航空公司之服儀規範違反CEDAW之申訴案為例，該調查報告引發媒體及社會大眾之關注，並促使勞動部要求各航空公司改善，女性空服員現已可選擇穿褲裝制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強調，受到預算刪減之影響，使得人權監測及調查研究等重要業務皆無法執行，期盼立法院未來通過足夠預算，確保法定職權有效行使。</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應邀來台的國際審查委員，包括Esther Eghobamien-Mshelia主席（奈及利亞）、Heisoo Shin（韓國）、Niklas Bruun（芬蘭）、Leticia Bonifaz Alfonzo（墨西哥）、Marion Bethel（巴哈馬），其中Heisoo Shin連續參與我國CEDAW第一次至第五次國際審查，同時也是兩公約第一次至第四次國際審查委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委員王幼玲、王麗珍、田秋堇也共同出席國際審查會議，人權會將持續依據國際人權標準，監督政府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p>",
    "上版日期": "2026/7/13 下午 03:15: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0/323b6463-97ca-4b6f-a8b1-a91c77b6e369.jpg);CEDAW第五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0/c96c9c11-3748-4a08-a98e-d1e46f288787.jpg);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就CEDAW現況與困境提出報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0/661ef84e-612e-40ae-8b43-a9016fc9c0cb.jpg);高涌誠委員就國家性別平等機制運作情形提出報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60/fdddf79e-d9d4-4cd6-9761-d652e6ddcdef.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55",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修正「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更新法規與實務案例，提供各界參考",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因應近年合理調整相關國內法規及指引陸續發布，經蒐整政府機關及身心障礙團體意見及國內外合理調整相關實務案例，完成修正112年發布之「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持續引導公私部門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平等權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12年首次發布參考指引後，中央選舉委員會、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陸續於113年至114年間就職權範圍訂定相關指引，在相關法規方面，配合112年修正公布之《特殊教育法》將合理調整入法，教育部已陸續修正相關子法規；《精神衛生法》、《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等亦將合理調整納入，另行政院提出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擬將合理調整入法，刻正於立法院併案審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修訂參考指引過程中，除更新前述指引及法規訂定情形外，另新增納入韓國案例、受理之陳情申訴案件、國內判決及相關時事案例等，期參考指引內容更為貼近實務現況，供各界廣泛參考運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參考指引修正完整檔案已公布於<a href=\"https://gov.tw/hqq\" title=\"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a>，歡迎下載。</p>",
    "上版日期": "2026/7/1 上午 10:0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52",
    "title": "臺法深化人權夥伴關係 攜手促進民主韌性與人權保障",
    "內容": "<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與法國在台協會昨（24）日共同召開「臺法人權合作分享聯合記者會」，回顧雙方自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以來的人權合作成果，並就民主、人權保障及未來工作重點進行分享。</p><p>&nbsp;</p><p>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表示，法國長期以來是臺灣推動人權發展的重要夥伴。近年來，臺法雙方在人權領域持續深化交流，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2年由前主任委員陳菊組團訪問法國，拜會法國外交部人權大使波利恩（Delphine Borione）等重要官員；2023年法國外交部LGBT+人權大使貝東（Jean-Marc Berthon）訪臺，並參與臺北同志大遊行，展現雙方在人權價值上的緊密連結。</p><p>&nbsp;</p><p>紀副主委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自2020年依據《巴黎原則》成立以來，肩負監督政府、促進法規與政策符合各國際人權公約，以及推動人權保障的重要使命。雖然臺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但仍透過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進行獨立審查等創新機制，持續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展現落實人權公約的決心。</p><p>&nbsp;</p><p>紀副主委也提及，國家人權委員會對臺灣國內人權狀況的監督與提升，以及對於臺灣參與國際人權體系，都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如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運作受到衝擊，臺灣的人權將缺少獨立監督者，預防與救濟功能也將跟著弱化，對不利處境群體的影響將尤為嚴重；同時臺灣接軌國際人權標準的能力也將受挫。</p><p>&nbsp;</p><p>法國在台協會主任龍燁（Franck Paris）表示，法國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捍衛民主與人權的核心價值之上。法國尊重臺灣民主制度及其內部政治選擇，並不對臺灣國內政治議題表達立場。歐洲經驗顯示，民主不僅體現在選舉，更包括對人權的保障，以及對維護人權之法律與制度架構的尊重；質疑維護人權的機構恐削弱民主韌性。當前世界各地的人權均面臨不同程度挑戰，法國認為與臺灣等民主夥伴攜手合作，共同維護與促進人權價值尤為重要。龍主任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獨立人權機構，在促進民主深化、強化社會韌性及保障人權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而法國也將持續支持臺灣在人權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p><p>&nbsp;</p><p>龍主任指出，過去4年來，雙方透過法國遴派技術專家長期駐點國家人權委員會、專業培訓、參與國際論壇及雙向交流訪問等方式，建立穩固合作基礎。法國駐臺灣國際人權與管理技術專家周杰（J&eacute;r&eacute;mie Beja）協助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國際人權公約研究、人權教育訓練及國際交流合作，並促成多名國際專家訪臺，如2022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國際紀念」組織（International Memorial），及協助臺灣代表團參與國際人權事務。</p><p>&nbsp;</p><p>龍主任強調，法國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夥伴關屬於國際人權合作的一環，而非臺灣內部政治討論的延伸；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未來也不應受臺灣在內政議題上的兩極化左右。從法國的角度來看，國家人權委員會不僅有助於臺灣民主制度的持續鞏固，也是臺灣與國際人權社群交流的重要橋梁，並已成為臺灣在人權議題上對外交流的主要代表性機構之一，這對臺灣而言是一項寶貴資產。</p><p>&nbsp;</p><p>國家人權委員會簡報分享，自2022年以來，國家人權委員會與法國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CNCDH）等重要人權機構團體建立密切合作關係，並透過互訪、研討會等交流，共同提升人權專業知能及推動人權保障工作。在臺法交流上，除國家人權委員會訪問法國外，法國人權大使貝東、巴黎市副市長羅梅洛－米歇爾（Jean-Luc Romero-Michel）等重要人士亦曾訪臺參與人權相關推廣活動。雙方也就禁止酷刑、支持人權捍衛者等重要議題交換經驗，推動相關政策與制度發展。</p><p>&nbsp;</p><p>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除負責人權促進與保障工作外，亦肩負獨立監督、人權教育推廣、受理人權陳情案件，以及推動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國家人權委員會持續關注不利處境群體權益，並透過個案分析推動制度改善；未來也將持續推動禁止酷刑機制的建構、國際勞工組織（ILO）《漁業工作公約》（C188）及《家事勞工公約》（C189）等重要國際人權標準之國內法化進程。</p><p>&nbsp;</p><p>龍主任表示，在人權領域，任何成果都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歐洲經驗顯示，不論政治局勢如何變化，人權保障都需透過法律制度與獨立機構共同維護，才能持續發揮作用，避免人權狀況發生倒退。持續的國際合作與經驗交流，也是捍衛民主與人權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p><p>&nbsp;</p><p>對於未來合作方向，紀副主委與龍主任表示，人權工作永無止境，即使在成熟民主社會中，仍須持續努力保障與促進人權。法國與臺灣未來將持續就廢除死刑、禁止酷刑及其他重要人權議題深化合作。法國亦將協助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團赴巴黎參加2026年世界反死刑大會，促進臺灣與國際社會在人權議題上的交流。</p><p>&nbsp;</p><p>會中媒體亦關切死刑存廢、防制酷刑機制及相關刑事政策議題。紀副主委表示，死刑與禁止酷刑均屬重要國際人權議題，也是多國持續進行社會討論與制度發展的課題。與會人權委員指出，未來將持續透過研究、公共對話及人權教育等方式，促進社會各界就相關議題進行理性討論，並參考國際經驗與人權標準，深化公眾對人權保障內涵的理解。</p><p>&nbsp;</p><p>龍主任特別分享法國推動廢除死刑的歷史進程，強調法國並非意圖向其他國家說教，而是希望分享自身經驗。法國於1981年廢除死刑時，社會多數民意仍傾向支持保留死刑，但法國政府基於人權理念推動相關立法。其後隨著公共討論持續深化，社會態度逐漸轉變，今日廢除死刑已成為法國社會廣泛接受的共識。</p><p>&nbsp;</p><p>有關媒體關切國家人權委員會未來發展議題，紀副主委表示，依據巴黎原則，國家人權機構應具備獨立性、穩定運作機制及適足資源，以有效履行人權保障職責。與會人權委員指出，人權保障是民主社會最基本的價值，唯有持續透過監督、倡議與對話，才能讓臺灣在人權發展的道路上不斷前進。</p><p>&nbsp;</p><p>與會貴賓除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紀惠容外，尚有人權委員高涌誠、王幼玲、鴻義章、葉大華、田秋堇，監察委員范巽綠，以及法國在台協會主任龍燁、新聞處長暨政治主任葉文頌（Vincent Yanelle）、法國駐臺灣國際人權與管理技術專家周杰。</p>",
    "上版日期": "2026/6/25 下午 05:29: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圖說1：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紀惠容致開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52/5a6fbfb2-1309-4b0b-acf3-c09604ec40da.jpg);圖說2：法國在台協會主任龍燁（Franck Paris）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52/a2e0d6b2-bc79-4079-a764-e5296eca1e8b.jpg);圖說3：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紀惠容、人權委員高涌誠及法國在台協會主任龍燁（Franck Paris）回應記者提問。(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52/99df45b9-8fc7-4a56-8e76-b9b0014c6a2e.jpg);圖說4：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紀惠容、法國在台協會主任龍燁（Franck Paris）等臺法雙方貴賓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52/703ec809-dc74-40bd-84cb-e6e802a560eb.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46",
    "title": "歐洲經貿辦事處谷力哲處長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歐洲經貿辦事處谷力哲處長（Lutz G&uuml;llner）6月16日下午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由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偕同委員王幼玲、王榮璋、王麗珍、田秋堇、高涌誠、葉大華、鴻義章共同接待。雙方就臺歐盟人權深化合作、逐步廢除死刑之社會溝通、移工勞動權益保障等議題，進行深度交流與分享。</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首先代表國家人權委員會歡迎谷力哲處長。她表示，谷處長身為資深外交官，在經貿、安全及反制虛假訊息等領域經驗豐富；於當前正值數位科技與民主深化交織的關鍵時代，相信其專業能為臺歐盟的交流注入全新視野。</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谷力哲處長則肯定臺灣對人權價值的重視，以及臺灣的人權成就為區域提供的典範。他強調，歐盟與臺灣為理念相近的夥伴，在人權議題上亦有豐富的合作交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備受社會關注的死刑議題，紀惠容副主委指出，臺灣在今年5月剛完成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際審查委員在會中明確提出「暫停執行死刑」的建議。然而，廢除死刑在臺灣社會仍具高度爭議，需要極為細緻的處理與對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早於2023年9月成立「推動逐步廢除死刑工作小組」，並由高涌誠委員說明如何積極推動更細緻的社會溝通，同時致力於健全被害者家屬的關懷與照顧制度。本(6)月底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組團赴歐出席「第9屆世界反死刑大會」，非常期待透過此行與歐洲夥伴深入交流，吸取法制與實務上寶貴經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谷處長分享，歐盟與會員國在過去推動廢除死刑的過程中也經過了許多社會討論，最終才於2003年經《歐洲人權公約》實施後廢除在任何情況下使用死刑。谷處長並分享持續推動社會對話的重要性，包括討論如何支持被害人家屬、切實保護公民等各個層面。 田秋堇委員及王榮璋委員也就臺灣如何推動同性婚姻等敏感議題進行分享。</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谷處長同時也邀請國家人權委員會參與將於6月30日舉辦之「歐盟-臺灣勞動權益研討會」，盼促進雙方在多元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分享。他強調，歐盟將持續與台灣合作，期待就推動廢除死刑、勞權等人權議題共同努力。</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回應，移工的勞動人權一直是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高度關注的議題，並已於過去多次展開專案研究與提出報告，相信透過歐洲經驗與臺灣現況的對話，將成為在地人權實踐的重要養分。人權實踐是一條漫長且需要凝聚社會共識的路，她衷心期盼臺歐未來能在人權領域持續結盟，深化夥伴關係，共同促進人權的長足發展。</p>",
    "上版日期": "2026/6/17 下午 04:35: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及人權委員與歐盟經貿辦事處谷處長及同仁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46/41d8b566-2a57-4f18-b1de-addcab09743a.jpg);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贈谷力哲處長「浪進」瓷杯，象徵人權推動如同波浪，一波接著一波，乘風破浪引領臺、比共同向前。(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46/e12d41af-78a4-421f-b743-622334468d85.jpg);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與谷力哲處長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46/d293f092-ae81-44ff-b4f9-f44571eee296.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25",
    "title": "促進宗教自由與國家安全平衡  <br>與國際組織交流後備軍人良心拒役議題",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耶和華見證人亞太協會」（APAJW）代表團於22日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雙方針對國際間良心拒服兵役、臺灣制度現況及後備軍人面臨的困境等議題進行深入交流。紀副主委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持續關心此議題，2025年曾進行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法令未提供後備軍人替代途徑而祭以刑罰，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促使國防部允許受教召後備軍人轉服行政性質非軍事戰鬥訓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總部設於日本的APAJW國際組織，致力於支持亞洲地區的人權活動。包括理事長篠原祐一郎、韓國分部發言人鄭鎬、台灣分部公共資訊部主任王以梵及副主任陳品任等人所組成的代表團，此行來台參加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並探討良心拒服兵役制度。代表團肯定臺灣替代役制度是亞洲國家的正面典範，但站在國際人權標準角度，臺灣在保障良心拒服兵役者權益上仍有改進空間。</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交流過程中，代表團詳細說明良心拒服兵役的國際規範標準，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第22號一般性意見，信仰與宗教概念應廣義解釋，不應依特定信仰對良心拒役者進行區分。此外，聯合國報告亦指出，後備軍人身份持續多年，個人信念可能隨時間改變，因此申請不應有時間限制，且替代役應獨立於軍事體系之外。相較之下，臺灣現行體制缺乏後備軍人申請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明確法律規範，導致後備軍人因良心信仰拒絕教育召集時缺乏正式替代途徑，恐面臨刑事指控。</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表示，台灣確實仍有進步的空間，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後備軍人因宗教信仰拒絕教召而遭判刑的陳情申訴案，於去年（2025年）1月已調查完成並對外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法令未提供後備軍人替代途徑而祭以刑罰，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然，國防部經研議後，於去年11月19日發布「後備軍人因宗教信仰申請教育召集非軍事戰鬥訓練作業指導」，初步建立審認機制，允許受教召後備軍人轉服行政性質非軍事戰鬥訓練。然而，國防部目前仍認為接受召集的後備軍人具現役軍人身份，涉及與內政部的權責劃分，現行行政措施在修法前仍具挑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鴻義章委員在會中，進一步分享臺灣原住民社會中耶和華見證人信仰的實際案例。在原住民族社群中，信仰耶和華見證人者眾多，教義對信徒生活的影響十分廣泛。並以自家經驗為例，說明過去曾有表兄弟因信仰堅持拒絕服兵役，歷時長達十五年之久，進出監獄服刑達七次；同時由於對教義的嚴格解釋，信徒被禁止參與如豐年祭等傳統祭典。這些案例顯示臺灣社會對宗教信仰的多元性及解釋差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展望未來並重申，制度的落實需要不斷對話，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持續督促政府保障人民的宗教自由精神，接軌國際，深化臺灣多元包容的人權價值。</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6/5/29 下午 04:3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耶和華見證人亞太協會代表團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5/1e62ba8b-089e-4ec4-8516-113e89a43f6f.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22",
    "title": "從寄宿學校到全面監控：<br> Gyal Lo博士揭露中國政府打壓同化圖伯特真相",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圖伯特行動中心(Tibet Action Institute)Gyal Lo(嘉洛)博士以及西藏台灣人權連線Tashi Tsering(札西慈仁)秘書長、林欣怡常務理事，18日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時表示歡迎Gyal Lo博士遠道而來，並指出中國政府以威權體制打壓圖伯特文化認同，是臺灣必須深刻引以為戒的警訊。紀副主委進一步表示，近年來中國政府將壓制圖伯特文化的情形延續至下一代，藉由在圖伯特地區設立寄宿學校的方式，強迫兒童學習漢族文化，並進而根除圖伯特的文化根基。國家人權委員會已連續兩年堅定聲援「圖伯特抗暴日」系列活動，以具體行動展現臺灣與自由同行。在追求尊嚴的漫長道路上，圖伯特並不孤單，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深刻的共鳴轉化為實質的力量，持續在國際社會上為圖伯特發聲。</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出身於圖伯特的Gyal Lo博士表示，早年自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取得博士學位，返回圖伯特任教，發現中國政府提供圖伯特學校的教材內容與圖伯特文化及背景無關，皆為灌輸漢族文化、黨國意識形態及殖民教育政策，便開始對中國政府殖民化政策對圖伯特社會的影響進行系統性研究。Gyal Lo博士分享，為了研究中國政府如何透過寄宿學校改造圖伯特的文化根基，採訪了將近52所寄宿學校，發現兒童從4、5歲被強制留宿，僅能於週末返家；近88%的兒童都必須進入寄宿學校；若是拒絕進入寄宿學校，家庭將無法享有社會福利，兒童未來升學也面臨困難。</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Gyal Lo博士觀察到，進入寄宿學校的孩子，因為與家庭連結斷鏈，導致父母與孩子產生隔閡，許多孩子返家後形同陌生人，沉默寡言，不再與家人深度互動，家庭關係產生疏離。此外，由於兒童長期在寄宿學校中接受中國政府強行灌輸漢族文化及價值觀，許多母親因此承受巨大痛苦，甚至徒步前往拉薩表達抗議；然而，中國政府禁止民眾為這些母親提供留宿，違者會遭受罰款。Gyal Lo博士也指出，近年中國政府在圖伯特地區大規模架設監視器，使當地的僧侶及民眾日常活動幾乎毫無隱私可言，即便是不對外公開的活動，亦受到嚴密監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中國政府於今(2026)年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高涌誠委員關切該法對中國所採取的同化政策帶來的影響。Gyal Lo博士表示，中國政府已有近40年的統治、鎮壓抗爭經驗，該法的通過即是將鎮壓行為合法化，並將不同族群同化，威脅少數民族的文化根基及教育體系，中國境內的自治區將名存實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田秋堇委員關注，達賴喇嘛已宣布轉世制度延續，轉世後面對的將是已受到中國政府殖民政策影響的年輕世代，顯示相關文化與信仰傳承面臨重大挑戰。對此，Gyal Lo博士表示，不同年齡層的圖伯特人確實存在不同想法。例如60歲以上的圖伯特人會很希望達賴喇嘛轉世；然而40歲以下的年輕世代受民族主義影響，已有80%以上的年輕人不再信仰藏傳佛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結語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持續支持圖伯特，用行動捍衛圖伯特的文化與語言根基，最後並代表國家人權委員會致贈禮品，Gyal Lo博士以象徵圖伯特敬意的「哈達」致意，傳達最真切的祝福。</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6/5/20 下午 05:01: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田秋堇委員、高涌誠委員與Gyal Lo(嘉洛)博士及Tashi Tsering(札西慈仁)秘書長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2/66a8b129-6469-480c-ae22-f70865fdb5c5.jpg);Gyal Lo(嘉洛)博士分享在圖伯特社會的第一手田野觀察。(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2/1c84731e-7deb-4700-a495-ed2320172268.jpg);紀惠容副主任委員代表致詞表達真摯的歡迎。(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2/4011051f-a6ed-4b37-8dbc-f25970068720.jpg);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與Gyal Lo(嘉洛)博士、藏台連線Tashi Tsering(札西慈仁)秘書長、林欣怡常務理事交流熱烈。(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2/124d2a41-7051-4487-a86e-7edffab63c9e.jpg);田秋堇委員關注圖伯特年輕世代所面臨的文化與信仰傳承挑戰。(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2/56439f22-1b4f-4c72-bd0a-e19a51c3b48a.jpg);高涌誠委員關切Gyal Lo博士對中國政府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看法。(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2/97490443-e0b6-4cc8-8e8c-76e0c56a71fa.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20",
