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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公布「矯正機關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情形」報告 期許深化矯正人員性別意識培力 接軌國際人權標準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17)日公布「矯正機關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情形」報告,人權會報告顯示,矯正機關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總參訓率有逐年提升趨勢,但培訓品質方面仍有待精進。人權會建議汲取國際經驗,參考聯合國相關準則,發展本土化實務案例教案與培訓計畫,扎根矯正人員性別平等教育。

 

人權會表示,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合作,共同促進人權之保障,並監督政府機關推廣人權教育,是本會依據組織法的重要職權,且「2023-2026中程策略計畫」已將提升矯正人員及司法人員人權知能納入重點推動工作,鑒於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皆相當重視矯正機關性別平等相關議題,於盤點檢視相關國際人權規範,並研析矯正機關107年至111年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辦理情形後,提出這份報告。

 

人權會報告指出,法務部自103年推動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迄今,整體而言,矯正署及其所屬矯正機關總參訓率大致呈現增加趨勢,但107年至111年5年平均參訓率未達法務部KPI(即90%)的機關超過4成;各類機關中,以矯正學校參訓率最低,5年平均參訓率僅65%。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性質與收容人之輔導、管理有關,或係主責、督導性平教育訓練業務的專業工作人員中,除戒治所與少觀所人員的參訓率較佳外,整體參訓情形皆長期低於法務部所訂之KPI。

 

人權會強調,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所編製的培訓教材《人權和監獄:監獄官員人權培訓手冊》,特別指出防止歧視的最佳保障是所有員工從最高層開始採取公平和公正的態度,因此,這份報告也關注矯正機關主管人員的參訓情形,發現總參訓率雖已達9成,但仍有超過2成的矯正機關主管人員5年平均參訓率未達KPI。此外,人權會也觀察到,矯正機關內辦理性平業務人員的「進階」訓練參訓率普遍不高,5年平均參訓率僅60%,甚且107年至111年有近2成的機關,前開參訓率每年均為0%;另有近2成的機關表示並未設有辦理性平業務人員,而這類機關多屬收容對象包含少年在內之矯正機關。

 

針對矯正機關未來在推動與落實性平教育方面,人權會於報告中提出四大建議,包括:(一)借鏡國際經驗,發展本土化培訓計畫;(二)由矯正人員訓練中心,針對業務職掌特性,評估專業課程融入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之可行方案,並加強主管層級性別意識培力;(三)112年新修正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業將少年矯正學校納入適用範圍,建議儘速針對矯正學校擬定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之輔導與追蹤機制;(四)重視辦理性平業務人員進階課程參訓情形。

 

「矯正機關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情形」報告的完整內容,歡迎點此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