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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812號:強制工作案

  • 類別:言詞辯論意見書

本案係柯賜海、呂印子、王思漢等人民聲請案34件,以及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臺灣臺中、臺東及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聲請案5件,共39件釋憲案合併審理,就刑法第 90 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 處分條例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條第 1 項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 3 項所定刑前或刑後強制工作違憲聲請解釋。本會應司法院邀請,於1101012日由高涌誠委員以法庭之友身分參與言詞辯論。

高涌誠委員指出,依監察院過往調查,強制工作並無法達成改善受處分人回歸社會與特別預防之目的,反而成為延長之監禁,淪為變相的有期徒刑;現行強制工作執行層面對受處分人其實可能還存有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處罰情事,有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規範。

1101210日司法院作成釋字第812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