    "title": "從原則到實踐<br> 聚焦企業人權、性別平等、仇恨言論與兒少權利",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於16日合作辦理「強化人權保障研討會：從原則到實踐」，邀請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政府機關及NGO夥伴出席，針對臺灣人權現況與未來挑戰展開深入對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於致詞時表示，感謝國際審查委員肯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評估意見所發揮的功能，也感謝人約盟及NGO夥伴長期投入人權倡議工作。她強調，面對未來越來越嚴峻的人權挑戰，仍有賴國際專業經驗的引導、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監督、行政部門的政策落實，以及民間社會的倡議參與，共同深化兩公約精神，持續推動臺灣人權保障向前邁進。</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約盟主任黃嵩立致詞指出，臺灣已完成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及審查並獲得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國際審查委員對臺灣人權投入高度關注，期盼政府與民間以合作取代對立，共同推動人權進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研討會首場由國際審查委員Olivier de Schutter主講「人權影響評估與盡職調查」，以「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為核心，說明國家負有人權保護義務，企業應承擔人權責任，透過人權盡職調查，系統性識別、預防及減緩其營運及供應鏈可能造成之負面人權影響，同時在發生侵害時提供有效救濟。Olivier de Schutter委員指出，UNGPs雖屬不具強制力的軟法規範，但歐盟推動《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已將UNGPs精神轉化為具體法規。並強調，國家應強化對跨國企業海外行為的監管，企業應確保其商業活動不論直接或間接連結之對象皆符合人權標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經社文公約組主席Heisoo Shin於「性別平等、性別主流化及臺灣人權監督機制」專題中，表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作為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國際規範，不僅要求消除基於性別的差別待遇，也透過一般性建議進一步解釋性別暴力。談及性別主流化時，Heisoo Shin主席指出應將不同性別的需求納入政策制定及執行評估過程，並特別強調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5項『性別平等』的重要性。此不僅要求各國消除對婦女的一切形式歧視與暴力，更將無酬照顧及家務勞動納入國際發展議程的重要目標。Heisoo Shin主席表示，儘管SDG 5已提出保障婦女性與生殖健康權利等具體指標，但距2030年目標期限已近，全球推動性別平等仍面臨諸多挑戰，亟需各國持續關注並深化相關行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午後議程由國際審查委員William Schabas主講「仇恨言論和種族歧視之預防」，回顧種族歧視議題於國際人權法發展中的核心地位，說明聯合國成立後在去殖民化浪潮推動下，促成《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之形成與發展。William Schabas委員指出，各國對於仇恨言論與煽動歧視、敵意或暴力之規範界線仍存在不同解釋與實務挑戰，強調應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透過符合比例原則之制度設計，有效防制種族歧視與人權侵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公政公約組主席Manfred Nowak於「被剝奪人身自由之兒童」專題中指出，兒童遭拘禁所造成的傷害往往深遠且難以逆轉，並引用《兒童權利公約》強調剝奪兒童人身自由措施應僅作為「最後手段」，且期間應盡可能縮短，因為兒童應在充滿愛、保護與安全感的家庭環境中成長。Manfred Nowak主席指出少年司法、安置機構、移民拘留、武裝衝突及隨主要照顧者入監等領域，均存在兒童遭受制度性風險與人權侵害情形，並呼籲每個孩子都不該被遺留，更不該被深鎖在鐵門之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研討會另有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田秋堇、葉大華共同出席，協辦單位歐洲經貿辦事處經貿組組長Christoph Saurenbach亦共襄盛舉。研討會尾聲由葉大華委員與人約盟主任黃嵩立共同發表結語，並期待日後可透過視訊等方式和國際審查委員進一步交流。</p>",
    "上版日期": "2026/5/19 下午 04:33: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0/c8ca55a4-22a8-469a-b513-6da23c03a259.jpg);Olivier de Schutter審查委員說明國家人權保護義務與企業人權責任內涵。(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0/ec73704c-41d6-4f5b-b698-3982c1e94ba9.jpg);Heisoo Shin主席說明聯合國婦女地位的演進與未來挑戰。(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0/7df7ad78-852d-47dd-9248-87742c7a64a0.jpg);William Schabas委員回顧種族歧視議題於國際人權法發展中的核心地位。(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0/81b4f914-9a54-4deb-bfa2-50c4e2f4436c.jpg);Manfred Nowak主席呼籲：每個孩子都不該被遺留，更不該被深鎖在鐵門之後。(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20/5c401186-1767-4434-ae1c-8c4cae914f74.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19",
    "title": "面對國際情勢動盪挑戰<br> 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勉勵臺灣堅守人權根基",
    "內容": "<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於今(15)日邀請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蒞會交流，就「國際情勢變局下的人權韌性與挑戰」及「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衡平之挑戰」等重要議題進行對話。</p><p>對於今日下午提出的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肯定並感謝國際審查委員，看見臺灣人權處境的危機與挑戰，即使國內有少數負面的聲音，人權會認為國際人權普世價值應在臺灣落實。國際審查委員們以豐富的國際經驗與專業視角，協助臺灣檢視人權制度的進展與不足。她指出，本次審查議題涵蓋禁止酷刑、迫遷、勞動權益、性別平等、原住民族權利、氣候變遷及數位科技挑戰等重要面向，反映當代民主社會共同面對的人權課題。紀副主委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自成立以來，持續扮演臺灣人權監督與倡議的重要角色，同時也是連結國際人權標準的重要橋樑，未來仍將持續深化與國際人權專家的合作交流，推動臺灣人權制度不斷精進與發展。</p><p>公政公約組主席Manfred Nowak肯定臺灣自2020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人權保障體系邁出關鍵一步，並感謝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交的獨立評估意見，讓本次審查能更全面地掌握臺灣的人權現況。面對全球民主倒退的艱困時刻，他呼籲臺灣應展現更強烈的人權意識、堅守民主，確保人權價值不因政治動盪而受損，持續深化這份得來不易的根基。</p><p>經社文公約組主席Heisoo Shin則提到，臺灣國家人權委員會正走在一段充滿挑戰的艱辛道路上，而韓國人權會也曾歷經獨立性遭受干預的動盪時刻，但透過爭取公民社會的信任、不斷地努力成為一個獨立的機構。她強調，國家人權機構的基石在於贏得人民的尊敬與信任，且人權進展並非一蹴可及，若不持續付諸努力，已取得的人權成果隨時可能面臨倒退。她勉勵臺灣克服當前挑戰，持續保障及促進人權。</p><p>高涌誠委員指出，臺灣面臨特殊的現實處境，必須應對來自對岸持續性的武力與政治認知作戰威脅，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汲取國際審查委員的寶貴回饋，轉化為未來與政府部門溝通的重要基石。鴻義章委員則從臺灣作為南島語族發源地的歷史根源出發，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對原住民族權益的高度重視。他指出，在《原住民族健康法》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相繼通過後，下一階段的核心挑戰將聚焦於土地問題的解決，期許未來所有族群皆能在此安居樂業、共榮共好。</p><p>在本次交流中，多位國際審查委員分享各國人權機構遭遇的實務挑戰，勉勵臺灣在面對困境時並不孤單。國家人權機構發展的關鍵，在於堅持人權價值的領導力，應積極與公民社會深化夥伴關係，並密切與國會互動以建立人權共識，持續守護不利處境群體的權利。同時，國際審查委員也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克服當前職權行使的挑戰，持續透過系統性訪查與國際交流促成實質改變，並在動盪的全球局勢中堅守人權價值。</p><p>出席本次活動的委員，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王幼玲委員、王榮璋委員、田秋堇委員、葉大華委員，以及黃默諮詢顧問。臺灣民主基金會鄭純宜副執行長與彭士宏主任亦蒞會，共同關注臺灣當前重要人權議題與未來發展方向。</p><p><br></p><p>◎關鍵字：兩公約、國家人權機構、言論自由</p><p><br></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6/5/15 下午 05:5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與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國際審查委員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9/031d0fb5-1047-4ffe-9b2c-e71a703a76e2.jpg);國際審查委員分享自身在人權機構的經驗與實務挑戰。(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9/3c23a4c6-d82b-4d4f-80f1-5b0443451593.jpg);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主席 Manfred Nowak 與 Heisoo Shin 與國家人權委員會交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9/a2df3170-c291-4f1c-95dd-88f5b0467b57.png);紀惠容副主任委員進行開場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9/abc0ed95-214b-470e-9094-8ae409b022b3.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16",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督促政府正視結構性問題，確保身心障礙者基本權利",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下簡稱人權會）14日舉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布記者會，針對身心障礙人權優先關注權利項目及公約落實情形，提出人權會意見與建議，期待透過獨立評估意見，增進國內外各界瞭解臺灣身心障礙人權落實狀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榮璋委員表示，人權會依據聯合國編訂的《CRPD人權指標》，全面檢視臺灣身心障礙人權是否符合國際規範。主要內容包括：身心障礙人權優先關注項目、檢視前次結論性意見之落實情形、人權會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反歧視法》等人權法案之建議，促使政府正視結構性問題，落實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障礙兒少、障礙女性等多重身分交織群體的處境，葉大華委員表示，家外安置的兒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數，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約有15%的家外安置兒少被不當安置在成人機構，未符合兒少最佳利益；身心障礙兒少表意權亟待重視，學校應落實身心障礙學生本人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規定、身心障礙兒童代表參與政府辦理的相關會議，應提供適齡、淺白的會議資料與支持措施；身心障礙者易遭受剝削、暴力及虐待，各類保護通報案件（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護事件）被害人為身心障礙者的比率，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身心障礙婦女在性別暴力及跟蹤騷擾中屬於高度脆弱群體，因障礙特質，面臨求助困難、難以迅速離開現場或無法蒐證報警之困境；此外，2018年至2024年，7年間共發生62件長照殺人案，平均一年大約發生9件，凸顯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機制之結構性困境；而國內有醫事人員聲稱，已協助多位身心障礙者家屬對重度障礙者進行「非自主斷食善終」，引發重度身心障礙者的意願未受重視及生命權是否受到保障之質疑。葉大華委員強調，身心障礙者應與其他人在平等基礎上享有生命權，身心障礙不應成為直接或間接結束他人生命的理由，國家應積極保障身心障礙者生命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幼玲委員表示，人權會在2023年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身心障礙人權優先關注議題排名第一的是「工作與就業權」。距離2020年政府發布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此段期間身心障礙者就業情形雖略有進展，但仍有諸多待改善之處，包括：身心障礙者的勞參率偏低、失業率偏高，與全體國民相較，存在明顯差距，2024年統計數據顯示，身心障礙者失業率為7.1%，相較全體國民3.3%的失業率高出2倍；身心障礙者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率高出整體工作者甚多，而且呈現增加趨勢，由於非典型就業者的薪資水準普遍較低、勞動條件保障不足，使得非典型就業者容易成為遭受勞動剝削的群體；身心障礙婦女的勞動力參與率僅有16.7%，遠低於身心障礙男性26.3%，更不及全體女性國民51.87%勞動力參與率的三分之一，身心障礙婦女的每月經常性薪資為26,576元，也低於身心障礙男性32,925元，還不到全體女性國民42,752元的七成；身心障礙者在職場持續遭受污名化與歧視，有心理社會障礙者在焦點團體訪談中表示，不願讓公司知道他是身心障礙者，擔心在求職階段如果揭露自己是障礙者或曾經罹患精神疾病，恐怕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另外雖然已被錄取，但雇主經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加保，得知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竟被要求「自願離職」；政府為鼓勵公務人員自我覺察並舒緩身心壓力，新增每年有3天的身心調適假，但適用對象僅限於公務人員，並未納入一般勞工，由於身心障礙者經常需要定期回診就醫，為兼顧工作與醫療需求，建議政府應審慎研議擴大身心調適假的適用對象；此外，行動支付APP、互動式資訊服務站/多媒體事務機的可及性/無障礙不足；AI雖然有助於發展輔助科技，但尚待建立監督機制；身心障礙收容人的權益保障也亟待落實。</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榮璋委員表示，針對臺灣身心障礙人權現況，人權會建議行政院應訂定涵蓋CRPD各項權利的國家策略與行動計畫、針對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法規及重大政策，皆應進行人權影響評估；建議立法院修正《CRPD施行法》，將訂定國家身心障礙策略、明訂國家人權委員會為CRPD獨立監督機制等內容入法，並且依據《巴黎原則》，維持人權會預算、人事及運作的獨立性；建議司法院修正《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重新檢視「身心障礙者擔任國民法官的司法協助」各項內容；另建議考試院訂定權責事項之合理調整指引，身心障礙者參與各類國家考試的應考措施審查，應充分考量CRPD合理調整之原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榮璋委員另說明，人權會為撰擬CRPD獨立評估意見，於2025年8月至10月辦理4場焦點團體，分別與身心障礙兒少、身心障礙婦女、心智障礙者及心理社會障礙者進行深度訪談，探討多重不利處境身心障礙者面臨的交織性議題；同年12月，於高雄、台中與台北辦理3場分區座談，徵詢各地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組織之意見，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監督，並回應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涉及人權會之結論性意見；2026年1月，舉辦3場機關座談，就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及政府落實情形，與行政機關進行交流對話。人權會感謝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組織、專家學者、機關代表的參與及協助提供意見與資料，未來亦將持續與各界合作，促進身心障礙者人權，確保身心障礙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完整及切實地參與社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由王榮璋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幼玲委員擔任督辦委員，共提出139點意見與建議。本次發布記者會，人權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及法國駐臺人權專家周杰顧問等人，亦出席參加。人權會已將獨立評估意見送交國際審查委員會，後續應依據CRPD第9條及第21條之規範，製作各種可及性/無障礙版本（點字版、有聲書、易讀版），但因今年度預算尚未通過，恐將無法於11月國際審查會議前如期完成。</p>",
    "上版日期": "2026/5/15 上午 09:57: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16/c5b98f91-9449-4f25-b693-844ddc708c1c.pdf);CRPD獨立評估意見發布記者會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16/3315d1cb-e28c-47df-a30f-35b4adab6e9b.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布記者會，人權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與王榮璋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幼玲委員合影.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6/4a1b15e6-7d65-4186-b070-027c5c5fb32f.jpg);王榮璋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幼玲委員主持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布記者會(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6/11274320-8b7b-4111-9f07-2504c3f9cf47.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11",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出席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br>籲持續深化制度改革，落實國際人權標準",
    "內容": "<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今（11）日出席法務部舉辦《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與國際審查委員進行交流。兩公約國際審查機制係我國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的重要平台，透過對話檢視國家政策與法制進展，並傾聽社會各界對人權保障之期待。</p><p>紀惠容副主委首先感謝遠道而來的國際審查委員，她指出當前世界正面臨戰爭衝突、威權主義擴張、數位監控、氣候變遷，以及人工智慧快速發展所帶來的人權挑戰，人權議題已是全球民主社會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她指出，國家人權會自2024年8月即啟動此次獨立評估意見撰寫工作，透過專家諮詢、民間團體交流與跨領域座談，廣泛蒐集社會意見。未來，國家人權會也將持續促進國際人權標準真正落實於公共政策與人民生活之中。</p><p>紀副主委接著就上次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涉及國家人權會的部分進行回應說明。人權會訂定中程策略計畫，聚焦二十一項重點議題，並建立陳情申訴機制，受理人權侵害案件；另透過人權專案報告、政策意見及獨立評估意見，積極關注不利處境群體權益。人權會持續依《巴黎原則》強化與國際人權機構接軌，針對迫遷議題推動系統性訪查，並持續在人權教育領域發揮主導作用。國家人權會指出，去年被大幅刪除預算，人權會之財政獨立性與職權穩定性至關重要，應符合《巴黎原則》的要求，以確保法定職權有效行使。</p><p>高涌誠委員指出，我國在禁止酷刑及監所人權保障等面向仍有精進空間，建議政府應加速《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之國內法化，同時改善監所過度擁擠問題，減少未決羈押之過度使用；另就仇恨性言論議題，指出現行法制對其定義及救濟機制尚未完備，應參考《拉巴特行動計畫》建立明確識別標準；在勞動權方面，高委員進一步表示，家事移工及漁工未適用《勞動基準法》，致其無法享有與其他產業移工及境內聘僱漁工相同之權益保障，並面臨超時、低薪及暴力等風險，建議將《ILO 188公約》及《ILO 189公約》國內法化，並明文規範遠洋漁船裝設Wi-Fi，及將遠洋漁工納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投保對象，以強化其通訊權與社會保障。</p><p>鴻義章委員表示，現行傳統領域劃設限於公有土地，排除部落歷史使用之私有土地，且現行諮商同意機制多流於形式，國家亦未建立實質傳統領域返還機制；《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僅保障部分文化權，未及參政與土地等核心權利。對此，鴻委員建議，應修正傳統領域劃設標準，納入部落歷史使用與文化脈絡，並以法律明定開發審查等各階段的FPIC正當程序，確保原住民族的實質參與。鴻委員並指出，目前多數原住民族文化政策由政府主導，原住民族在制度上處於被動位置，建議設立具法定地位的文化治理平台，強化部落實質參與及授權；另外公部門文化敏感度不足部分，建議國家應深化公務員文化敏感度訓練。</p><p>國際審查委員於會議中關切人權會之獨立性，以及死刑、迫遷與仇恨言論等議題。國家人權會回應表示，人權會目標仍是朝符合《巴黎原則》的獨立國家人權機構方向持續努力，並持續推動社會對話與公共溝通，深化各界討論；在人權保障工作方面，未來也將持續關注迫遷及仇恨言論規範等議題，推動制度改革。</p><p>這次應邀來臺的國際審查委員，合計有Manfred Nowak、Heisoo Shin、William Schabas、Rukka Sombolinggi、S&iacute;ofra O&rsquo;Leary、David Kaye、Dunja Mijatović、Rosslyn Noonan、Miloon Kothari、Olivier De Schutter、David Richard Boyd、Jochen von Bernstorff等12位委員。其中Manfred Nowak及Heisoo Shin曾於2022年來臺擔任兩公約第3次國際審查委員，並分別擔任本次審查會議公政公約組及經社文公約組的主席。</p><p>國家人權會委員王幼玲、王榮璋、田秋堇、葉大華、王麗珍、林郁容也共同出席，人權會將持續以《兩公約》核心精神為基礎，推動各項制度改革，確保臺灣人權保障與國際標準接軌。</p><p><br></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6/5/11 下午 06:1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委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1/7e1fc782-1e63-4b5f-9ae8-b41e51bf9d80.jpg);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1/b1e7f575-e27e-4833-9782-92854825a790.jpg);高涌誠委員就禁止酷刑及移工、外籍漁工權利方面進行報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1/51835658-2648-49d3-85df-6d24219fb458.jpg);鴻義章委員聚焦於原住民族權利(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1/984f54be-eead-48b9-9458-6cd9178a3d18.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10",
    "title": "比利時眾議院訪團與國家人權委員會交流人權議題",
    "內容": "<p id=\"isPasted\">比利時眾議院請願委員會副主席孔帕尼（Pierre Kompany）率領訪團一行6人，於今（8）日下午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由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偕同葉大華委員及王麗珍委員接待。</p><p>&nbsp;</p><p>紀惠容副主委致詞時指出，比利時位處「歐洲的心臟」，在廢除死刑、性別平等及&nbsp;LGBTQ+&nbsp;權利等先驅立法，始終是國際人權的典範。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主動將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並邀請國際專家來臺灣進行審查，展現遵行國際人權標準、與國際接軌的決心。</p><p>&nbsp;</p><p>訪團團長孔帕尼議員首先帶來比利時人民的問候，他從政治難民到成為比利時首位非裔市長，其經歷可以說是人權奮鬥史，他表示比利時身為小國，卻有來自世界各國的機構，彼此交流對話是容易的，但同時他也深知爭取、維護人權並非易事，在全世界面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源於人類的生活、恐懼、宗教等，如何發現問題所在，是落實人權重要的起點。</p><p>&nbsp;</p><p>訪團高度關注臺灣當前的人權政策，包含LGBTQ+族群在臺灣的生活狀況、職場性別比例、民眾對於人權工作的支持度、臺灣是否有專門審理人權侵害案件的法院、以及人權工作的挑戰等。</p><p>&nbsp;</p><p>紀惠容副主委回應臺灣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在亞洲性別平權指數名列前茅，目前國家人權委員會正致力推動「免術換證」及「人工生殖合法化」等跨性別權利，以及監督政府部門是否落實法案人權影響評估。</p><p>&nbsp;</p><p>葉大華委員亦回應，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進行的民調大多數臺灣民眾高度關注身障、兒童權益及貧富差距等議題。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社會關注之人權議題開展「系統性調查」，並將研究建議提供行政及司法部門，作為制定及審理人權案件的參考。此外，國家人權委員會也以鑑定機關身分參與憲法法庭，為重要人權案件提供意見。</p><p>&nbsp;</p><p>&nbsp;</p><p>訪團也分享比利時在聯邦制度下的人權機制，除了聯邦層級外，各大區亦設有專門的人權委員會，專門負責人權事務，確保人權保障能落實至地方。本次會談促進臺、比在人權保障經驗與現況上有更深刻的理解與認識。國家人權委員會期盼未來臺、比能在人權議題上有更多合作交流的機會，共同為提升全球人權標準而努力。</p>",
