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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教育第二階段

人權教育的定義,是一種終生培養知識技能、態度行為,以促進和維護人權的過程。自2005 年以來,聯合國依照此定義進行全球倡議,並制定世界人權教育方案,鼓勵各國採取具體措施將人權教育納入所有部門。

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一階段五年計畫(2005-2009)的重點是學校系統;進而,第二階段(2010-2014)接續在五年計畫成就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引未來公民和領導者(如高等教育機構),以及負有尊重、保護和實現他人權利重任的人,包括公務員、執法人員,以及軍事人員。

2010 年9 月,聯合國各會員國在人權理事會通過第二階段行動計畫時,同意透過制定和審查政策等作法來加強這些部門的人權教育。行動計畫在程序和內容方面,向各國政府和其他行動者提供了如何施行的實用指南。

人權教育有助於保護所有人的尊嚴,有助於建立一個珍視和尊重人權的社會。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和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將與其他聯合國機構、國際和地區組織繼續同心協力,協調支援

會員國和其他執行人權教育的單位。目前首要和當務之急是在國家和當地採取行動,所以凡是此種努力,我們都將鼎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