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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遭受到歧視、人權受到侵害,或者遭受酷刑,都可以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您可以利用下列方式陳情,我們收到後會立即處理:

一、直接將陳情書紙本寄到國家人權委員會(地址:110216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

二、親自到監察院1樓的「陳情受理中心」陳情,將由專人受理您的陳情,

(受理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經由「監察院的陳情信箱系統」,以網路方式陳情,點選下列的「開始陳情」連結,進行陳情(請註明:國家人權委員會收) 

※利用此方式陳情時,可以查詢案件辦理進度。

四、以電子郵件方式陳情(請寄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