    "上版日期": "2026/5/8 下午 06:39: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贈訪團團長孔帕尼「浪進」瓷杯，象徵人權推動如同波浪，一波接著一波，乘風破浪引領臺、比共同向前。(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0/b158ff7a-4e4c-454c-8bfd-32258d35894d.jpg);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麗珍委員與「比利時眾議院訪團」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0/18166800-61b8-4ae3-aa93-57af6ef14d90.jpg);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與訪團團長孔帕尼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10/00856d0d-03ac-4c48-8c62-2b9f7d1fe882.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03",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教育部 <br>建置數位化行政資料庫，以落實兒童人權監測 <br>聲明稿",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15年3月25日依《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之職權，函請中央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提供校園兒童權利落實情形等資料。惟教育主管機關因缺乏相關之長期數據統計，轉而要求學校填報回覆，引發造成學校第一線人員增加行政負擔之疑慮。人權會呼籲教育部應儘速建置數位行政資料庫，以落實監測教育現場兒童權利執行情形。</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9年前（2017年），CR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第20點已明確指出：「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關於一般執行措施的第5號一般性意見，委員會建議政府進一步改善數據蒐集系統，並考慮增設中央數據蒐集單位。所蒐集的資料應涵蓋公約所有層面，依性別、年齡、城鄉、原住民及種族背景分類數據，在相關及適當的情形下，並依身心障礙、國籍和性取向分類。」</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據人權會撰提2022年CRC第2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以及近兩三年辦理各項攸關兒少權利專案之經驗，教育部迄今未建置與學生（未滿18歲之兒少）權利相關之資料數據蒐集系統，以致向教育主管機關蒐集資料時，主管機關均以轉請各級學校填報之方式取得資料，徒增學校人員行政負擔，而且部分資料檔案也因承辦人員更迭而遺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對於部分教師團體反映教育主管機關應建置完善的資料蒐集系統，直接調取現有資料庫數據，以避免學校增加行政負荷，人權會亦有同感。希冀並呼籲教育主管機關，落實CRC第5號一般性意見第48點次以及CR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第20點次，儘速編列預算建置校務行政數位化系統資料庫，以落實人權監測及數據分析，掌握政策發展情形，並避免突發性增加學校人員行政負擔。</p>",
    "上版日期": "2026/4/30 上午 11:46: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01",
    "title": "外籍人口破百萬，司法面前語言及資源恐成「無形歧視」<BR> 人權會專案報告呼籲補強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29）日召開專案報告發布會，發布《平等近用司法－台灣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隨著我國外僑居留人數已突破百萬，平均每24人即有1位外籍人士，當越來越多不同語言與文化背景的當事人進入刑事司法程序，一個關鍵問題浮現：現行制度，是否真的讓每一個人「聽得懂、說得出、辯得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指出，公平審判權不僅止於形式上的程序參與，更關鍵在於當事人能否實質理解並有效參與。然而，語言障礙與資源落差交織，正可能讓部分人陷入「看似參與、實則被排除」的處境，使公平審判流於形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開場即以實務案例說明，過去訪談法律扶助律師時，有律師提及「特宏興368號案」。當海巡人員登船時，由於語言不通，被告未能即時表達自首意願，在返台航程中均坦承犯行，因而產生是否構成自首的爭議。此外，該案被告人數眾多，且皆不通曉法庭語言，初期開庭時僅配置一名通譯，一度出現傳譯內容與旁聽人員理解不一致的情形。她也指出，相關議題在戲劇作品《八尺門的辯護人》中亦有所呈現，包括當事人對通譯的不信任、拒絕使用仲介所提供的通譯等情節；雖非所有案件的常態，卻反映出社會對司法語言與辯護品質的疑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指定辯護制度方面，紀副主委表示，面對弱勢者的辯護需求，我國目前設有公設辯護人、約聘辯護人、法律扶助律師與義務辯護等多元制度。然而，這樣的多軌設計，究竟是提供保障，還是潛藏斷裂？問題核心不在於制度「是否存在」，而在於能否支撐「有效辯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她進一步指出，現行制度在定位、資源配置與品質監督上仍有落差，特別是公設辯護人的制度性不獨立，可能影響辯護功能發揮；義務辯護規範密度不足，也使品質難以穩定控管。國家責任不應止於讓當事人「有人辯護」，而是必須確保辯護具備實質防禦能力，並從法律專業人員培訓及審、檢、辯制度結構關係進行整體檢討。</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司法通譯制度方面，王麗珍委員指出，語言理解是程序正義的起點，但目前制度仍高度分散。不同司法機關各自管理通譯名冊與運作機制，缺乏整合，難以確保品質一致；同時，通譯錯誤亦缺乏有效檢核與救濟機制，一旦發生，對當事人權益的影響往往難以及時補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她進一步指出，通譯人員長期面臨低報酬、保障不足與高風險的工作環境，制度的不穩定也反過來影響司法品質與效率。她直言，當語言成為障礙時，司法體系本身即可能產生「無形的歧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表示，本報告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4條為核心，強調「理解程序」與「有效辯護」為不可分割的權利。當語言障礙與資源弱勢同時存在時，當事人往往難以真正參與程序，這正是目前制度尚未充分回應的結構性問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綜合分析後，人權會提出10項改革建議，強調應從整體治理角度出發，而非零散修補制度漏洞。在司法通譯方面，建議推動專法立法、建立國家級通譯服務體系、整合分散規範，並強化預算投入與勞動保障，同時導入數位科技輔助，以確保各階段均能提供即時且可靠的語言支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指定辯護制度方面，則建議重新檢視各類辯護人之制度定位與分工，強化品質監督機制，降低制度性不獨立風險，並評估建立更一致的法律專業訓練與任用體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最後強調，公平審判權的實現，不應取決於個人的語言能力或經濟條件。無論是外籍人士、移工、原住民族或其他弱勢者，國家都有責任確保其在刑事程序中，能真正「被理解、被聽見、被辯護」，並呼籲政府正視制度落差，推動跨機關改革，逐步建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且更具包容性的司法體系。</p>",
    "上版日期": "2026/4/29 上午 11:2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記者會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01/679e5de8-4d83-4b77-a9a7-fe1ce1e1345f.pdf);平等近用司法專案報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01/9739f5b5-feeb-4bf2-9b5b-ffc2bf4e8f84.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發表實況(一).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01/a26312ed-79c4-4d6b-9ce3-86af144f3a18.jpg);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發表實況(二).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01/09d1e762-edcf-4d92-b82f-b41657b09cf7.jpg);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發表實況(三).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01/6bf29e58-8334-40d8-8df3-166c26a1cd13.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700",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辦公產迫遷系統性訪查公聽會<br>蒐集多元意見作為制度檢視基礎",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25日舉辦「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聽會，由田秋堇委員、高涌誠委員共同主持，邀集受影響當事人、家屬、民間團體與協力者、專家學者、中央及地方權責機關代表、媒體及關心議題之社會大眾到場或線上直播參與，公開蒐集各方意見，作為後續制度檢視與政策法制建議的重要基礎。</p><p>&nbsp;</p><p>人權會表示，本案係回應2022年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對我國「系統性迫遷」風險盤點與調查之關切，並參考亞太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系統性人權侵害調查方法，優先聚焦「公有財產管理」衍生之迫遷議題，透過深度訪談、公聽會、書面資料蒐集與交叉檢視，檢視我國制度、程序及實務作為與國際人權標準之間的落差，以提出政策與法制建議。</p><p>&nbsp;</p><p>田秋堇委員表示，人權會前期盤點發現，迫遷議題初步可見於公有財產管理、土地徵收、市地重劃及都市更新等4大類型，<strong>本次先以公有財產管理作為第一階段系統性訪查起點</strong>，目的在檢視國內制度與作法是否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對適足居住權與禁止迫遷的要求。田委員也指出，公聽會的目的不是追究個案責任，而是希望透過面對面對話，共同釐清制度落差、行政實務問題及未來可能的法律修正方向。</p><p>&nbsp;</p><p>高涌誠委員表示，行政機關處理公有地爭議時，常以民事訴訟方式進行，可能弱化國家本應負擔的人權保障責任與程序要求，尤其是事前通知、真誠磋商、社會調查、安置補償等。受託團隊何彥陞副教授也指出，目前初步整理的爭議與待釐清重點，包括政府收回土地前對居住權利義務關係之認定差異、同一區域住民之差別待遇、協商溝通不足，以及遷居後未獲必要法律、醫療、救助與社會扶助等問題。</p><p>&nbsp;</p><p>人權會強調，<strong>系統性訪查具有既定範圍與策略，主要係就制度性、系統性問題提出建議，並非探討個案違失，亦非個案救濟程序，更不會因納入訪查即直接改變個案既有處分或司法判決</strong>。本次辦理系統性訪查，因整體預算及量能有限，<strong>現階段僅能先就歷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所關注之公產管理</strong><strong>7</strong><strong>個案例進行訪查</strong>，包括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p><p>&nbsp;</p><p>公聽會中，多位受影響當事人、家屬及協力者代表，陳述長期居住不安、反覆面臨拆遷及追討不當得利壓力、缺乏充分溝通協商，以及遷離後生活支持不足等經驗。與會專家學者則指出，國家面對迫遷議題時，不應僅以形式合法或個案訴訟結果作為處理依據，而應檢視是否踐行真誠磋商、進行完整社會調查，並提供符合人權要求的配套措施。</p><p>&nbsp;</p><p>人權會指出，後續將持續彙整本次公聽會、深度訪談、書面資料、網路意見表單及機關回應，納入整體分析，並依規劃於今（115）年7月辦理期中進度說明、11月辦理期末訪查報告說明。人權會也再次呼籲前述7案之案例關係人踴躍報名受訪，協助補足制度脈絡與多元經驗。相關資訊請參考檔案連結。</p><p>&nbsp;</p>",
    "上版日期": "2026/4/27 下午 05:09: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1.公聽會會議資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00/2c61c3cd-04f4-4551-9c66-961bd7f44c7b.pdf);2.1150425訪查執行公聽會_何彥陞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00/bc19ec85-4765-4dab-8619-f2c0c63077be.pdf);3.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工作範圍與策略(TOR)(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700/3a264d76-04a4-46d7-be47-75474e07baad.pdf);",
    "相關連結": "居住權公產迫遷系統性訪查-受訪者報名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Pae5zGWFyynTAIi5kAP7rWm5aKLYQRnnj8lB-dKi08bX5Eg/viewform);",
    "相關圖片": "人權會25日舉辦公產迫遷系統性訪查公聽會，公開蒐集各方意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00/c85d2a51-7b8d-4ec8-9d32-835500499677.jpg);公聽會邀集案例關係人、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與會。(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00/3368cc4d-579e-4bfb-ad2e-100c387334d0.jpg);高涌誠委員、田秋堇委員及何彥陞副教授（左起）出席公聽會。(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700/5d4c32f5-e6f0-42cb-97bd-8dc353f90d7e.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99",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回應外界對「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之意見 ",
    "內容": "<p style='margin:0cm;font-size:12.0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margin-top:6.0pt;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6.0pt;margin-left:0cm;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font-size: 16pt;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針對外界對國家人權委員會今（25）日辦理「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聽會，僅就7個案例進行訪查所提疑慮，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由於國家人權委員會去（114）年預算遭刪，本次辦理系統性訪查，在整體預算有限情況下，現階段僅能先就</span><strong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font-size: 16pt;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歷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所關注之公有財產管理7個案例</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font-size: 16pt;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span><strong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font-size: 16pt;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進行系統性訪查</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 font-size: 16pt;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span></p><p style='margin:0cm;font-size:12.0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text-align:justify;'><br></p><p style='margin:0cm;font-size:12.0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16.0pt;font-family:標楷體;\">人權會指出，系統性訪查主要係就制度性、系統性問題提出建議，並非探討個案違失。未來如預算較為充足，將持續就更多迫遷相關個案與類型進行訪查，逐步擴大制度檢視範圍，作為後續政策與法制檢討參考。</span></p>",
    "上版日期": "2026/4/25 上午 10:58: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95",
    "title": "人權會邀集民間團體合作對話　<br>探索在臺支持亞洲跨國公民社會交流作法",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前（3月31日）舉辦「共同支持亞洲公民空間：國家人權機構與公民社會合作對話」工作坊，邀集臺灣在地及國際專家與實務工作者交流經驗，探索如何結合臺灣自由開放的制度環境與充沛社會動能，發展與國際社會團結支持亞洲跨國公民社會韌性與促進普世人權發展的行動方案。</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於開幕致詞中，向本次活動之共同主辦單位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表達感謝，並說明人權會近年積極參與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會議、拓展與國際組織之交流互動，了解到許多跨國機制和國家人權機構依其職權為草根人權行動者提供支持與保護的實際作法，同時亦深感各國對臺灣開放環境之高度肯定與期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林仁惠理事長回顧國際社會支持在臺灣民主人權發展歷程中扮演的關鍵角色。在全球普遍面臨嚴峻挑戰之際，林仁惠理事長認為臺灣在人權領域亦具備「Taiwan Can Help」之潛在實力，期待公民社會與相關政府部門共同強化與國際夥伴之連結，為區域內民主人權發展提供一份助力。</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為深化相關政府部會對國際人權法制框架及政策實務之認識，本日工作坊之上午場次亦邀請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外交部、內政部、國家人權博物館及臺灣民主基金會等單位派員參與。共計超過40名政府及民間代表與會交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於專題演講中解析聯合國對「人權捍衛者（Human Rights Defenders）」此一通稱性概念自90年代以來之規範內涵演進。白舒然副主任強調，人權捍衛者的認定與其工作職銜無關，而在於其採取之具體行動與行為背景脈絡：任何致力於促進並保護普世人權、且非採取仇恨與暴力手段之個人或組織，皆可主張國際社會之支持與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已於2016年明確指出，當爭取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人權捍衛者面臨來自政府或非國家行為者（如大企業）的威脅與騷擾時，國家的相關侵害作為或消極行事亦將構成對該項國際人權義務之違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幼玲委員則從國家人權機構的職責與角度，向與會者簡介2020年APF針對人權捍衛者制訂之《區域行動計畫》內涵，並就如何集結各界資源量能、在臺構築跨國公民社會支持網絡的可能作法提出期盼。隨著我國已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來臺設立據點，人權會期待臺灣能進一步成為亞洲人權行動者的充電、休息站，在各國發展緊密相依的全球化時代加強實務經驗的分享。</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論壇隨後由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邱伊翎秘書長、菲律賓分會Ritz Lee Santos秘書長、亞洲公民未來協會林文亮執行長及開放文化基金會李欣穎執行長等與談專家，以及主持人田秋堇委員，探討亞洲整體公民空間趨勢現況及菲、臺兩國公民社會面臨的實際挑戰，包括：惡意的司法騷擾、對民間組織的資金管制與撤銷法律地位、數位監控與資安風險、對人權捍衛者的汙名化等問題，並思考互助培力及打造公民空間「生態系」的方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工作坊下午場則由人權會與民間團體代表進一步討論未來的合作方案，探索在國際社會資源緊縮與國內政府預算刪減的多重挑戰下，為促進與保護普世人權貢獻力量的具體作法。</p>",
    "上版日期": "2026/4/2 下午 01:55: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合辦「共同支持亞洲公民空間」工作坊，並與上午場論壇講者、受邀與會政府與民間代表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95/aaafcc6e-3213-45da-ba86-794a4d72818e.jpg);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開幕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95/243170c0-604d-403c-a206-a4cefb055b45.jpg);「共同支持亞洲公民空間」工作坊上午場論壇，深入探討政府、國家人權機構及公民社會的角色，由林仁惠理事長主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95/912186df-9fff-46e4-835b-fd59a4a2be07.jpg);國家人權委員會王幼玲委員簡報，分享可參考之相關國際與區域作法經驗。(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95/b7930046-dfca-4ef2-a62b-392dcb8fa139.jpg);「共同支持亞洲公民空間」工作坊上午場論壇接續探討區域內公民空間面臨之挑戰，由田秋堇委員主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95/4881753e-870b-44cf-9748-97c5b25914b1.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93",
    "title": "人權會發布《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 <br>籲請政府強化制度整合與資源投入，確保公平審判權落實",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31）日發布《平等近用司法－台灣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全面檢視我國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的運作現況與制度困境。報告指出，語言不通與資源弱勢的當事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仍普遍面臨實質近用障礙，影響其防禦權的行使，亦可能動搖公平審判權的落實。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4條，國家有義務確保所有人均能在理解程序內容並在有效辯護的情況下接受審判。</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專案報告顯示，司法通譯制度在近用性、正確性與中立性方面均存在結構性問題。實務上，當事人未必能及時獲得適切的通譯協助，相關卷證資訊亦未必能以其可理解之語言提供，影響其對案件內容的掌握與防禦準備。同時，傳譯內容之正確性缺乏即時與事後的有效檢核機制，各機關各自規範、各自列冊，對通譯人員資料庫的管理與淘汰亦欠缺整合，致使制度運作呈現分散狀態。此外，通譯人員之中立性多仰賴個案判斷，加以人力與預算長期不足、報酬偏低且標準不一，均影響通譯品質與專業穩定性&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指定辯護制度方面，該報告指出，雖然我國現存有多元辯護資源體系，但在實務運作中仍有明顯落差。公設辯護人及約聘辯護人之獨立性不足，可能受到制度性因素影響；義務辯護律師相關規範密度不一，品質監督機制仍待健全；不同類型辯護人之間，在案件分配與資源配置上亦存有差異，進一步影響辯護品質與當事人權益保障。ICCPR強調，「有效辯護」不應僅停留於形式，而是國家必須積極確保之基本人權內涵&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以下建議，主張應從制度整合與資源強化著手。就司法通譯制度而言，應儘速整合各機關現行規範，推動制定專法，並建立國家級通譯服務機制或授權專責機構統籌辦理，以提升整體制度的一致性與專業性。同時，應統整偵查、審判及執行各階段資源，充足編列預算，並強化通譯人員之勞動保障與專業支持，包含合理報酬、社會保障與人身安全。此外，亦應積極運用數位科技輔助傳譯，並將語言不通者納入強制辯護適用範圍，以補強其防禦權保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指定辯護制度方面，建議檢討公設辯護人與約聘辯護人之制度定位，降低結構性不獨立風險；並提升義務辯護制度之規範密度與品質監督機制，重新思考透過建立審檢辯考訓一元化制度，齊一法律專業人員素質的可能性。最後應跳脫單一辯護人類型或短期人力調度思維，從整體治理與人權責任出發，以回應公約對國家積極義務之要求。</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強調，語言能力與經濟條件不應成為人民進入司法體系的障礙。無論是外籍人士、移工、原住民族或其他弱勢群體，均應在刑事程序中享有實質平等的防禦權與程序保障。為此，本會建議政府重視本報告所揭示之問題，積極推動跨院際改革，共同建構一個更具包容性與人權保障的司法制度。</p>",
    "上版日期": "2026/3/31 上午 08:3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平等近用司法專案報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693/3632ae92-6329-4afe-bd1e-be9b0bf98424.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59",
