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塊

世界人權宣言

本會為辦理促進與保障人權業務,並推廣、普及人權理念,以設計《世界人權宣言》教育推廣品,以插畫的方式呈現,藉以傳達人權普世價值,並強化人權教育推廣之工作。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過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明確列出各項人權的文件,無論國籍、性別、膚色或信仰,全體人類皆應享有這些人權。

全文共30條,序言闡述了起草宣言的必要性的歷史和社會原因,條文列出各種人權,包括免受酷刑的權利、言論表達自由、受教權及尋求庇護的權利等。其涵蓋公民、政治、經濟及社會層面,例如生命權、自由權、隱私權,享有社會安全、健康及適當住所的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