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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本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綜合行政職系組長1名

  • 類別:徵才

甄選本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綜合行政職系組長1名

公告內容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定113年4月中上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請詳見附件檔)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檢具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式)、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及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職務審定函,以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國家人權委員會組長甄選,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郵遞區號:100216,「監察院人事室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到院面試,並依面試結果做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經甄選通過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院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本次甄選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02)23413183分機625洪小姐或分機377莫小姐。