    "title": "澳洲燒燙傷臨床醫學專家伍德教授拜訪人權會 <br>交流臺澳婦女、原住民健康議題及預防教育經驗",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西澳洲燒燙傷醫療服務中心主任費歐娜‧伍德（Professor Fiona Wood AO）教授為澳洲駐台辦事處今（2026）年度國際婦女節特邀訪臺之傑出女性代表，17日由馮國斌（Robert Fergusson）代表陪同拜訪國家人權委員會。雙方就女性賦權、原住民族健康，以及燒燙傷醫療照護與預防教育等議題進行經驗交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工作小組成員高涌誠委員代表歡迎馮國斌代表與伍德教授蒞臨。高委員感謝並肯定澳洲每年透過國際婦女節活動表彰女性在各領域發揮專業影響力，也期盼臺灣持續深化與澳洲在人權發展上的夥伴關係。</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伍德教授回顧個人成長與執業經驗指出，雖然澳洲女性在醫療領域的比例於過去數十年間已有顯著提升，但醫療研究長期仍以男性為中心，未能充分重視女性在創傷經驗、照護需求及復原歷程上的差異。高委員則分享人權會在本次CEDAW獨立評估意見撰擬過程中，亦注意到偏鄉婦女面臨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尤其婦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的短缺，使偏鄉孕產婦承受更高的就醫負擔與風險。田秋堇委員另補充，婦產科偏高的醫療糾紛比例亦是過往臺灣醫學人才不願投入該科別的原因之一，顯示政策介入與支持的重要性。</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伍德教授對此表示認同，並提及美國曾有研究發現：女性婦產科醫師與醫護人員更能顯著改善孕產婦獲得之醫療對待品質。從政策角度而言，婦產科正是一個適合提升女性代表性與領導力的專業領域；若能為年輕女性提供能夠在兼顧家庭情況下投入婦產醫學領域的支持環境與措施，將能對整個社會帶來重要貢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伍德教授關注的原住民族健康落差議題，鴻義章委員分享臺灣原住民族在平均餘命、嬰兒死亡率等健康指標上仍與整體國民存在明顯差距，期盼臺澳未來能持續互相借鏡，以具有族群文化敏感度的方式提升社群內的公衛與醫療知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幼玲委員與葉大華委員分別從2015年八仙塵爆事件及幼兒傷害事故統計數據，就燒燙傷照護及相關之公共災害應變與預防教育議題向伍德教授請益。伍德教授認為臺灣在八仙塵爆事件後展現出相當成熟的醫療照護能力，實為國際醫學界經常討論的正面案例；至於是否需要設置更多專業燒燙傷醫療中心，伍德教授認為透過立法及公共衛生教育，提升第一線照護人員及民眾的急救應變知識，仍是更為有效的做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伍德教授也分享到，除透過教育宣導改善民眾對於防治燒燙傷的意識，例如向年輕家長宣導幼兒常見的燙傷事故情形，澳洲亦透過立法規範監督市售成衣材質、要求新建住宅應有熱水溫度控制設備等，這些做法經驗對臺灣深具啟發。</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與會委員包括高涌誠、王幼玲、田秋堇、葉大華、鴻義章及林郁容委員。</p>",
    "上版日期": "2026/3/20 上午 11:4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伍德教授及馮國斌代表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9/262ef159-0d9a-4e8b-bec3-b5900f38690a.jpg);人權會高涌誠委員致贈伍德教授「臺灣寬尾鳳蝶」鋼筆紀念禮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9/d617da01-9b91-40dd-a9e1-630d1cb99f51.jpg);澳方致贈人權會紀念禮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9/ed004ef8-716c-45b7-a14a-10493c80174a.jpg);伍德教授與人權會交流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9/413d4bd4-cff6-4903-9bc5-addd0b218668.jpg);人權會與伍德教授交流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9/7eb552da-9b9d-4a28-91e5-45708e5598d4.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58",
    "title": "人權會與法國在台協會合作<br>邀請法國難民庇護制度專家分享實務經驗",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難民庇護與人權保障如何平衡？法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保護辦公室(OFPRA)庇護官Melissa PEIFER以法國專家分享第一線實務經驗，他說，難民在申請結果揭曉前的「過渡期」，法國完善的社會福利體系能確保申請者享有物資援助及基本的就醫權益，這種「輔助性保護」是制度人性化的體現。</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臺灣評估由警察體系擔任審核人員的合適性，Melissa PEIFER提醒，庇護面談的核心在於理解受迫害處境，而非傳統的「審訊」或「筆錄」，在法國多由人文、社會科學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若臺灣由警察承辦，可透過強化專業教育訓練，以符合人權保障的初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與法國在台協會於11日共同辦理「法國難民制度體制與實務運作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曾在法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保護辦公室(OFPRA)從事難民庇護申請及審查等實務工作的庇護官Melissa PEIFER，分享在法國難民行政事務的實際經驗，OFPRA的組成介紹、海外難民的認定程序以及如何有效理解庇護申請者的迫害處境及核心訴求、如何協助申請期間的社會福利及輔助性措施，思考法國社會對難民庇護國家政策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致詞表示，本次講座正是人權會深化難民議題國際交流的一環，人權會在ICERD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強調政府應持續推動《難民法》的制定，也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NAP)執行情形監督報告中建議政府要在立法過渡期間建立跨部會尋求庇護者權益之通案原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審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嚴謹度，與會委員關注如何處理涉及戰爭罪的申請個案，以及如何監督庇護官的審核品質。Melissa PEIFER回應，法國模式是由法務部門協助釐清申請人是否涉及酷刑等罪行，並在面談時全程錄音，輔以資深庇護官的抽查與指導機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關於制度穩定性與社會接納度，與會者提問政權輪替是否會影響庇護政策，以及遭拒個案是否會轉往第三國。Melissa PEIFER指出，OFPRA作為獨立機關，其運作不受政治變動干擾，且法國並無將拒絕核准者送往第三國的制度。同時，數據顯示施行庇護政策後犯罪率並未明顯增長，這也成為官方爭取民眾信任、維持正向社會氛圍的有力背書。</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至於行政與司法審核通過率的落差，Melissa PEIFER說明由於判斷標準與組成成員的不同，例如法國國家庇護法庭（CNDA）由三名法官組成並有聯合國官員協助，審查重點在於申請者受迫害事由與證明文件的一致性。&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講座與會委員包括紀惠容副主委、葉大華、王幼玲、田秋堇、高涌誠委員及范巽綠、蘇麗瓊監察委員及法國在台協會新聞處長暨政治主任Vincent YANELLE(葉文頌)代表參與，現場討論熱烈。本次不僅深化臺灣與法國在難民議題的國際交流，更有助於人權會瞭解難民政策的規劃方向，助力臺灣建構人道庇護框架，未來期盼進行更多國際經驗交流，強化我國人權保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br></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6/3/13 下午 05:12: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贈禮品予Melissa PEIFER(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8/bf091234-3d30-4011-bef6-d33168e00a49.jpg);Melissa PEIFER分享難民庇護申請實務經驗。(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8/6d0f163b-b91e-496d-be36-51385daa7f65.jpg);王幼玲委員提問庇護官審核案件原則性問題。(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8/c3d5d174-c074-4007-9063-f4c508ec3a8e.jpg);田秋堇委員關心法國難民庇護政策的施行狀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8/e756e4b7-7dd3-479c-84c9-8580cfdc3313.jpg);高涌誠委員詢問臺灣審查庇護申請的可行性及困難。(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8/14d76948-9687-4c92-be93-d06b4d1cd4f6.jpg);葉大華委員提問政權變動影響庇護制度及庇護被拒者是否送往第三國家(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58/273d4436-e8b7-4aeb-bd40-4321619510d7.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44",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啟動公產迫遷系統性訪查 <br>公開徵求案例關係人，共同推進適足居住權保障",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25)日召開記者會，正式啟動「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公開徵求案例關係人報名受訪。人權會表示，現階段訪查優先聚焦公有財產管理所引發的迫遷議題，盼由公部門先行示範，逐步建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制度與程序，並作為後續擴展至其他土地開發議題之基礎。本案亦希望透過公開徵求，納入既有文獻與公開資料之外的多元經驗與聲音，作為制度檢視的重要基礎。</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指出，本次專案不僅是新一階段系統性訪查工作的開始，也是持續從制度面推動人權保障的重要一步。人權會先前已完成「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透過跨機關盤點、訪談與制度檢視，提出具體建議並促使相關機關推動改善，累積了系統性訪查的方法與經驗；她也再次強調，人權保障不能只停留在個案處理，更須回到制度層次系統性的檢視與改革。她並表示，這是人權會成立後第二個系統性訪查計畫，期待銜接前案經驗，協助政府機關正視並修補現行居住權保障制度的缺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田秋堇委員表示，本案係回應國際審查對我國「系統性迫遷」風險盤點與調查之期待，並透過系統性訪查，檢視個案所反映的制度與程序是否符合人權保障要求。她並強調，本案關注居住權保障議題，包含居民生活干擾及免於任意迫遷等面向。田委員並指出，第一線公務員常在依法行政與活化資產壓力下處理爭議，容易從產權管理視角切入，本案希望建立兼顧公產管理與人權保障的制度模式，必要時研議法律調整。針對媒體提問，她表示，如有需要邀訪不同時期相關人員，重點仍在補足制度脈絡、提出改善建議，而非個人究責或政治攻防。她也歡迎有話想說的案例關係人與我們聯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涌誠委員指出，實務上行政機關常以民事訴訟(如拆屋還地、不當得利)處理公有地爭議，可能弱化國家應負公法上的人權保障責任與程序要求，尤其真誠磋商與妥善安置等義務；國家在此類案件中兼具土地所有權人與人權保障者角色。為釐清制度落差，本案將針對華光社區、臺北臥龍街、板橋大觀社區、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峽龍埔里劉家及樂生療養院等7案進行深度訪查，並歸納為國有地拆遷、文化聚落保存衝突及公共工程迫遷爭議三類，作為後續政策建議基礎。針對媒體提問，高委員表示，訪談官員層級無預設，將視研究需要盡力邀訪；惟訪查核心並非究責，主要在制度面問題的釐清與改進。</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另就專案執行機制，受託計畫協同主持人何彥陞副教授於記者會說明，本案將透過多元研究方法進行訪查，並重視受訪者保護與訪查倫理，強調訪談過程將秉持「不造成傷害」原則，避免受訪者承受二次創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歡迎前述案例關係人踴躍報名受訪，相關資訊請參考官網報名連結及本案工作範圍與策略(TOR)。人權會並表示，後續將持續辦理訪查執行公聽會與階段性成果說明，逐步推動政策對話與制度改善。</p>",
    "上版日期": "2026/2/25 下午 05:0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啟動記者會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644/41c1ae75-bb7c-4122-a04d-ff7df53cc04b.pdf);適足居住權下公有財產管理與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工作範圍與策略(TOR)(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644/fdad5e64-94e5-451a-82ff-d7b01a3ff0c3.pdf);",
    "相關連結": "居住權公產迫遷訪查-受訪者報名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Pae5zGWFyynTAIi5kAP7rWm5aKLYQRnnj8lB-dKi08bX5Eg/viewform);",
    "相關圖片": "田秋堇委員說明，本案回應國際審查對系統性迫遷風險盤點與調查之期待，並強調適足居住權保障。(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44/80ff93a8-70ea-4b33-8f08-56dfb2ed0154.jpg);國家人權委員會2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啟動公產迫遷議題系統性訪查，並公開徵求案例關係人報名受訪。(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44/404059a6-b199-4699-a067-b369578d6a75.jpg);高涌誠委員指出，公有地爭議常以民事訴訟處理，可能弱化國家在人權保障的責任與程序要求。(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44/0c90bd94-90d1-436d-9239-01e90941f035.jpg);人權會與專案團隊會後合影，並透過記者會公開徵求案例關係人報名受訪，蒐集多元經驗與意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44/0916c145-73eb-4010-b738-8beabda90be3.jpg);居住權公產迫遷訪查-受訪者報名表單QRCODE(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44/2ef09d78-c1ea-4e7f-9bd4-8e43dc00bbe8.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25",
    "title": "兒少人權新里程！人權會發布兒童權利監測指標集",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在2月4日舉辦「兒童權利監測指標集」發布會，依據我國兒童人權重點項目，彙整研析國際兒權監測指標，正式公開發布239個監測指標供各界參考。發布會由紀惠容副主委開場，接續由督辦委員葉大華與王榮璋委員說明本指標集對於檢視政府兒童權利政策落實的重要性，並提供予民間團體及兒少們擬撰CRC平行報告之參考，以擴大本指標集的運用效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會亦邀請兒少代表及NGO團體與會交流，以期共同檢視我國兒童權利政策落實情形。發布會特別透過清晰易懂的影片解說方式，讓出席者瞭解如何就自身關切的兒權議題，運用本指標集掌握聯合國人權體系及我國政府部門，相關資料的分類與分析方式，進而找到長期監測的趨勢。與會的兒少與NGO團體代表，紛紛給予正面回饋，現場交流熱絡，並期許能與人權會就相關指標集進行協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兩位督辦委員表示，有鑑於行政院現行優先發展的六大權利項目人權指標，並沒有充分涵蓋與兒少權利密切相關的「受教育權」、「公共事務參與權」及「兒童司法人權」等面向，因此發展兒童權利監測指標為本會「2023-2026中程策略計畫」中『研議兒童權利監測機制』子計畫之重要工作項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指標集係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以下簡稱UNICEF)所提出之SDGs-CRC指標為主要架構，並盤點及檢視行政院優先發展之六大權利項目人權指標中，與兒童權利相關之內容，同時參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所訂之「受教育權」及「公平審判權」指標、SDG-CRPD資源包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人權指標、歐洲理事會「兒童參與評估工具」指標、UNICEF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共同出版之「少年司法指標測量手冊」，以及「臺灣永續發展目標」（T-SDGs）等相關指標，並就CRC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及本會獨立評估意見重點項目，「兒少自殺死亡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死亡率、合格教師比例、人口販運被害人數占比」等指標，綜整成涵蓋SDGs、受教育權、公共事務參與權及兒童司法人權等面向，共計239個監測指標，以反映我國現況。</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表示，該份指標集的發布，象徵臺灣在兒童權利監測工作上邁向新里程碑的第一步，但唯有透過更詳盡的實質監測，才能將被忽略的角落一一照亮；唯有更多元具體的指標，才能張開更綿密的防護網，盡力接住每一位被遺落的兒少。本會將持續追蹤各項監測指標對應的實務發展，以期有一天能真正實踐CRC的精神，讓臺灣的兒少都能在充滿尊嚴與保障的環境中，安心快樂的成長。</p>",
    "上版日期": "2026/2/5 下午 04:4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國家人權委員會兒童權利監測指標集(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625/43b474c2-39f2-4260-8403-533dc22cc28f.pdf);",
    "相關連結": "兒童權利監測指標集簡介(https://youtu.be/fDLjiBFntVA);兒童權利監測指標集運用說明(https://youtu.be/kSd4_Ygysc8);",
    "相關圖片": "葉大華委員發言(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25/6aad3159-d954-4ea3-8fea-d7f137b0e501.jpg);王榮璋委員發言(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25/afd8a954-e9f1-4b74-aa2b-8064c95f810b.jpg);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25/2c93c5d1-f6cc-4e77-825c-51c63acef59e.png);紀惠容副主委、葉大華委員、王榮璋委員(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25/95d62330-5f51-4004-98f1-beb08850820a.jpg);觀看影片說明(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25/3f7ab79d-b26b-4367-9ce8-01d18e0817ac.jpg);交流問答(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25/b99614e0-f977-4530-a8bd-d2634e5a2108.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18",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CEDAW第5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籲加速消除性別歧視，保障婦女人權",
    "內容": "<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今（29）日舉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針對歧視定義、性別平等機制、性別暴力、女性公共參與、工作與家庭平衡、以及不利處境群體婦女的交叉性歧視等6大議題，提出40點監督意見及20項建議，由紀惠容和高涌誠兩位委員督導完成。</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紀惠容副主委表示，今年適逢婦運前輩彭婉如女士逝世30週年，1996年彭女士不幸遇害，催生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刑法修正。而2023年臺灣MeToo運動，促成制度檢討與「性平三法」修正。人權會期盼透過CEDAW定期審查與追蹤機制，持續推動性別平等，而非在重大事件發生後才能促成改變。</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高委員表示，透過CEDAW報告審查與追蹤機制，我國近4年來婦女權利和性別平等確實取得不少進展，但仍有若干歧視和不平等問題需要改善，人權會依法撰提獨立評估意見來提醒政府。獨立評估意見的議題和內容，主要來自人權會2021至2025年處理陳情申訴、研究調查，以及多年與婦權基金會合作蒐集基層婦團意見等工作觀察，亦交叉比對分析官方資料，並秉持巴黎原則，傾聽公私部門意見。最後參考聯合國CEDAW委員會後續追蹤程序的方法，並以3大原則來擇選議題：一是歷次CEDAW國際審查委員會不斷提及、政府仍未落實者；二是本次國家報告並未提及、但人權會認屬重要議題者；三是制度性保障不足者。</span></p><p><br></p><p><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高委員指出，許多議題其實是歷次CEDAW及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共同關切的重點，包括反歧視法尚未完成立法、性別仇恨言論未明確規範禁止，以及家事移工勞動權益保障仍不足等。高委員強調，人權會的資源遭到立法院嚴重刪減，已違反巴黎原則，影響人權會職權的行使。</span></p><p><br></p><p>紀副主委員進一步說明，本次獨立評估意見採議題式撰寫，關注性別歧視的判別標準不一、性別平等機制的資源不足、性別暴力持續存在、女性公共參與及決策影響力仍待提升，以及婦女工作與家庭生活仍難兼顧等問題；並特別關注偏鄉、原住民族婦女、女性移工／移民、身心障礙婦女、離婚婦女及LBTI+等群體，在健康、勞動、教育及家庭等領域面臨的困境。</p><p><br></p><p>紀副主任委員呼籲所有憲政機關皆依巴黎原則，維護人權會預算、人事及運作的獨立性；並建議政府應加速制定通過反歧視法、廢除性別變更登記強制手術要求，並推動家事勞工公約（ILO C189）國內法化。針對性別暴力議題，建議政府應檢討刑法妨害性自主罪成立要件，研議採納積極同意模式；並應持續提升員警對跟蹤騷擾的專業知能。</p><p><br></p><p>紀副主任委員另就總統府僅防衛韌性委員會女性委員達1/3、行政院女性閣員從未達1/3、以及越基層的地方選舉女性當選越低等現象，建議政府在因應災難和衝突威脅等相關政策，應充分納入婦女；並應修正政黨法，明定政黨補助金應提供一定比例促進婦女參政。而針對0-2歲偏遠地區家外送托率僅4.8%、遠不及全國平均26.8%，以及61個偏遠地區無任何孕產專業人員等情形，建議政府應改善公共托育服務資源分配的公平性與適足性，另應推動偏鄉助產人力的培訓與留任。現場媒體詢問政府推動有薪長照假的規劃時程。紀副主任委員表示，人權會將持續向政府溝通建議，呼籲儘速推進。</p><p><br></p><p>本次發表會有人權會葉大華、王麗珍等委員，監察院黃適卓秘書長、王增華副秘書長，以及法國駐臺人權專家周杰顧問等人出席，現場亦提供線上直播。本次CEDAW獨立評估意見完整內容已公布於人權會網站及臉書，歡迎各界參閱。人權會感謝民間團體、專家學者、機關代表協助提供意見與資料，未來亦將持續與各界合作，促進婦女人權的保障，共同打造更具性別平等的社會。</p>",
    "上版日期": "2026/1/29 下午 02:49: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CEDAW獨立評估意見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618/aa8e4db1-0658-4e6b-9233-209789811562.pdf);CEDAW第5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618/8850140a-3a4f-41eb-a8ab-183d8bf1bd9d.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CEDAW第5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18/bc44c4be-05fd-4e1d-81a4-2adcdf06c525.jpg);紀惠容副主委表示，人權會期盼透過CEDAW定期審查與追蹤機制，持續推動性別平等，而非在重大事件發生後才能促成改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18/5ccb574e-3e52-4118-a036-0fc54fd8eb55.jpg);高涌誠委員指出，許多議題其實是歷次CEDAW及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共同關切的重點，包括反歧視法尚未完成立法、性別仇恨言論未明確規範禁止，以及家事移工勞動權益保障仍不足等。(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618/eacfc168-058a-4428-ab0c-2eb15a715d2b.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602",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通過對行政院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意見",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立法院於本（21）日審議行政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稱行政院版）。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人權會）前已針對衛生福利部2024年8月7日預告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人權會意見。有關行政院參採人權會意見，於行政院版納入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新增合理調整申訴管道及相關罰則；明定曾犯家庭暴力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擔任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院長（主任）等，人權會表示肯定。</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之整體意見包括：重申現行條文對身心障礙之定義不符公約意旨，亟待修正；行政院版迄未將「融合教育」入法，未符公約精神；推動合理調整至關重要，應有完整配套措施。亦對個別條文提出意見，包括：新增第10條之1(身心障礙者資訊近用及表意權)；修正第52條之2(網站及行動化應用軟體之無障礙檢測)；修正第54條(市區道路、人行道及騎樓之改善計畫)；修正第74條、第86條(媒體報導及播送內容之反歧視條款及相對應之罰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行政院版修正條文，人權會參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下稱CRPD)、CRPD一般性意見、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等國際人權標準，提出人權會意見，並經2026年1月20日第1屆第74次會議決議通過。</p>",
