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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首赴菲律賓
強化人權交流與促進合作共識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副主委偕同葉大華、田秋堇委員於10月中旬前往菲律賓進行人權交流,與國家層級的菲律賓人權委員會就人權機構監督機制、人權教育、兒童權利中心運作、國家詢查經驗與區域辦公室間分工協調等議題深入晤談,陳菊主委請代表團代轉信函表達高度期待借鏡該會成功的人權實踐歷程,菲律賓人權委員會也在其官方臉書發布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到訪訊息,並肯定本會同樣是遵循《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訪團此行也實地與菲律賓國家原住民族委員會、雅典耀人權中心、亞洲兒童權利聯盟及移工國際等機關(構)進行交流。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成立於1987年,人權委員係經由總統提名任命,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已多次與菲律賓人權會實質合作,此行是雙方繼上(9)月APF(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在泰國召開2024年會進行互動之後,再次由臺灣人權會抵菲拜會。菲律賓人權會帕爾.拉托克主任委員(RICHARD PAAT.PALPAL-LATOC)親自接待主持,會中菲國完整分享人權教育與推廣具體計畫、如何與在地社群互動的方法、氣候變遷國家詢查的方式與成果、保護辦公室與政策連結中心等部門的功能與角色。本會也提出參與國際人權交流、針對核心公約研提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女性空服員服儀規範申訴案件調查並發布外籍漁工、移工、身心障礙受刑人權益等經驗。王幼玲副主委並說明臺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過程、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原住民人口數占總人口百分之2.5,原住民族代表席次占國會總席次百分之5等台灣人權的具體進展。葉大華、田秋堇委員也分別就兒童權利監測機制、人權捍衛者、民主轉型及移工權益等議題,與菲律賓人權會與會的委員及部門主管進行對話交流。

此次拜會菲律賓人權會、國家原住民族委員會、雅典耀人權中心、亞洲兒童權利聯盟及移工國際等,有助增進臺菲雙邊人權機關(構)的深層瞭解,更實質促進雙方在人權議題的合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