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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東亞障礙研究論壇在台灣 藉由國際交流合作提升公約之落實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臺灣障礙研究學會及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於10月25日至26日合作辦理「2024年東亞障礙研究論壇在台灣」,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實踐與未來-從善如流還是水土不服?」為主題,邀請來自日本、韓國、台灣、中國等50多名代表,共同探討「工作場域中的合理調整」、「去機構化」、「支持性決策」及「CRPD的實踐和超越」四項議題,交流研究成果與實務經驗,並由澳洲及台灣學者發表3場專題演講,分別聚焦障礙員工的合理調整、反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台灣的實踐,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承諾。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幼玲致詞時表示,政府在2014年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透過施行法使公約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至今即將屆滿十週年,今年的「東亞障礙研究論壇」在台灣舉辦,特別具有意義。經過2次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台灣的身心障礙人權雖逐漸進步,但如同2017年國際審查委員Michael Ashley Stein所強調:「在身心障礙的領域,所有的國家都還是『開發中國家』」。台灣的身心障礙人權狀況,還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本次論壇特別邀請澳洲人權委員會障礙歧視委員暨聯合國CRPD委員會副主席Rosemary Kayess女士以視訊方式,發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承諾」專題演講,由國家人權委員會王榮璋委員擔任主持人。王榮璋委員表示,Kayess委員於2022年聯合國CRPD委員會審查日本、韓國、中國的國家報告,非常了解東亞各國CRPD落實狀況。Kayess委員於演講中強調,CRPD闡明了身心障礙的人權模式,承認身心障礙者是權利持有者,可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和享有人權,人權模式是實施CRPD的基礎,其核心為平等與不歧視;法律面前的平等;充分、有效的參與、融入社會;以及承認交織性,各國應在此框架內制定和實施法律、政策與實踐,以實現社會轉型,這就是CRPD的承諾。Kayess委員回應現場提問時提及,目前澳洲尚未制定人權法來支持人權委員會監督CRPD,王榮璋委員補充說明,本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澳洲提案,要求國家人權機構監督CRPD,讓國家人權機構承擔更多公約的監督工作,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會持續監督,確保公約在台灣的實踐。


在「工作場域中的合理調整」場次,討論職場實施合理調整原則的限制與挑戰;「去機構化」場次探討各東亞國家和地區在去機構化的努力、機構照顧的替代方案與成效,以及去機構化的困境與挑戰等;「支持性決策」場次探究如何促進障礙者的自決和自主,以跨國比較方式討論各國支持性決策實施的現況與挑戰;「CRPD的實踐和超越」則是全面性評估公約的可能性與限制。


「東亞障礙研究論壇」緣起於2009年日本立命館大學生存學研究中心及韓國障礙研究論壇雙方研究關係,2016年正式成立,成員包括日本、韓國、台灣、中國,今年輪由台灣舉辦,透過深入探討CRPD在台灣的實踐與影響,力求了解公約如何塑造台灣障礙者的生活,兩天的會議逾400人次以實體或線上方式參與,包括台灣、日本、韓國及中國的學者專家、行政機關、民間組織代表及在學研究生等,共同分享各國經驗與觀察。


此次「2024年東亞障礙研究論壇在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除王幼玲副主委、王榮璋委員,包括葉大華委員、紀惠容委員、田秋堇委員以及高涌誠委員亦參與出席,與各國貴賓及與會者交流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