    "上版日期": "2026/1/21 上午 11:3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NHRC對行政院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意見(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9772&sms=12362&s=7599);",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91",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國防部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涉及雙性人和跨性別者之意見與建議",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近期國防部會銜內政部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其中，項次109及項次189，擬將雙性人及跨性別者由免役體位改列替代役體位，恐高度衝擊其基本人權。對此，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據組織法第2條第5款規定職權，以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人權標準，檢視相關修正內容後，經115年1月14日第1屆第73次委員會議決議，向國防部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提出意見書，呼籲暫緩推動將雙性人和跨性別納入替代役之政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指出，為因應我國免役率偏高以及國際衝突威脅加劇，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規劃常備役和替代役人力的政策，確有其國家政策目標之實際需求。惟依據監察院和行政院相關報告，過往體檢判定免役體位之雙性人和跨性別女性僅占0.0005%、0.045%，遠非我國免役率偏高的主要原因。倘主管機關貿然將該群體納入替代役，卻對於替代役之徵兵檢查與體位判定過程、基礎訓練及分發欠缺性別友善保障之現況毫無考量，也未提出任何預防/降低人權侵害風險的配套措施，無異加劇其人性尊嚴、人格權、人身安全等人權風險，手段與目的之間顯難稱適當，未符明確性原則與比例原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建議，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審慎評估將雙性人和跨性別者納入替代役的妥適性，且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改善並建立性別友善的軍事體系和環境，確保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者，無論是基於義務服役或出於自願從軍，皆能獲得充分的理解與尊重，並免於一切形式歧視、騷擾、霸凌與暴力。</p>",
    "上版日期": "2026/1/16 下午 03:28: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NHRC對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之意見書(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91/bfc58014-5d68-4f4f-a835-16c720034f9e.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90",
    "title": "人權會就「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草案公布意見書 籲政府修法須審慎評估",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行政院近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增訂重大犯罪「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規定，國家人權委員會基於國際人權標準，於今（16）日公布意見書指出，相關修法雖為回應民眾對社會安全的高度關切，但是如果用立法方式永久排除任何個別化審查的可能，恐逾越憲法及國際人權標準所容許的界線，有必要審慎考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修法較現行法律更為嚴峻，主要是為因應「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回應臺灣民眾對於社會安全之高度關切，就其修法所欲追求之目的，人權會予以尊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際人權標準並未要求國家必須讓受刑人當然獲得假釋，而是要求建立一套具正當程序、專業性及個別化評估的審查機制，以判斷繼續監禁是否仍具有必要的刑罰目的。而終身監禁「永久排除假釋」，將使受刑人終其一生均無任何接受審查、重新評估其矯正成效與危險性的可能，監獄之教化與復歸功能形同虛設，亦恐構成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風險。</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此外，針對這次的立法理由中援引英國制度作為比較，英國雖有「終身監禁命令」之設計，惟其制度核心仍在於由法院於個案中裁定「最低服刑期間」，並於期滿後啟動獨立且專業的假釋審查程序，以評估是否仍有繼續拘禁之必要。我國此次修法草案未納入「最低服刑期間」與相關審查機制之設計，與其所引介之外國法制精神存在落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重申，臺灣已將多項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相關規範亦為我國法院實務所廣泛參採。行政與立法部門宜參考各國法制與獄政實務經驗，研議更為層級化、刑責相符的刑罰設計，以在維護社會安全之同時，確保我國刑事法制不背離人權保障的核心價值。</p>",
    "上版日期": "2026/1/16 上午 09:00: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律意見書－針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刑事立法(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90/86aaaae6-865b-43fc-8a04-8e496e6255d8.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87",
    "title": "在學校遭暴力或不當對待的孩子，制度漏接了多少？  <br>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危機解密座談會",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人權會)近期發布《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深入調查及檢視109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新增校事會議制度上路後，至今實際執行之成效與降低師對生暴力案件面臨的困境。人權會並於12日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行政機關、專家學者、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學生代表等多元利害關係人座談會，就該份報告呈現之量性數據及質性事證基礎上進行對話，以探討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具體可行的改革路徑，包括相關處理機制如何對準CRC兒童權益保障精神，如何強化教師專業倫理及辨識暴力態樣的增能，以及強化對教師及家長的支持資源、兒少意見的保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另就教師團體針對該份報告僅呈現師對生暴力案件究責結果，並未併同處理校事會議冤案及家長濫訴問題之質疑，人權會再度強調，該份報告是基於人權會推動及監測CRC人權公約落實之職權，就監察院相關調查及陳情案件、106至111學年度校園師對生暴力事件處理情形4,641筆問卷、113年度校事會議數據資料以及9場次利害關係人焦點團體，針對教育部現行處理機制是否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所要求「兒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對待的權利」仍有落差進行研析，並據以提出制度面與法律面的改善建議，不宜就報告有過度針對性及錯誤的理解與要求。而教師團體關注之議題，人權會將依座談會之建議於後續與教育部門協作的基礎上進行研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座談會分別從「案件受理及通報」、「調查如何反映真實」、「究責與輔導增能」以及「第三方機制的可能運作方式」四大面向進行對話。人權委員葉大華致詞強調，現行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主要以是否剝奪教師工作權作為判斷核心，但卻未對準CRC對兒童禁止一切形式暴力準則，包括造成孤立排擠、特意疏忽或關係霸凌的精神暴力、涉及有辱人格的言語暴力等態樣所造成之身心侵害，以致究責結果難以完整落實對兒少受教權與人格權的保障，甚至各縣市判斷處理標準、調查報告品質也不一致。因此專案報告的提出，將提供各界思考現行處理機制是否從「以教師工作權為核心」轉向「以CRC兒童最佳利益與教育主體性原則」進行典範的移轉，以從中找到親師生三贏的處理模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在經過與會人員一整天的熱烈的對話與研討後，人權會表示將與教育部後續進行協作改善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的方向，包括:落實教育人員對於兒少權法社政通報的責任通報認知、校事會議涉及不當處理之冤案處理模式、校事會議調查報告委託研究團隊進行暴力態樣類型及成因之分析、啟動校事會議的調和機制與受理調查案件之分流機制、調查人才庫多元背景人才之招募與培訓、行為人教師輔導與監測機制、建置獨立第三方調查機制之評估與研議、強化教師及家長處理不適任教師之支持體系，包括強化家庭教育中心親職教育功能、引入修復式策略之資源等，以及調查程序中兒少意見及程序參與權利的保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上午場就案件通報受理及調查報告如何反應真實進行座談，與談人北大社工系胡中宜教授則認為，應釐清CRC中「一切形式暴力」的定義，並探討「校安」與「社政」通報系統介接的技術問題，以確保社政資源能有效挹注，同時提醒應注意資料勾稽後的準確性與人力配套。呂丹琪律師則主張處理機制應著重於「重建親師生信任關係」，認為管教權與兒權保護並非對立，因此建議受理階段應由主管機關把關以減輕學校行政壓力，並於啟動調查前可引入「調和制度」以進行修復式正義，可分流減少無須進入啟動調查的濫訴案件，也可保障教師的程序正義。學生代表聞英佐則分享個人經驗，表示曾經為了舉證必須自行研究法規及蒐證，對學生其實是極為沉重的負擔。他認為處理機制應納入兒少的聲音，包括在權利不對等下兒少匿名檢舉的權利，並更加友善的確保受害學生的知情權與表意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翁國彥律師則對人權會的報告提出不同觀點，指出報告中認為五分之一案件不成立不代表「濫訴」的說法有待商榷，並提醒推動「不適任教師資料庫」介接時，應注意法律保留原則，以避免侵害個資及人權。他也指出處理機制如導向讓教師將心力轉向「法律風險計算」而非「教育設計」時，可能導致教學行為趨向消極。林倩如老師則希望要有教育現場的「guidebook」作為指引，以防老師陷入防禦性教學，擔憂因細微管教而觸法。特教老師陳沿毓則以「癌症藥物」為喻，應留意過度強化的處理機制在清除少數「壞細胞」的同時，可能也在吞噬教學現場的「健康細胞」，畢竟教師不能因害怕法律風險，而不去與學生建立有溫度的連結。</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下午場就究責與輔導增能、第三方機制的可能運作方式進行座談，中山大學教育所教授陳利銘則指出，現行校事會議易造成行政負擔過重與經費拮据，一份調查報告可能成本動輒5至十多萬元，且易引發校內同僚對立，因此他建議應仿照國際處理經驗，將調查層級拉高至縣市政府處理。政大法律系林佳和副教授則強調，現行機制應區分「不法行為」與「教學不力」兩種態樣，因現行程序過於強調「合法性」，即「成立」與「不成立」的二元對立，而忽略了教育場域中更重要的修復、改善與理解問題本質的功能。他也提醒，保護越弱勢的對象，制度應越周延，不能因保護大人的工作權而委屈兒少的受教權。台南一中郭復齊學務主任則表示，由於兒少法的規範導致調查資訊需遮蔽而無法窺見全貌，難以精準判定是否有「輕縱」或「濫訴」情形，建議未來應進行所有調查報告保密性質案例的研討與研析。另也應探討教師解聘期滿後的改過自新可能性，並注意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在考核資料移轉上的制度落差。</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有關於針對行為人教師的輔導機制部分，任以真校長則說明《解聘辦法》中有關於教學不力教師的輔導期兼具「加強輔導」與「篩選汰除」功能，因此輔導小組應具備專業能力，針對教學失當的肇因擬定具體計畫，並以客觀指標進行成效評估。學生代表陳冠聿則表達了對於校事會議已取消「匿名檢舉」的擔憂，認為將增加吹哨者的風險，恐增加校方或教師秋後算帳的機會。他主張應保留去識別化原則，並在必要時才提供檢舉人資訊給學校。此外，與會的桃園市教育局同仁也反應，地方政府人力及專業度亦面臨極大挑戰，需成立專責機構方能落實處理相關案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淡大公行系涂予尹副教授則指出，現行《教師法》第14至16條規定過於繁瑣，調查往往偏重「學生傷得重不重」而非「老師行為是否可究責」，且校事會議由校方主導，學生與家長難以介入，權力失衡使得調查結果難以令公眾信服。台灣家長聯盟副理事長蔡瑞東則直言，家長並非「恐龍」，而是在現行處理體制下難以獲取真相，因此最後只好到處申訴與檢舉，並非刻意濫訴，故主張現行處理機制缺乏信任，應建立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公正機制。人本執行長馮喬蘭則認為無論是何種機制，都面臨如何有效「分流」？此外，未來的第三方機制的法律基礎為何？是立足於保障教師權利義務的《教師法》，還是以保護兒童為核心思維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同的法律定位，將決定機制的根本走向與價值核心，或可比照台灣幼教模式來探討第三方公正機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人權會副主委紀惠容委員則以自身監察院調查案件為例，提到校園性侵、霸凌案件的窗口流動率高，導致實務處理意願低落，甚至在校園出現「卸責式通報」現象，因此討論如何過濾與分流的機制很重要。而有與會教師團體代表認為校安及社政通報數字的落差主因是法源不同，另也反映社政單位人力不足且流動性高，難以承接社政通報後校園案件的處理，並指出學校更需要的是與社政單位在家庭端的合作。也有與會者指出教育現場應是「辦學非辦案」，希望《解聘辦法》處理有關解聘相關事宜即可，與解聘無關之案件讓親師生在前端用調和機制對話解決。現場亦有學生分享自身經驗，表示因校內調查成員多與當事教師熟識，導致受害者在程序中面臨二次傷害與程序不公，並再次強調「匿名檢舉」的重要性，因實名制會讓受害者因怕生事而噤聲。而家長代表則分享自身處理案件經驗，指出不適任教師的究責各縣市的確標準不一致，特別私立學校也較難依規定處理，並提出處理機制應要朝向符合CRC的暴力定義、12歲以下的學童以及特殊需求學生，程序上應要有更多的制度性保障、處理機制應更加重視修復式策略資源的導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教育部國教署戴淑芬副署長則就甫發布之《解聘辦法》修正內容進行說明與回應，她表示本次修法以「最小修正」為原則，暫時不設立由主管機關直接受理調查的第三方機制。新修之辦法則考量到不適任教師處理涉及教師身分的重大改變，因此要求檢舉人必須具名，也明定保密義務，若有洩漏將究責。同時健全受理程序，建立由「校安會的家長代表、教師代表，以及一名調查人才庫的專業人員」組成的三人小組，共同決定案件是否受理，並將情節輕微者分流至《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處理。此外也納入輔佐人機制，允許行為人或被害人在接受調查時，可由具備法律專業或相關背景的人士陪同，以協助其完整表達意見。戴副署長最後也表示今日與談之相關議題抱持開放態度，後續將持續與人權會及各界展開對話，並提出朝向落實公約精神改善的可能性。</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葉大華委員最後總結指出，以目前各界對於校事會議處理不適任教師機制充滿不信任感，人權會尊重各種聲音，並依職權堅守扮演溝通橋樑的角色，讓報告內容不只是讓各界只能進行片段式的解讀，而是透過對話轉化為具體的行動起點。她表示針對校園現場親師生彼此日益減損的信任，人權會將與教育部協作討論如何設定「停損點」，包括如何透過完善調查機制、強化教師支持及行為人輔導，並適時引進「修復式正義」配套資源，終止校園內耗並重建互信。教育部也應強化目前家庭教育中心對於家長的增能，並期許企業落實社會責任，支持家長參與校園事務，讓家長與學校成為教育的共同夥伴。最終目標在於符合人權標準的管教模式下，保障教師合理正向的管教權利，同時提升學生的自律能力，並讓學生不會因走進校園便失去他的人權。</p>",
    "上版日期": "2026/1/14 下午 05:1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大合照(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87/1ffe9dd3-b84a-45f2-b68a-78e322fd8dab.jpg);紀惠容副主委發言(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87/1c7cca32-6897-4f22-81d0-cc55fb2b9932.jpg);葉大華委員發言(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87/cb23d2a6-1020-49b2-927e-af1ece6b27ef.jpg);學生代表發言(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87/7150d53e-db3d-4a79-8c61-624dfd8a14b8.jpg);與會者QA交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87/8a97cc35-abce-40d2-9ddb-ab7abc777f3d.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77",
    "title": "企業人權治理的跨域對話　 <br>人權會攜手勞工陣線舉辦「企業與人權」工作坊",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為因應全球供應鏈治理及企業人權責任的國際浪潮，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台灣勞工陣線於2025年12月24日共同舉辦「企業與人權2.0：政策、機制與實務操作」工作坊。活動聚焦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OECD國家聯絡點（NCP）制度，以及企業人權盡職調查（HRDD）的國際發展與實務應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致詞時指出，企業責任已從過去的自願性企業社會責任，逐步轉向以人權風險管理與制度化治理為核心。隨著各國推動HRDD相關規範，勞動權益、環境保護、性別平等、原住民族權利等議題，已成為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指標。紀惠容強調，《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的研擬，正是回應國際趨勢的關鍵舉措，並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持續監督政策實施，確保人權原則貫徹於政策制定與執行中。</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工作坊邀請政府機關、公會、企業代表、工會及人權團體一同參與，旨在凝聚我國企業人權治理的共識與行動力，並展現臺灣與國際人權及永續供應鏈標準接軌的決心。活動中，經濟部江文若次長分享「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之核心架構與推動方向」，說明政府如何透過跨部會協作，引導企業落實人權風險管理。東吳大學人權學程主任林沛君則介紹「OECD國家聯絡點（NCP）之功能、運作與國際案例」，探討NCP在跨國企業人權爭議中的申訴與調解角色。勞動部李健鴻次長則導入「企業人權盡職調查（HRDD）之概念、架構與最新國際發展」，協助與會者掌握國際趨勢與政策方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合作單位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也在會中致詞，肯定本次工作坊促進政府、企業、工會與人權團體的對話平台，並強調基層經驗的參與是企業人權政策能否落實的重要關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工作坊後半場安排了分組討論，針對「企業人權風險辨識與救濟中的政府角色」及「建立人權盡職調查流程與回應機制的多元觀點」進行實作交流。與會者分享實務挑戰與合作可能，展現跨領域協作的豐富能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企業擁有資源與影響力，政府負責制度建構，而工會與人權團體則提供第一線觀察與在地經驗。唯有透過多元角色的持續對話與合作，才能共同打造兼顧人權保障、企業競爭力與社會永續的發展環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持續擔任監督者、倡議者與協作者的角色，推動企業人權政策與國際標準接軌，並攜手各界，促進臺灣成為全球供應鏈中尊重人權、值得信賴的夥伴。</p>",
    "上版日期": "2025/12/24 下午 02:5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7/7f58b145-90db-4070-b010-541b142bcb0d.jpg);企業人權工作坊下午場次課程講師合照.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7/e9dd2f3e-2969-4ee9-8eff-db21701913d8.jpg);企業人權工作坊上午場次課程講師合照.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7/d51f7573-ad88-4f22-a6d6-63e187ad8911.jpg);人權實作課程情形.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7/2ffbf220-473f-43fa-9f29-569ff62b0d0c.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71",
    "title": "人權會與司法院合辦「國民法官制度下之人權保障論壇」<br>聚焦心理社會障礙觸法者量刑挑戰 <br>呼籲強化友善制度與社會支持網",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12）日與司法院於法官學院共同舉辦「國民法官制度下之人權保障論壇&mdash;以精神（心理社會）障礙觸法者之量刑為例」，邀集司法實務、精神醫療、法律學界及人權團體等跨領域專家報告及與談，並匯集來自法院、檢察機關、主管機關及人權團體等代表參與，共同探討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後，心理社會障礙觸法者在量刑與程序保障上所面臨的挑戰。&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紀惠容副主委開幕致詞表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已經兩年多，這項改革讓人民第一次能直接參與重大刑案的審判，不只提升了司法透明度，也讓司法更貼近社會的常識、情感與價值。然而，當案件涉及心理社會障礙的被告時，國民法官、職業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因為要理解一個人的心理狀態、障礙處境、疾病樣態或責任能力，從來不是單靠法律就能完成的，它需要法律、醫療、社會支持與人權觀點的多方合作。心理社會障礙者在司法程序中也面臨資訊取得不足、協助不夠等弱勢景況，若能透過更完善的程序保障、可理解的溝通方式，以及更友善的支持服務，讓他們在法庭上能被理解、被看見，就是向「實質正義」更邁進一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論壇從制度運作、實務經驗、人權視角出發，聚焦於心理社會障礙案件涉及的醫療鑑定、責任能力評估、量刑鑑定、監護處分與刑罰的關係，以及社區支持與公共風險等多重面向。論壇場次一「精神(心理社會)障礙觸法者的人權保障」由人權會高涌誠委員主持，並由雲林地方法院王子榮法官、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洪士軒助理教授、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吳文正院長分別報告，與談人包括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林育聖副教授、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楊添圍醫師、臺灣精神健康改革聯盟廖福源召集人，除分享實務經驗外，也呼籲量刑應建立更完整的量刑基準、導入跨專業鑑定與明確的程序引導，並納入社會賦歸的支持，以協助國民法官做出合理判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場次二「精神(心理社會)障礙觸法者在國民法官制度下的實務與挑戰」由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李釱任主持，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楊廼軒副教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郭智安檢察官、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薛煒育律師報告；司法院刑事廳廖晉賦法官、臺灣高等檢察署林珮菁檢察官及義謙法律事務所林俊宏律師與談，探討量刑鑑定的界線，以及「檢辯求刑」及「法院科刑」的依據。論壇講座也多次提及司法公平的判決前提是完善的社區支持與精神醫療資源，司法改革與社會安全網的建構必須並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王幼玲委員閉幕致詞表示，唯有讓國民法官真正理解心理社會障礙觸法者行為背後的社會處境與障礙因素、建基於理解的量刑決定，才有可能真實反映所謂的「國民正當法律感情」與「公平正義」。今日的交流是這條「未竟之路」的起點，期盼透過法律、醫學與社會視角的持續對話與修正，攜手打造一條更值得信賴、也更貼近人性的司法道路！</p>",
    "上版日期": "2025/12/12 下午 03:5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人權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開幕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1/634621f7-eb29-453d-8274-e4ae1885e1a1.jpg);「國民法官制度下之人權保障論壇」全體來賓大合照。(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1/7a2b331f-e693-425a-ae16-9b8f36b7a147.jpg);人權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及法官學院院長張升星與論壇講座、與會委員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1/68dc39eb-a902-45f0-860d-edabe7f83d44.jpg);人權會委員高涌誠與場次一報告人及與談人座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1/4ff6e6e7-f8fb-446d-8fb3-1e24b122192a.jpg);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李釱任與場次二報告人及與談人座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1/8c84366f-b1a5-43f5-bf83-d0248b72113d.jpg);人權會委員王幼玲閉幕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71/4717a57d-6e54-43d9-a241-ef0e1f23eb6e.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69",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辦世界人權日視訊專題講座　<br>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分享烏克蘭公民社會經驗",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8日舉辦「2025年世界人權日視訊專題講座─戰爭罪行調查與國際正義倡議：烏克蘭公民社會的經驗與啟示」，邀請2022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烏克蘭公民自由中心(Center for Civil Liberties, CCL)主席馬特維丘克(Oleksandra Matviichuk)發表專題演講，並與烏克蘭自由民主聯盟(Liberal Democratic League of Ukraine, LDLU)對談，從第一線經驗探討戰爭威脅下的人權保障與民主防衛。</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委致詞指出，臺灣曾歷經威權統治與戒嚴，如今仍面對境外敵對勢力與資訊戰威脅，更能體會烏克蘭人民在戰爭中捍衛國家與自由的處境。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依《巴黎原則》設立國家人權機構，並依國際人權公約檢視人權狀況；在人權會最近發布的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中，也就防制鼓吹戰爭言論、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之間的界線提出建議，期盼以人權為核心設計民主防衛機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馬特維丘克主席在演講中指出，CCL自2014年以來持續記錄俄羅斯戰爭罪行與人權侵害，迄今已蒐集逾9萬1千件個案，涵蓋攻擊平民設施以及酷刑、強迫失蹤及強制帶走孩童等行為，並認為現行國際秩序與安全機制難以有效阻止侵略，在「法律失靈」的情境下，更需依靠系統性記錄與倡議維護人的尊嚴，讓世界看見戰爭對平民生活的破壞。總結馬特維丘克主席係以「恐懼與勇氣」、「挑釁的迷思」與「記錄的力量」三個面向，強調停止抵抗不會帶來真正和平，「占領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戰爭」，自由民主社會不能只當「民主消費者」，而應及早與各國公民社會建立連結，為可能的威脅作準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綜合座談由人權會諮詢顧問陳俊宏教授主持。LDLU主席哈里托諾夫(Arthur Kharytonov)分享對抗威權假訊息及參與香港、烏克蘭公民運動的經驗，說明戰時如何動員青年與在地社群投入事實查證與國際倡議，並提醒在「獨裁者聯盟」跨區域合作下，東歐與東亞民主社會更需強化連結。LDLU東亞辦公室代表馬幕楊(Mariia Makarovych)則結合烏東遭占領經驗與在臺觀察，指出占領並非和平，而是透過消除身分與剝奪權利來控制人民，呼籲烏克蘭與臺灣共同建構民主防衛機制，把「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作為共同目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涌誠委員與談指出，臺灣連年被國際報告評為遭受假訊息攻擊最嚴重的民主國家之一，在面對境外敵對勢力與侵略風險時，必須思考民主社會能否以不自由的手段保護自由，亞亞及錢麗案也顯示，在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及相關權利之間取得平衡並不容易。並以俄羅斯打著「保護親俄的烏克蘭人」發動侵略為例，提醒臺灣警惕中國可能以「保護在臺相關人士」為由介入，強調民主防衛措施仍須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座談提問交流時段，委員們並就戰爭罪行追訴、人權捍衛者與在地協力者等議題，向馬特維丘克主席等外賓請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為就講座議題預先交換意見，馬特維丘克主席於11月訪臺期間，特地與馬幕楊代表及諾曼自由基金會(FNF)代表親訪國家人權委員會。本次講座採實體與視訊並行，除人權會紀惠容副主委、高涌誠、田秋堇、鴻義章、王麗珍委員及監察院浦忠成、蘇麗瓊委員、王增華代理秘書長等人出席外，並有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以及德國在台協會、法國在台協會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駐臺機構及NGO代表參與。人權會期盼藉由此次對話，提醒臺灣社會持續關注戰爭下的人權處境，並在國際夥伴關係中共同捍衛人權與民主。</p>",
    "上版日期": "2025/12/10 下午 03:28: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01--馬特維丘克主席-簡報-Matviichuk-2025-12-taiwan-E-C(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69/7896e37e-7266-460b-9e90-bf4c324f4d56.pdf);02--高涌誠委員-簡報-2025.12.08-E-C(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69/1bb19770-84ac-42fa-9b5d-60986329820a.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透過螢幕聆聽馬特維丘克主席的專題分享及回應提問。(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9/754df8c4-331c-4572-a419-4b9ea2ac0349.jpg);國家人權委員會與監察院相關人員及與會來賓線上同框合影留念。(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9/397a46a0-d7af-4d8a-b349-6c7a12594c4c.jpg);烏克蘭公民自由中心(CCL)主席馬特維丘克透過視訊發表世界人權日專題演講，分享戰爭罪行記錄與國際正義倡議的經驗。(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9/1686a765-681f-4b03-8b96-c978f9921675.jpg);馬特維丘克主席、LDLU東亞辦公室代表馬幕楊及諾曼自由基金會(FNF)代表於2025年11月20日親訪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本次講座預先交換意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9/127a2899-a613-4e52-a008-3e67d8905e26.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66",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布「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 <br>籲請政府應改善現有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我國立法禁止體罰迄今近20年，但校園師對生暴力事件仍頻傳。教育部為處理高級中等以下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自106學年度至今歷經3次修法，明訂設置校事會議及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處理機制，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另監察院自107年起，總計已調查19件校園師對生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案件。111年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國際審查委員會在第2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即強烈敦促政府應依CRC第13號一般性意見定義暴力並提供指導的法規，也表示從事兒少工作的教師與其他人如有暴力行為，無論對個別兒少的後果為何，都應受到懲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下稱人權會）為瞭解教育部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是否符合CRC國際審查委員所提出的建議，又解聘辦法修法後，是否已有效處理並減少師對生暴力案件的發生，爰於112年啟動「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計畫，從處理機制之通報、投訴受理、調查、究責與後續輔導增能等各階段爭點進行探討，並經一年半的研究後，提出落實社政通報、建置獨立調查機制、加強教師與處理機制人員兒權知能、建立行為人教師輔導與回任前評估機制，以及修訂教育相關法規以符合CRC精神等具體建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於112年底函請國教署及各縣市政府，填寫106-111學年度校園師對生暴力事件處理情形線上問卷，由於回函資訊龐大，人權會委託國立臺北大學進行「校園師對生暴力資料蒐整及數據研究分析」研究案，將4,641筆案件進行數據分析，再依分析結果邀集專家學者、兒少代表、家長團體、NGO代表，以及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業務承辦人進行4場次焦點團體。</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另外，為進一步瞭解校事會議調查、認定和後續懲處及輔導，114年邀請擔任校事會議委員的學校人員，以及調查人才庫中實際參與過調查人員及家長代表進行座談討論。再於114年8月二度函請國教署及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提供113學年度校事會議處理情形之相關數據。歷經2年所完成的報告，從處理機制之通報、投訴受理、調查、究責與後續輔導增能等各階段爭點進行探討，總結提出:落實社政通報、建置獨立調查機制、加強教師與處理機制人員兒權知能、建立行為人教師輔導與回任前評估機制，以及修訂教育相關法規以符合CRC精神等具體建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專案報告從大數據分析結果發現，109年修法前，有1.34%（16/1195案）未進行校安通報，未進行社政通報則為78.83%（942/1195案）；修法後，未進行校安通報的案件下降至0.17%（6/3446案），未進行社政通報的案件減少1成，數據下降至67.06%（2311/3446案）。針對是否啟動調查，在尚未有解聘辦法前，啟動調查的案件為4成，109年訂定解聘辦法後，啟動調查程序的案件則增加至6成5，而去年再次修法，113學年度啟動調查的案件已增加至近8成。</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此外啟動調查後不成案的案件，106-108學年度為32.27%，共計152案；109-111學年度為50.00%，共計1,125案。113學年度全國啟動且完成校事會議調查程序的案件數為1,453件，其中463件（31.87%）經調查後決議為不成立。此外，透過交叉分析比對發現，即使調查結果認定為成案，行為人最終的懲處結果經考核會或教評會審議後，仍有12.27%（101/823件）的案件懲處結果為未懲處、或僅口頭告誡。成案理由為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0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的案件中，有超過一半（53.45%，31/58件）的案件最後僅有申誡以下的懲處。總體而言，成案的案件中69%（568/823件）懲處結果皆為申誡、口頭告誡甚至或未懲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會將上開量化資料與焦點座談紀錄進行分析整理後發現，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各階段有以下爭點：</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一、通報階段</p><ol class=\"decimal_type\"><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109年訂定《解聘辦法》後，社政通報增加1成，仍有超過65%未通報</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體罰案件進行社政通報的比例為精神暴力案件的2倍</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社政通報比例偏低主因為教育人員對於兒權意識不足</li></ol><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座談資料可參見報告p.33至p.38)</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二、投訴受理階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1. 修法後啟動調查的案件明顯提升，惟數據無法推論家長濫訴情形嚴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2.&nbsp;各縣市對於案件「是否受理」的判定流程不一，且各校判定標準有所不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座談資料可參見報告p.39至p.42)</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三、調查階段</p><ol class=\"decimal_type\"><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不成案65%認定為情節輕微，35%為證據不足或未構成法律要件</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調查多以法律定義檢視教師是否違法，未將兒童最佳利益列為優先考量</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調查人員調查能力或相關專業不足</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校事會議的權力運作及學校人員專業知能不足，影響調查結果</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調查程序中兒少意見及程序參與權利未被保障</li></ol><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座談資料可參見報告p.43至p.55)</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四、究責階段</p><ol class=\"decimal_type\"><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106-111學年度調查成案案件有近七成懲處結果皆為申誡以下或未懲處，涉及體罰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案件有五成四僅有申誡以下的懲處，顯示現行由考核會或教評會對涉及體罰霸凌不當管教行為人懲處皆以申誡以下為主</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109-111學年度超過六成體罰或霸凌行為人教師懲處結果皆為申誡以下，113年解聘辦法重修後，調查懲處結果遭輕縱的比例與109-111學年度比例相當，皆占七成，顯示考核會或教評會確實有未依據成案時所引用的法條，做出相對應的懲處</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現行法規過寬認定空間，導致懲處輕縱</li></ol><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座談資料可參見報告p.60至p.66)</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五、行為人輔導增能階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1.現行輔導機制未有監測或評估機制以避免行為人再犯</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2.涉及身分改變的懲處缺乏強制輔導或回任前評估機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margin-left: 40px;\">(座談資料可參見報告p.68至p.71)</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最後，本會綜整提出「現有制度問題」與「修法」兩大面向的具體建議，建請政府應採納並積極改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一、現有制度問題的具體建議</p><ol><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介接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系統，並標示暴力定義</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調查應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建置獨立、專業的調查機制處理</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加強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參與人員的兒權知能</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加強師資培育與教師專業增能</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建議教育部擬定相關指引及分流機制，減緩過量投訴的負荷</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完善調查人員的增能機制</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改善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並建立進階查詢功能，以追蹤行為人是否再犯</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針對遭停聘、解聘1-4年、不續聘或終止聘約之教育人員，建立輔導及回任前評估機制</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就校事會議調查報告進行後設分析研究，建立防治及預警機制</li></ol><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二、修法的具體建議</p><ol><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應修《教育基本法》、《教師法》以符合CRC精神</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解聘辦法》應比照《性平法》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修正</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提高法律位階以減少過多函釋造成執行困難</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儘速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加兒童工作證機制</li></ol><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強調為有效處理並減少校園師對生的暴力，相關修法應符合CRC精神，並全面提升相關人員的兒權知能，將兒童最佳利益列為優先考量。以期將憾事發生的機率降至最低，讓學童在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中，快樂學習與成長。</p>",
    "上版日期": "2025/12/8 下午 02:22: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59&s=7565);",
    "相關圖片": "葉大華委員與田秋堇委員記者會QA(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6/92bb9c1f-141a-47d4-a58b-49531061e45c.jpg);葉大華委員說明相關法規沿革(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6/552ee0f4-04ec-4cec-9adb-dde339f11053.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61",
    "title": "國門‧相識台灣‧看見人權 <br>人權海報首次在桃園機場登場！",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為慶祝12月世界人權日，國家人權委員會與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國家人博物館攜手合作，在桃園國際機場第2航廈辦理「國門．相識台灣．看見人權」人權海報展。今年人權會嘗試以人權海報為媒介，在航廈出境長廊打造一條「人權廊道」，希望讓每位出境的旅客不論國籍、不論目的地，都能帶著台灣的人權印象出發，讓人權隨著航班飛向世界。</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今日記者會上，監察院李鴻鈞副院長致詞表示，在人權日邁入75周年之際，得以在國門前打造「人權廊道」，將三年來的精華作品首度展示，其意義非凡。他強調，人權、民主是台灣無形的護國神山，尤其台灣特殊的國際處境下，人權是我們在民主陣營中能得道多助的關鍵，期待旅客看見台灣對人權永遠的追求，並珍惜台灣是以人權讓人民安身立命的家園。</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過去三年來，人權會舉辦「人權海報設計競賽」，來自世界各地近三千幅人權海報漂洋過海寄至台灣，呈現年輕創作者們對人權的多元詮釋與訴求。本次在桃園機場登場的人權海報展為過去得獎作品之精選展，從打破性別刻板印象，到擁抱多元性別認同；從正視家庭暴力傷痕，到呼籲家務勞動平等；從#MeToo運動的勇敢揭露，到全球女性面臨的壓迫，希望讓國際旅客共同感受台灣對於人權的堅定追求。</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交通部陳世凱部長表示，人權教育是與生俱來的普世價值。本次展示海報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衣架子」，這幅海報展現不同世代對於人權的詮釋，上一代對衣架子的印象是「教育」功能，這一代對衣架子的印象僅為曬衣服的工具，顯示人權教育的歷程及重要性。臺灣的名片過去是阿里山、日月潭，現在是自由、民主及人權，這次在機場展示人權海報，就是用人權的角度，讓世界看見臺灣，未來也可運用交通體系的各場站，展現臺灣於人權的付出及努力。</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海報展開幕活動，出席貴賓包括人權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葉大華、田秋堇、鴻義章、王麗珍委員、監察院范巽綠委員，國家人權博物館洪世芳館長、采盟股份有限公司古素琴董事長也蒞臨參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門．相識台灣．看見人權」人權海報展展覽資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時間：即日起至2026/1/2</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地點：桃園國際機場第2航廈登機長廊</p>",
    "上版日期": "2025/12/3 下午 04:17: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全體大合照(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1/fcfd5235-4d70-4279-9b17-77cd30c4dae9.jpg);李鴻鈞副院長及人權會委員蒞臨人權海報長廊現場(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1/133fdc0d-5710-4df4-928f-cfdc4801d1cf.jpg);李鴻鈞副院長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1/539ae39d-6fa0-4bb0-86f3-5feffb3cd6dc.jpg);監察院李鴻鈞副院長、人權會紀惠容副主委、交通部陳世凱部長，以及桃園機場楊偉甫董事長、采盟古素琴董事長及人博館洪世芳館長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61/f8db097d-37c1-478d-a6e6-3169939a804a.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59",
    "title": "人權會簽署《有效詢問原則》入列國際支持者名單",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5年11月27日獲國際防制酷刑協會（Associa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Torture, APT）正式於其網站公開列名，為簽署支持《調查與資訊蒐集過程中有效詢問原則（Principles on Effective Interviewing for Investigations and Information Gathering）》的一員，有助強化臺灣與國際人權社群之接軌及合作。</p><p>&nbsp;</p><p>人權會於今年8月受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邀請，派員赴泰國參與「2025年國家人權機構防制酷刑工作坊」，瞭解《有效詢問原則》為防制酷刑重要指引，不僅多次獲聯合國大會於正式決議中肯認，亦受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CAT）、歐洲防制酷刑委員會（CPT）及美洲國家組織大會（OAS General Assembly）等多個指標性國際機制公開支持。為提升臺灣人權保障意識，人權會以陳菊主任委員署名信函表達對該原則之支持聲明。</p><p>&nbsp;</p><p>《有效詢問原則》由15位國際指導委員、80餘位顧問委員及20位酷刑防制專家，歷時4年研擬完成。該原則以互信、尊嚴及科學實證為核心理念，主張在合法程序保障下，透過非脅迫性、以人為本的詢問方法，取代威脅利誘式的訊問，進一步重建國家與公民間的信任。</p><p>&nbsp;</p><p>人權會表示，拓展與國際人權機構的對話及交流，是臺灣落實人權保障政策的重要途徑。未來將持續積極參與防制酷刑等相關國際人權合作網路，倡議國際防制酷刑標準，並加強協助政府機關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以促進國內法令及行政措施與國際人權規範相符，進一步落實人權保障之國家義務。</p>",
    "上版日期": "2025/11/27 下午 05:01: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有效詢問原則》宣傳手冊－「改變思維－從強制訊問邁向有效詢問」(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59/65bf7f99-5d95-4880-98cc-1535ede9456f.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人權會獲防制酷刑協會（APT）公開列名《有效詢問原則》支持機構(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59/1238736a-d1ac-401f-be42-940d2238059a.pn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50",
    "title": "人權會赴斐濟出席APF年會暨雙年研討會  <br>強化性平合作並汲取氣候變遷前瞻經驗",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由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及鴻義章委員組團以觀察員身分，於11月9日至16日赴斐濟出席第30屆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年度會員大會及雙年研討會，並就該論壇會員高度關切之性別平等議題，向近30國實體或線上與會代表報告臺灣人權會關於懷孕移工權利保障之工作進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屆會員大會中，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及鄒筱涵執行秘書與同為觀察員之庫克群島監察使Niki Rattle女士皆受邀參與為各國女性委員及資深幕僚單獨舉辦之性別平等工作小組會議。臺灣人權會亦爭取擔任該小組之核心成員，以貢獻臺灣在性別平權工作之經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本次雙年研討會重要主軸則為「氣候變遷與人權」。人權會近年依其中程策略計畫，積極研究並推廣環境人權之概念與公眾參與機制。為協助我國不利處境群體（尤其是原住民族）因應氣候變遷之人權衝擊，臺灣人權會代表團在研討會中就國家人權機構應如何採取「由社群主導（community-led）之方法」，向菲律賓、印尼、薩摩亞等國代表進行提問與經驗交流，共同思考如何確保氣候行動具有文化回應性（cultural responsiveness）並建立信任關係，以實質觸及在地社群。</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正式大會議程之外，臺灣人權會代表團此次與菲律賓、蒙古、韓國、澳洲、紐西蘭、印尼、泰國、馬來西亞、印度、斯里蘭卡、薩摩亞、斐濟及庫克群島等多個國家人權機構及太平洋共同體（Pacific Community）等國際組織之與會代表展開熱烈互動，就各國人權捍衛者面臨公民空間倒退、AI的人權影響等多元議題進行交流，探討後續合作機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全球民主人權發展遭逢挑戰之際，APF於今年年初就臺灣人權會預算遭到大幅刪減而違反巴黎原則一事發表公開聲明，代表團亦把握年會期間向現任APF主席Samar Haj Hasan女士表達感謝。其回應表示APF將持續關注臺灣人權會處境，並永遠支持所有國家人權機構依巴黎原則獨立有效運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隨著在APF服務超過三十年之秘書處主任Kieren Fitzpatrick先生於今年正式卸任，未來將由Thuy Doan-Smith女士繼續帶領秘書處團隊推動對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之培力支持與串聯行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APF會議結束後，臺灣人權會代表團赴斐濟首都蘇瓦市拜訪斐濟人權與反歧視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其資深團隊成員長期堅守人權崗位並與在地社群合作推動人權教育之實務經驗。此為斐濟人權會在2006年遭遇軍事政變之政局衝擊後，時隔二十年再度以APF會員身分擔任會議主辦國，彰顯其致力遵守巴黎原則並盼國際社會予以支持肯定之決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在駐斐濟代表處周進發大使陪同下，人權會代表團於蘇瓦拜訪期間另與斐濟彩虹驕傲基金會（Rainbow Pride Foundation）董事Christopher Lutukivuya、代理執行長Asaeli Sinusetaki及南太平洋大學（USP）新聞系教授Shailendra Singh晤談，交換對臺斐兩國性別平等與人權教育工作環境之觀察。此行成功提升會晤各方對臺灣積極追求人權並願支持普世人權發展之認識；斐濟LGBTQI組織致力從太平洋社會自身文化脈絡發揚多元包容理念之精神及積極參與聯合國CEDAW委員會首屆在地對話會議（regional technical cooperation session）之過程亦讓代表團留下深刻印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此外，臺灣人權會代表團參訪臺灣技術團（TTM）與斐濟農業部合作營運之智慧農場及農業技術轉移中心（CATT），實地了解我國技術對斐濟推動永續農作以因應氣候變遷衝擊之貢獻。</p>",
    "上版日期": "2025/11/19 上午 10:36: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國家人權委員會「赴斐濟出席APF年度會員大會及雙年研討會」出國報告(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7&s=7626);",
    "相關圖片": "本屆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年度會員大會各國與會代表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50/c56edb17-2cf4-4531-934b-a9895fce1273.jpg);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就「性別平等」主題發表人權會「移工如何在異鄉撫育孩子」工作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50/abe71380-4eaa-4f21-8423-efe3a1e62a72.jpg);臺灣人權會代表團與本次APF雙年研討會第二場次「以國家人權機構實踐將氣候義務在地化」主題與談人（菲律賓、印尼、薩摩亞國家人權機構代表）及主持人（太平洋共同體人權及社會發展處主任Miles Young）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50/43d89ae2-2452-4dab-9fef-a0b77990f2e4.jpg);臺灣人權會代表團赴蘇瓦拜訪斐濟人權與反歧視委員會（FHRADC）辦公室，與資深幕僚Laisiasa Rogoyawa先生及Irene Yuen女士交流(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50/6055982d-febc-461d-83a0-3b1358881f31.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49",
    "title": "長期照顧壓力頻釀悲劇<br> 國家應健全長照體系及資源 保障生命與健康權",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近年屢有因家庭成員長期承受照顧壓力，而最終選擇殺害被照顧者之「長照悲歌」案件，顯示我國弱勢家庭在長期照顧過程中面臨沉重負擔與制度困境。社會輿論對此多表同理與關注，照顧壓力失衡已成為亟待正視的社會議題。國家人權委員會認為，國家應承擔積極保障責任，在制度設計上應堅守對生命權的絕對保障原則，並強化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措施。</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生命權是所有人權的基礎，生命一旦被剝奪，其他一切人權即失其存在可能。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1項規定，「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生命權不僅為該公約所保障之核心人權，亦為所有人權之基石。同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亦強調生命權的重要性，「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之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我國憲法雖未明文揭示「健康權」，惟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憲法所保障之健康權，旨在保障人民生理及心理機能之完整性，不受任意侵害，且國家對人民身心健康亦負一定照顧義務。」爰此，健康權同時兼具自由權與社會權之特性，反映出憲法對於人性尊嚴與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之高度重視，並彰顯國家於促進社會正義與公共健康之責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生命權與健康權雖屬性質不同之基本權利，惟兩者在憲法價值體系中具有高度交織性。生命權保障人民不受非法剝奪其生存之基本存在，而健康權則確保人民之生命得以具尊嚴與完整性之狀態持續存續。誠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所保障之「生存權」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5條所保障之「健康權」，分別構成人類基本尊嚴不可或缺的兩個維度，前者著眼於生存的權利，後者則關注於生存品質與健康福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而被照顧者多為高齡、重度疾病或身體機能嚴重退化者，其自我防衛與就醫能力普遍受限，生命與健康處於極度脆弱之狀態。國家更應履行積極保護義務，預防照護關係中可能出現之人權侵害，確保被照顧者之生命權及人格尊嚴不受侵擾。</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若國家未能提供完善之長期照顧制度與支持網絡，使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同陷於資源枯竭、身心耗竭之處境。此一結構性問題反映出制度設計的缺口與社會安全網的不足，亟需從政策面及制度面加以檢討與補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重申，生命權與健康權為人權體系中不可分割的核心價值，國家應承擔積極保障之責，在制度設計上應堅守對生命權的絕對保障原則。除應強化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措施外，亦須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暫托與喘息制度，以預防悲劇重演。</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5/11/13 下午 05:04: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47",
    "title": "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團拜會人權會<br>深化人權議題交流與國際合作",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前（4）日接待來自馬紹爾群島、巴拉圭、斐濟等國的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問團一行6人。訪團成員包括馬紹爾群島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席克（H.E. Amb. John M. Silk）大使夫婦、巴拉圭駐聯合國常任代表斯卡畢尼（H.E. Amb. Marcelo Eliseo Scappini Ricciardi）大使夫婦、以及斐濟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塔拉吉尼吉尼（H.E. Amb. Filipo Tarakinikini）大使夫婦。</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指出，臺灣自2009年起，已陸續將《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等多項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國內法化。臺灣因特殊的國際地位，無法將國家報告提交至聯合國審查；但為彰顯自主遵守國際人權體系的決心，臺灣發展出獨特的「在地審查模式」，邀請國際專家來臺審查國家報告。上週，人權會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發布獨立評估意見，特別強調對家事移工長期被排除於《勞基法》保障之外的關切，呼籲政府應儘速推動《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公約》國內法化。針對外籍漁工人權，人權會也指出應保障其通訊權（Wi-Fi），並加速完成《漁撈工作公約》的國內法化進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訪團成員指出，人權是所有國家公共政策的基石，並肯定臺灣在民主與人權方面的努力與成就；儘管臺灣面臨國際參與的挑戰，無法赴聯合國報告，卻依然致力於實踐國際人權標準，這份決心值得全世界讚賞。訪團成員強調，臺灣與多國共享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他們未來將持續在聯合國等國際場域為臺灣發聲，也期盼與臺灣進行更深入的合作與經驗分享。</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與會的國家人權會委員表達，感謝國際友人協助臺灣拓展國際參與，支持臺灣在聯合國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期間舉辦的周邊活動，促進人權議題之交流。針對訪團成員關心人權會如何與公民社會合作，與會人權委員回應，人權會透過與民間團體定期對話機制，廣納各方意見，也持續針對特定議題舉辦研討會、論壇或座談等，與具有該議題專業之民間團體對談，共同為促進臺灣人權保障而努力。委員亦盼未來能就共同關切的氣候變遷等人權議題進行交流合作，與會委員包括王幼玲、鴻義章、高涌誠。</p>",
    "上版日期": "2025/11/6 下午 04:18: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圖說1：人權會紀惠容副主委致贈席克大使夫婦「平等」琉璃檯座。(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47/35dab38a-9a8a-44b5-9352-29c0697813da.jpg);圖說2：人權會紀惠容副主委及與會委員與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團一行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47/496f6d9a-4e3c-4210-9161-cdce34f8475a.jpg);圖說3：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團一行與人權會交流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47/e302512e-73a1-427b-8268-fd50616e017d.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44",
    "title": "人權會促成教育部盤點815名政治受難者<br> 訂定名譽回復處理原則 深化人權教育社會和解",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12年公布「通案統整監察院歷年調查國家不法行為所致相關權利損害之案」專案報告，由王幼玲、蕭自佑、林郁容及王美玉委員督辦，揭示威權時期教育體系中「受教權」遭侵害之情形，並呼籲國家應回復被害者權利。</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教育部為此盤點全國815名具教職及學生身分政治受難者，涵蓋國小至大專校院各級學校，其中教職人員560人、學生255人，以國立臺灣大學76人最多。教育部並參酌人權會報告意見及相關案例，於114年9月23日訂定《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納入「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2023年至2026年）」，結合轉型正義教育推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摘述《名譽回復處理原則》重點如下：</p><ul><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適用範圍：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致教職或學生身分之名譽受侵害之本人及其家屬。</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受理機制：教育部設置「單一窗口」受理，並得由「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或轉型正義相關民間團體協助轉介。</li><li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具體作法：頒發名譽教師或畢業證書、舉行公開回復儀式、編修校史檔案及辦理人權教育活動等。</li></ul><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表示，教育部盤點受難者並訂定處理原則，有助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2項及其第16號一般性意見，即政府須建立保障名譽之救濟措施等國際義務。人權會期盼透過制度化措施，讓因威權統治國家不法行為被終止任教、不當懲處或中斷學業的被害者，回復其應有之權益及名譽，深化人權保障及臺灣社會和解。</p><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
    "上版日期": "2025/11/4 下午 04:35: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具教職及學生身分政治受難者名譽回復處理」專區內容說明(https://hre.pro.edu.tw/tjeedurr3);國家人權委員會「通案統整監察院歷年調查國家不法行為所致相關權利損害之案」專案報告(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59&s=2131);",
    "相關圖片": "人權與轉型正義主題圖像（來源：〈國家人權委員會英文簡介手冊〉，感謝E Talk國家教育研究院數位策展平臺提供）(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7/relpic/12362/7544/0f563c94-5ab5-4ac5-aeea-be5500860cb8.pn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29",
    "title": "人權會發表《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br>聚焦不利處境群體保障與公約落實情形",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30）日舉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人權會依職權完成本次獨立評估意見，除協助國際審查委員瞭解我國人權現況，更期待透過公開發表的方式，督促政府正視結構性問題，回應處於不利處境群體之聲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指出，《公政公約》及《經社文公約》是將《世界人權宣言》條約化，最具綱領性與核心地位的國際人權公約，對我國人權保障體制的發展具有重大指標意義。紀副主委感謝在撰擬獨立評估意見過程中，提供協助的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及政府機關，並感謝高涌誠委員、鴻義章委員、林文程委員及葉宜津委員帶領同仁完成本次獨立評估意見。&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提及，本次獨立評估意見採議題式架構撰寫，內容涵蓋多項重要人權議題，包括人權會長期關注之禁止酷刑、廢除死刑、移工與外籍漁工權益保障以及迫遷等議題，亦針對原住民族權利保障提出檢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涌誠委員表示，我國至今尚未完成《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程序，亟需加速推動施行法立法，並於《刑法》增訂酷刑罪專章。同時，政府廢除死刑政策應主動進行社會對話，並依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遵循最嚴謹的程序保障。此外，鑒於台灣國際局勢及特殊的地緣政治位置，長期面對來自境外敵對勢力持續性的軍事威脅與資訊操作，政府應明確訂出哪些言論才算真正危害國家安全。另外，現行《反歧視法》草案雖然規範禁止歧視的條文，但尚未將「仇恨性言論」明確列為禁止行為，建議政府可參考聯合國《拉巴特行動計畫》，清楚界定仇恨性言論的標準，並建立跨部會的統計與申訴機制，協助被歧視或受攻擊的群體獲得救濟。</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涌誠進一步指出，我國家事移工長期排除於《勞基法》保障之外，政府應儘速推動《ILO第189號公約》國內法化，並健全法律扶助與通譯制度；外籍漁工應保障通訊權，加速完成《漁撈工作公約》國內法化，並研議將遠洋漁工納入職業災害保險。在迫遷議題方面，政府應強化都市計畫與用地取得的公益性審查、安置保障、民眾參與及資訊透明機制，以防止迫遷並落實適足居住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鴻義章委員強調，現行選舉制度的限制導致原住民族代表性不足，加以國會議員選區涵蓋全國(含金馬地區)，造成「都市原住民權益真空」問題；同時，政策責任集中於原民會，跨部會協調不足。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討並修正選舉制度與選區設計，以確保原住民族群的公平參與和實質代表性。此外，政府應將土地權保障及FPIC原則(Free,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將自由、事前且知情同意納入所有開發審查機制中，建立明確的土地返還或合理補償機制，同時必須確立蘭嶼核廢料遷場的明確時程，建立以「原住民族主體」為基礎的協商模式，如建構族群區域公投模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鴻義章進一步指出，原住民族文化權雖具法制基礎，但在文化治理、教育與主體參與方面仍有不足。現行狩獵、語言及智慧創作制度未充分反映文化脈絡，而平埔原住民族群的文化權益保障也嚴重缺乏。建議政府應加速立法並強化文化治理與教育體系，以確保原住民族群在政策制定上的主體參與權，確實貫徹《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兩公約》的精神。</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出席本次活動的貴賓，包括人權會王幼玲、王榮璋、葉大華、王麗珍等委員，以及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監察委員范巽綠、蘇麗瓊、浦忠成與人權諮詢顧問，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波蘭及德國等駐台機構代表及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亦踴躍參與。人權會將持續以《兩公約》核心精神為基礎，推動各項制度改革，確保臺灣人權保障與國際標準接軌。</p>",
    "上版日期": "2025/10/30 下午 04:47: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簡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29/f4dee13e-f0f7-449e-885d-9cf7a8f689c7.pdf);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29/a0154335-f7f3-4eae-b77d-9a50edf9da31.pdf);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29/e13e6535-e45f-47cb-8e36-a46bea27d8ba.pdf);回應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file/12362/7529/953bcec7-7524-465b-b251-16832f5666a9.pdf);",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表《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大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9/4929a882-4827-4c94-8cd7-a2955f83c403.jpg);副主任委員進行開場致詞。(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9/2915d4ce-c35b-4241-87d6-942925f3a2a2.jpg);高涌誠委員就《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進行報告。(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9/ebb59626-1139-4d44-9e4a-e5f601626bee.jpg);鴻義章委員聚焦於原住民族權利保障。(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9/b6eb3e2a-0e19-4588-a04e-8b52eabd3d4c.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25",
    "title": "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齊聚人權會，熱烈交流人權議題",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一行44人，於10月27日上午參訪國家人權委員會，與紀惠容副主任委員、王幼玲委員、王榮璋委員、葉大華委員、王麗珍委員座談，兒少代表們積極提問，關心人權會近期在兒少權益推動之重點工作、如何建立兒童權利監督機制並追蹤政府落實公約、預算遭刪與財務獨立性、族群文化歧視及死刑等議題，也針對如何促進政府或學校建立友善的兒少意見表達環境提出討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副主委表示，人權會持續關注《兒童權利公約》(CRC)於國內落實情形，於111年發表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也透過國際交流，瞭解各國兒童權利機關如何監測該國兒童權利以及他國兒少政策制定的方式；人權會也關注兒少在校園內遭體罰、安置機構內性侵害及不當對待等問題，啟動系統性訪查及專案研究，已提出「校園與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專案報告，另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相關研究報告也預計於今年年底公布，將針對現有政策及法規制度提出具體建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葉大華委員則回應，人權會重視兒少表意權，尤其兒少表意權應透過知情權加以落實，包括從：會議環境、程序、會議資料再到兒少參與制度等方面，應強化知情權建立友善兒少參與的機制，特別是身障兒少代表比例也應當受到重視。此外，人權會中長程策略計劃中已經將兒少公共參與納入監測指標，並已研擬「兒少參與機制試行計畫」草案，預計於明年度預算到位後，徵募12歲至17歲青少年，組成「青少年參與機制小組」，將針對各級政府兒少申訴機制進行監測，希望能邀請多元背景的兒少加入小組的運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兒少代表們也關心人權會預算遭大幅刪減，如何確保國家人權機構的財務獨立性，當族群文化與傳統涉及歧視而與人權產生衝突時，應如何解決？以及人權會對於死刑議題、無障礙設施普及性的看法。與會委員回應，預算刪減造成人權會無法正常運作，包括重要人權議題研究、人權申訴案件調查、國際交流等工作等都被迫停擺，但人權應不分政黨及色彩，人權會可以做的就是持續溝通，向外界展現人權會的影響力，監察院已提出憲法訴訟，期待得到社會大眾支持。另可透過更多的對話、溝通及教育來化解衝突，兼顧傳統文化與人權保障。針對死刑議題，人權會持續與社會對話，同時也聆聽被害人的聲音。</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最後，委員們鼓勵兒少代表們勇於為自己發聲，在兒少權利議題上相互串聯，促成各級政府重視兒少權益，進而做出改變打造友善兒少參與的政策環境。人權會也希望與更多元的兒少代表與團體，共同合作監督兒少人權的落實。</p>",
    "上版日期": "2025/10/29 下午 04:26: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圖說4：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提問。(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5/d648b52f-29c6-4af4-a648-a69f9fac699a.png);圖說1：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王幼玲委員、王榮璋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麗珍委員與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合影。.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5/ffad7708-b0f6-4d0c-8888-873c3123b27f.jpg);圖說2：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交流座談。.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5/5b450392-de6c-41cf-81f7-66b65c8326b8.jpg);圖說3：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提問。.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5/dedbe3aa-7817-4567-8a8b-e53ba2d2422e.jpg);圖說5：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參訪人權走廊。.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5/18b6b995-1d96-4de0-99cf-c94fb3d72088.jpg);圖說6：高雄市及臺南市兒少代表參訪監察院古蹟。.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5/0aa501de-f3f7-46c3-9ca3-811c4b107725.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23",
    "title": "人生百味國際論壇訪賓來訪，交流跨國脈絡下貧窮議題",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今(23)日上午與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以及來臺參與國際貧窮議題論壇的新加坡、法國、英國、日本、韓國與菲律賓貧窮運動之公民團體代表，進行交流，就貧窮、無家者與居住權等核心人權議題深度對話。</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表示，訪賓的工作經驗與生命故事，讓人看到「人權」不是抽象的字眼，而是把人放在第一位的價值選擇。貧困往往與社會不平等相互交織，導致某些群體在享有權利時受到歧視。例如，女性、高齡者、性少數群體、少數族裔和身心障礙者往往更容易陷入貧困，人權會特別關注不利處境群體的就業與經濟安全，也呼籲政府在政策及法規制定上應以「人權」為本。</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生百味朱剛勇表示，在一路以來的倡議行動過程中，銘記貧窮運動大前輩，前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的提醒，「貧窮不只是經濟陷困，更是指向了我們對於民主以及認同的未竟之處」；貧窮是交織性的議題，需要透過不同的在地經驗去連結跟認識，因此催生了這次和不同的國家以及城市的貧窮經驗者、行動者的連結，希望彼此可以經驗分享、學習。</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會議中由人生百味巫彥德簡報臺灣無家者與貧窮經驗者現況處境。他指出，現行《社會救助法》中的「虛擬所得」、「戶籍地與居住地需一致」以及「家戶合計」等規定，導致許多實際陷入困境的民眾，被排除在社會安全網之外。因此，民間團體組成聯盟，積極推動修法，另倡議政府關注居住弱勢處境者，發展具包容性的居住資源與公共空間，此外，也致力於開啟社會對話，使貧窮經驗者能有發聲及參與合作的機會。</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與會委員也分享，臺灣的人權進程是從過去專注於轉型正義與政治權利逐步擴展至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解嚴後，公民團體關注的議題更為多元，近年來臺灣致力於將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等國際公約國內法化，並建立國家人權狀況審查機制。此次交流訪賓提供的寶貴意見，正是這個機制需要納入的聲音，並建議公民團體於今年經濟社會文化公約國際審查中提出平行報告。</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雙方續就貧窮者的去污名化及反歧視議題、當前國際人權局勢惡化對於人權工作推展的影響，以及政治自由與經濟平等之間密切關係等議題進行廣泛地交流意見。最後，紀惠容再次感謝訪賓寶貴的分享，希望未來也持續與公民團體對話，將貧窮與無家者議題納入人權會關注議題，敦促政府完善社會安全體系，落實弱勢群體的人權保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訪團成員包含新加坡移民經濟人道主義組織（HOME）主席黃國和(Kok-Hoe Ng)、法國第四世界運動亞洲代表凱瑟琳(Catherine Low)、倫敦「無家者博物館」創辦人潔絲與馬特夫婦(Jessica Turtle &amp; Matt Turtle)、日本釜崎支援機構理事長山田實(Minoru Yamada)、臺灣文學研究者橋本恭子(Kyoko Hashimoto)、韓國人民反貧窮團結會代表金潤英(Yoonyoung Kim)、菲律賓城市貧民組織聯盟Kadamay代表卡巴隆(Kai Ra Cabaro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委員王幼玲、田秋堇、葉大華、高涌誠陪同與會。</p>",
    "上版日期": "2025/10/23 下午 04:55: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及委員與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巫彥德、朱剛勇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3/de46ab8f-6433-40ca-97a5-c9b77d7a16a2.jpg);國際貧窮議題訪賓與人權會交流跨國脈絡下貧窮議題。(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3/0b9dfe8d-4975-4e48-b6a6-d7b622e87741.jpg);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致贈訪賓花蓮蜜香紅茶禮盒。(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3/ab06c437-ba29-4469-8af5-33f928f578e8.jpg);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及委員與國際訪賓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523/0e1db899-c9c7-453c-a725-02fce498dfb1.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513",
    "title": " 國家人權委員會聲明",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近期我國自行車知名品牌企業被主要海外市場以「強迫勞動(forced labor use)」為由發布暫扣令，凸顯「人權」是國際供應鏈重大指標；該事件不僅是單一企業的營運與品牌信譽，更是台灣產業在全球市場持續立足的重大考驗，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行政部門與產業界應全面檢視。</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br></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人權會觀察到國內部分製造與營造業等勞力密集的產業，常面臨仲介費用、證件扣留、工時過長、薪資低落等強迫勞動問題， 並發生勞動剝削、性剝削甚至人口販運等情事，與《ILO第C29號公約》之意旨有違，本會建議勞動部應研議放寬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之限制，免除移工負擔招聘等費用；加強推廣直接聘僱模式等，以降低移工受到仲介剝削的風險。</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br></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另行政院已於 2020 年提出第一版「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國家人權委員會建議行政院應就五年前已揭櫫的「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與「提供有效救濟制度」定期檢討及更新，並評估以下行政作為之可行性:</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一、</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盡快完成本行動計畫更新，以防杜強迫勞動的情事在台灣發生。</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二、</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盡速訂立「企業人權盡職調查操作指南」，提供清楚原則，並就供應鏈問責機制法制化進行評估。</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三、</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明確指定主管機關及執行單位，以釐清權責，並研訂績效指標及落實監測機制，有效率的協調跨部會資源以達致政府遵循 UNGPs所訂定之政策目標。</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四、</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white-space:pre;\"><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nbsp;</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政府應更具體的規劃系統性企業人權教育計畫，讓企業經營者及其相關部門提升企業對於人權侵害風險辨識、預防能力。</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br></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同時，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台灣企業：</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一、</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落實企業人權責任，遵循「保護、尊重與救濟」三大原則。</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二、</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檢視供應鏈與勞動環境，確保移工與本地勞工的權益不受侵害。</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三、</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主動公開改善措施與報告，以透明度換取國際市場的信任。</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br></p><p><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1.12em;\"><span style=\"font-size: 1.4375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87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1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span style=\"font-size: 0.75em;\">政府積極行動、企業真誠落實，共同追求在國際供應鏈競爭中，「台灣製造」同時也是「人權保障」的品牌價值。</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p><br></p>",
    "上版日期": "2025/10/3 下午 04:38: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498",
    "title": "比利時佛拉蒙大區議員訪團來訪 <br>與人權會交流人權議題",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比利時佛拉蒙大區議員訪團」一行9人，由該大區議員兼聯邦參議員范魯維（Karl Vanlouwe）率團於今(15)日上午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由主席高涌誠委員偕同葉大華委員、王麗珍委員接待。</p><p><br></p><p>高委員首先代表國家人權委員會歡迎訪團，並介紹人權會是依據聯合國《巴黎原則》成立的獨立機構，雖僅成立5年，但其誕生與臺灣民主化歷程密不可分，包括解嚴後許多人權團體的倡議與臺灣民主政治的發展，經過20多年來的醞釀，終於在2020年正式成立。高委員強調，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主動將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人權會的核心職責即是監督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確保人權保障能與國際標準接軌。</p><p><br></p><p>訪團團長范魯維議員則感謝人權會對於臺灣民主政治、人權發展的經驗分享，這是他第二次訪臺，此次來訪深刻感受到臺灣與比利時共享民主、自由、人權與法治等普世價值的寶貴，對於人權會作為年輕的國家級人權機構所扮演的角色也表達高度興趣，希望能多了解臺灣在人權領域的實踐與挑戰。</p><p><br></p><p>訪團特別關注臺灣當前最急迫重要的人權議題。葉委員就人權會關注不利處境群體包括外籍漁工、家事移工、外籍學工，以及校園或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等議題分享。高委員進一步補充人權會辦理國民人權意識民意調查，顯示居住權等問題，也是近年來社會高度關切的焦點。他也回應訪團對於仇恨言論在臺法規管制情形的關切，相較於比利時立法禁止有關種族歧視或仇恨性言論，臺灣目前並無專法管制鼓吹戰爭或仇恨性的言論，現階段，部分歧視性言論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以行政罰鍰或者提起民事訴訟，但此法規遠遠不足，該議題也持續受到國際人權專家的關注與建議。因此，政府正積極研議制定《反歧視法》草案，希望能將相關法律規範納入。</p><p><br></p><p>臺比雙方另就全球共同面臨的數位隱私人權挑戰交換意見。針對臺灣廣設監視器（CCTV）與隱私權的平衡，王委員指出，政府設置或民間自設的監視器大多反映臺灣社會對公共安全的重視，政府對於監視器之設置、資料的調閱與使用也有相關規範限制，認為在取得上如何合乎法規、不侵害人權才是最重要的，力求在保障隱私與維護治安間尋求平衡。&nbsp;</p><p><br></p><p>訪團續就廢除死刑、人權捍衛者庇護、無家者、仇恨言論，以及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的界線等議題廣泛交流意見。本次會談熱烈融洽，促進臺、比在人權保障經驗與現況上有更深刻的理解與認識。人權會期盼未來臺、比能在人權議題上有更多合作交流的機會，共同為提升全球人權標準而努力。</p>",
    "上版日期": "2025/9/15 下午 05:39: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高涌誠委員、葉大華委員及王麗珍委員與「比利時佛拉蒙大區議員訪團」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98/25e721c6-ac4b-4030-a43a-7e5a390af6fa.jpg);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高涌誠委員與訪團團長范魯維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98/5b3cc746-94b7-429c-9bfd-eadd8b519df2.jpg);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高涌誠委員致贈訪團團長范魯維「浪進」瓷杯，象徵人權推動如同波浪，一波接著一波，乘風破浪引領臺、比共同向前。(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98/ea71c3ff-1b1c-4763-85cd-8d842b2250fb.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487",
    "title": "友邦駐日內瓦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團來訪，與人權會交流人權議題",
    "內容": "<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友邦駐日內瓦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團」一行6人於昨(7)日下午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訪團成員包括瓜地馬拉常任代表卡利大使(H.E. Amb. Jos&eacute; Francisco Cal&iacute; Tzay)夫婦、海地常任代表菈瑟珂大使(Ann-Kathryne Lass&egrave;gue)夫婦、馬紹爾群島副常任代表藍威(Samuel K. Lanwi, Jr.)夫婦。</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紀惠容表示，臺灣與瓜地馬拉、海地與馬紹爾群島長期的邦誼是建立在共享對民主、自由與人類尊嚴的堅定信念。感謝友邦在聯合國的大力支持，並協助臺灣拓展國際組織之參與空間。</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談到，臺灣的民主與人權，是一條從威權走向開放，由人民的血汗與淚水所鋪成的道路，歷經了數十年的奮鬥，才解除戒嚴、實現國會全面改選、完成政黨輪替，並在近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0年應運而生。這是臺灣民主深化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象徵著臺灣將人權保障內化為國家治理的核心價值。臺灣雖不是聯合國成員，無法簽署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但仍積極向國際社會展現願意遵守國際人權公約之決心，2009年起陸續國內法化包括兩公約(ICCPR &amp; ICESCR)等五項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並成功建立起一套在地化的國家報告審查制度，自我要求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並期許在亞洲地區扮演更為積極的角色，為國際人權的進步做出貢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訪團團長卡利大使表示，臺灣堅持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價值，可以為國際團結帶來極大的貢獻。他在日內瓦的工作之一就是讓國際社會了解臺灣的價值，分享臺灣的成就。同時也對人權會委員組成及預算等表達關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菈瑟珂大使、藍威副常代均肯定人權會成立僅5年，即已展現顯著成效，並表示將持續為臺灣發聲，期盼未來在聯合國能納入臺灣經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雙方接續就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廣泛交流意見，與會鴻義章、浦忠成委員分享臺灣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發展歷程，並指出，臺灣在法制層面已逐步建立原住民族教育、工作、健康及語言發展等各項基本權利之保障，但在平埔族正名及恢復身分、實現原住民族自決與平等參與之權利保障等重要議題上，仍是未來亟待努力的目標。另盼未來能就雙方所共同關切的移工及氣候變遷等人權議題進行交流合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委員王幼玲、鴻義章及監察院浦忠成委員陪同與會。</p>",
    "上版日期": "2025/8/8 下午 04:02: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及委員與「友邦駐日內瓦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團」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87/ad67bb9e-e6db-4207-a78f-0400a2d36628.jpg);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致贈訪團團長卡利大使「平等」琉璃檯座，象徵臺灣對於推動「平等與人權」的努力與實踐。(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87/c6836771-c6d8-469a-a495-6e87221258ca.jpg);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與卡利大使會談。(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87/b839afe7-1fc0-47bf-8db5-f6690b0813e4.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485",
    "title": "國際特赦組織參訪團來訪人權會 <br>交流仇恨言論及反歧視法草案",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際特赦組織秘書處政策顧問馬爾科&middot;佩羅利尼（Marco Perolini）、亞太區域辦公室研究員查納提&middot;塔提雅克&middot;奧恩旺(Chanatip Tatiyaker oonwong)，以及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法案政策主任陳靖捷一行4人於昨(5)日下午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雙方就仇恨言論以及行政院反歧視法草案內容交流意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表示，消弭仇恨言論是人權會義不容辭的任務。人權會曾於2023年針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首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建議，國家應制定或修正禁止種族仇恨相關法律規範，並應針對數位平台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以落實國際人權公約之精神；另外，亦對行政院「反歧視法」草案提出「仇恨言論宜納入反歧視法」等建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際特赦組織秘書處政策顧問馬爾科&middot;佩羅利尼（Marco Perolini）表示，從各先進國家的經驗，應對歧視、仇恨性言論的條件有清楚定義，並把仇恨言論納入「反歧視法」，以限制及禁止言論造成人權侵害或騷擾。另外，也建議政府應對於網路科技平台、社群媒體平台及企業制定仇恨言論法規或指引，讓他們可以自行評估整體營運在言論自由及人權侵害上所造成的影響。</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亞太區域辦公室研究員查納提&middot;塔提雅克&middot;奧恩旺(Chanatip Tatiyaker oonwong)則分享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與調查，包括在泰國、南韓因為科技產生的性別暴力、以及緬甸的羅興亞人在網路上受到的數位暴力，導致現實生活中遭到肢體暴力，另有菲律賓年輕族群在網路上受到的騷擾等，建議人權會亦可以進行不同的人權影響及侵害研究、調查計畫，並透過研究及調查結果，協助政府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有依據，符合國際人權標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與會委員就2022年《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建議修正刑法來處理鼓吹、煽動仇恨言論等相關議題交換意見。對於目前國內仍對原住民有歧視言論、性別歧視言論及仇恨言論防治是否另訂專法等議題，有進一步討論。人權會紀副主委表示，透過今天的交流，更瞭解防止仇恨言論在國際的趨勢，後續在撰擬《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時，將會持續關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參與交流的委員包括曾參與仇恨言論、「反歧視法」草案相關工作的王幼玲、高涌誠、鴻義章、蔡崇義、浦忠成等。</p>",
    "上版日期": "2025/8/6 下午 02:57: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國際特赦組織訪團成員合影.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85/e28c7ef4-5be8-49df-af5e-75e61770ca5d.jpg);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詞並歡迎國際特赦組織訪團成員.JPG(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85/14e1b417-03f0-427f-9cc5-276ca09adbbe.jpg);在交流過程中，參訪團針對仇恨言論、行政院反歧視法草案內容等人權議題提問(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85/935f7a23-6af1-4892-877f-0b5afe9c5641.jpg);",
    "相關影音": ""
  },
  {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479&s=7479",
    "title": "國家人權委員會推選紀惠容委員擔任副主任委員 <br>新任遴派人權委員由王麗珍、林郁容委員出任",
    "內容": "<style>h3 {text-align: center;}</style><p id=\"isPasted\" style=\"text-align: justify;\">國家人權委員會於今（1）日推選紀惠容委員擔任新任副主任委員；副院長李鴻鈞代理陳菊院長，遴派王麗珍委員及林郁容委員擔任國家人員委員會新任委員，任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依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每年由監察院院長遴派兩名監察委員為人權委員，並由全體委員互推一人擔任副主任委員。今日推選紀惠容委員擔任副主任委員，紀副主任委員來自民間，長期關注婦女、兒少、移工等不利處境群體的權利保障，並積極傾聽民間聲音，在人權會任期最後一年，將帶領人權會一同推展人權業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王麗珍委員，具商學背景，長期著力於審計工作，她曾調查看守所超收情形，是否影響收容人之健康權、公共衛生及管理問題案、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有關疫苗採購規劃及疫苗施打策略與相關制度及法令是否周延案、教育主管機關針對教師教學資源不足及面臨教學革新困境案、已屆學齡女童未註冊入學等案件，希望借助其專業，未來協助人權會推動國家防制酷刑機制(NPM）、兒童權利公約（CRC）及人權教育等相關業務並監督政府運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林郁容委員，具醫療及醫療政策與管理專長，曾調查女子監獄收容人醫療人權、非山非市及偏遠地區醫療人權及資源分配、受虐兒照顧者支持系統、原住民族地區用水衛生與安全、機構內身心障礙兒童遭受不當對待、處理放射性廢棄物之員工勞動及健康人權、青少年自殺防治與關懷、鄉鎮醫療可近性等案件；長期關心身障者、兒少及醫療人權議題；期待未來一年，藉重其專業，協助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CRC、NPM等相關業務之推動。兩位遴派委員共同加入人權促進與保障的行列，期許為人權會開展更專業及多元的人權面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人權會前任副主任委員王幼玲亦向前任遴派委員林文程委員及葉宜津委員過去一年為人權會所付出的專業與辛勞表達感謝之意。林文程委員長期致力於國際外交上為臺灣發聲，2024年9月隨陳菊主任委員赴泰國參加2024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年會，於會上積極發言，代表人權會首次擔任APF副主席選舉之監票員；也擔任2025 RightsCon「數位人權國際工作坊」報告人、「2025亞洲青年領袖營」國際學員成果發表會之評選委員，充分發揮專長，協助人權會建立國際網絡。</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nbsp;</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葉宜津委員深耕基層，關注司法不正義等人權議題，2024年10月，代表人權會於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氣候變遷對海洋的影響」國際研討會擔任主題研討場次3「調適策略、教育和國際合作」之與談人，分享臺灣面對氣候變遷所衍生的潛在人權衝擊與可能的因應策略；同年11月擔任《沿著人權，走向淨零--氣候治理中的環境人權》國際論壇主持人，擔任人權委員期間，針對科技人權、環境人權等新興人權議題也多有發揮。</p>",
    "上版日期": "2025/8/1 下午 04:06:00",
    "下版日期": "",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紀惠容副主任委員及新任人權委員王麗珍委員與林郁容委員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79/b8e5a342-936f-4b1f-92f9-2b46e5f88f8f.jpg);李鴻鈞副院長代理陳菊院長致贈象徵擁抱人權精神的「擁抱杯」予卸任人權委員林文程委員及葉宜津委員，並與王幼玲前副主任委員合影。(https://nhrc-ws.cy.gov.tw/001/Upload/435/relpic/12362/7479/41e810db-87f9-45b0-a6eb-8cec41c792ae.jpg);",
    "相關影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